第二十二章 有雨不落尘
白雨睁开双眼,从产鬼的恐怖梦境中脱离出来。这应该是他第一次击败敌人,第一次在战斗中取得胜利。
“无人区的世界我将一步一步踏入,鬼吃人,人吃鬼。”
窗外还在下雨,没有停下的意思。外面乱糟糟的,有个男人正在瞎嚷嚷。
“楼上谁丢的伞?给老子站出来!突然下那么大的雨,老子被淋得一身水,老子很生气!你你你,探出脑袋的那几个,我知道是你们其中一个,等着,我上去削了你!”
白雨探出身子,他认出了那个男人,那是学校的剑道老师古断川,他拿着一把有些变形的黑色雨伞,气势汹汹地进了宿舍楼。
哎呀,在梦里那群小鬼把我的雨伞丢了下去,在现实中雨伞怎么也下去了啊?看来惹了不小的麻烦啊。
白雨新买的黑色雨伞在楼下,白皓日留给他的黑色雨伞在他身边。
为什么父亲费那么大的功夫把这把雨伞留给我,从不离身的雨伞到底有什么秘密?
那伞的外观和白雨在商店买的没什么区别,如果真要计较的话,就是那把伞没有商标。伞柄不是木质的,而是莫名的金属,整把雨伞的重量很奇怪,是普通雨伞的三四倍左右。
伞柄上方有两个按钮,白雨按下第一颗按钮,雨伞打开,八骨八面。当按下第二颗按钮的时候,伞骨带着伞布脱落,伞柄连接的中棒裂开缝隙,弹出两块刀片。
侧面均匀,顶部合尖。一柄长剑出现在白雨手中。剑身有铭文,曰:有雨不落尘。
正在这时,一个粗狂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同学,这是你的雨伞吗?”
无视门外戏谑的人群,白雨对古断川说:“嗯,没错,我丢下去的。”
“好,有骨气!你们看热闹的几个,再看我就削你们,滚!”古断川把雨伞放在桌上,把宿舍门关上。他自己搬了张椅子坐下,打量白雨。
古断川说:“你就是下个月要和铁骑决斗的白雨,那个控冰小子?”
“嗯,没错,这也是我。”
“咦,我就好奇了,你哪来的胆量和实力敢和最强骑士决斗啊?你C级战斗力评测都没开始吧。”
白雨笑了,他说:“老师,你不是来找我算账的吗?怎么关心起这些杂事了。”
古断川也笑了,说:“你小子有意思,那你说说,你打算怎么向我道歉啊?”
白雨轻弹剑身,发出细细嗡鸣。外头雨下的很大,古断川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
“这世界的道理由强者决定,用剑决斗吧,不用能力,只用剑技。你赢了我,我就道歉。”
临近不归之地有一个小镇,这个小镇的基础设施很差,但是却有大量的旅馆和商店。远道而来的人类进入不归之地之前都会选择在这里修生养息,准备好物资。
人流促进经济,永生吸引人流。只要进入不归之地,加入礼葬原,完成祭祀,就可以让死者复生。
在一个小旅馆里,苏娅和唐豆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苏娅在玩手机,唐豆在擦枪。
巴雷特M107,能够击发大威力的12.7毫米温斯彻特300马格南子弹。标准版本的M107狙击步枪配备有两脚架,能够大幅提升射击时的准确度与稳定度,该枪的优异设计将后座力降到最低,而其10连发半自动击发能力则可让发射者通过连续击发来锁定某个目标。它能够在2公里射程内精确打击,可用于远距离有效攻击军用设施,如轻型车辆等。
唐豆说:“苏姐,你的武器是什么啊?在我印象里你打架的时候一直是赤手空拳的。”
苏娅说:“我没有武器,太阳之炎温度太高,在使用能力的时候身边的一切都会被烧成灰烬。所以,目前还没有适合我的武器。”
“苏姐,我的巴雷特能连续发射十发子弹,你也知道我上弹速度很快的,所以我带了很多弹药……”唐豆说。
“那不是很好吗?火力越大越好,弹药多点怎么了?”
“可是我觉得扛着它们太累了,我就把弹药都放在东良哥那里了,就是说我现在只有十发子弹。”唐豆很无奈,一旦战斗开始,她最多只能打击十名敌人,然后作为一名狙击手就没用了。
距离她们离开学校已经六天了,从奈何桥学校到不归之地有五天的车程,她们已经在这家旅馆住了一天时间,一边等待夏东良的到来,一边监视守之护法老王的行动。
皇阎此时正在外头监视老王的一举一动,他们找到了活着的人,却没有发现那两具尸体。
皇阎推断,尸体已经被送进了不归之地。苏娅的看法正好相反,她认为她们到达小镇的时间只比老王慢一些,老王根本没有时间进入不归之地。所以尸体应该是被他藏起来了。
唐豆问:“他不去复活他的同伴,反倒是把他们的尸体藏起来干嘛?大热天的,尸体不知道都腐烂成什么样子了。”
苏娅说:“无论尸体在哪里,老王都要等到一个日子,才能进行他的下一步动作。”
他在等头七!
人在死后灵魂与身体分开,对世间无留恋的灵魂会踏上黄泉之路,还有不舍念想的灵魂会在死后的第七天还魂,可以再次触碰人间。这就是头七。
生与死如果是两条直线,那么头七就是它们唯一的交点,接触之后,人与鬼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明天就是老李和老张的头七了,活死人的祭祀即将开始,如果夏东良还不能赶到,那么苏娅她们的胜算很小。
皇阎的震动能力不能有效对付活死人,苏娅对太阳之炎的控制程度不够,而唐豆只有十发子弹。
失算了啊!苏娅想。
这时候,一条信息震动了手机,苏娅一看内容,揉了揉太阳穴。皇阎发来信息:他开始了,我在入口等你们。
老王扛着两个麻袋,苍蝇围着他飞行。他刚刚从泥土里把他的老兄弟挖出来,尸体放在外头发出的恶臭让人无法忍受,虽然只有一天,他还是把他们埋在了旅馆的地下。
他穿的衣服很正式,但是衣服却泥泞不堪。他把王巢的证件挂在脖子上,省的有无聊之人来惹是生非。在这个小镇的许多人都是远方来客,来这里都抱着一个目的。
但无聊的人还是来了,因为各种权衡利害。一名穿着丧服的女子在老王面前跪下,不远处有几个也穿着丧服的人偷偷看着她。
她祈求老王帮忙把她刚刚去世的老公带到不归之地里,她自己不敢进去,很多人不敢进去。因为不归之地里的活死人,可不是什么好客之辈。如果有新的活死人加入,那么原来的活死人的人均占地面积就会变小。如果所有活人都在死后复生,那么就会发生许多问题。
我贪恋人世,我不惜一切代价进入不归之地。当我复生之后,我开始阻止其他人进入不归之地。我活着,那请你去死吧。
女人说:“那个该死的把所有钱和房子都留给了小三,我跟他受苦受罪那么多年,一分钱都没有!我要让他活过来,让他改遗嘱。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不甘心?那就自己进去啊。”老王说:“我这两个兄弟,也不甘心,不如你们一起做个伴吧。”
第十二地支亥猪属性,能力反弹防御。老王的能力虽然攻击性不强,但是他自身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身体千锤百炼,杀死一个女人轻而易举。
他一个鞭腿把女人踢倒,旁边等候着的女人家属赶紧过来把女人扶起。她伤得不重,老王没有用多少力气。
“我改变主意了,让你作伴还是算了吧。”老王继续向前走:“我这两个活宝就够我喝一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