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阅读和反应
虽然赛德·马塔认为让奥登现在上场能够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奥登右手的伤势还是让他担忧。今年的6月16号,奥登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做了右腕手术,用以治疗恢复在高四时的韧带拉伤,现在他的右手虽然已经恢复了不少,但是仍然不能用于投篮。
对于奥登未曾彻底恢复的伤势的担忧终究让赛德·马塔没有派上奥登挽回局势。他希望奥登将自己的能量留到常规赛,最好是在淘汰赛阶段完全的爆发出来,为了区区一场季前赛太不值得了。
最终,赛德·马塔还是没有选择让奥登现在上场。
他也没有做换人调整,而是告诉自己的弟子们要更加加强对周虚的针对性防守,然后就让他们重新登场了。
“中国男孩,给俄亥俄一点颜色瞧瞧!”
“继续投篮,投死他们!”
“来个劲爆的扣篮,中国男孩,我看好你!”
当周虚这次登上球场,球馆里充斥着为他呐喊加油打气的声音。
这就是竞技体育的魅力所在,只要你在球场上的表现足够好,就能让球迷为你忘情的加油。
从2003持续到2004年的鹰郡事件,几乎在场外将科比完全摧毁了,他的名声臭不可闻,不管到哪里打比赛都能听到‘强奸犯’的呼声,他的个人形象几乎全灭,商业价值一落千丈。刚刚和耐克签下合同,准备推出的zoomkobe1也因此而泡汤,成了名为2K4的团队鞋。耐克甚至考虑过撕毁科比的合同,以避免科比所带来的连带损失。
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科比完蛋了,他的商业价值化为土灰,他过往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被摧毁,他很快就会从NBA全明星球员,最好的得分后卫之一,篮球之神的接班人变成一颗人见人踩的臭鸡蛋。
但是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
美国将种族平等视为政治正确,政客们整天喊着避免歧视。
正所谓喊什么缺什么,少什么在意什么,美国上上下下这么在意种族歧视,正说明了美国的种族歧视究竟有多么的严重。
而且,在这个国家,所谓的种族问题很多时候都是黑人和白人之间的问题,对于黄种人或者其他棕色人种,不管他是外国人还是亚裔印度裔、墨西哥裔或者来自其他什么国家在种族问题中基本上不会被提及,对他们的歧视切实存在着,但是却被视而不见。
周虚在美国生活了八个月,这段时间他接触了很多人,也交了一些朋友,有白人,有黑人也有亚裔,他经常在公众场合听到某些人称呼亚裔为Chink,他也经常听到某些人在公共场合称呼印度裔为‘咖喱佬’,但是从未听过有人在公共场合称呼一个黑人为Nigger。
但是在竞技场上,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在竞技场上决定地位的只有实力。
重新上场的周虚立刻发现俄亥俄州大针对自己的防守策略有了变化,俄亥俄州大的大前锋在周虚接球之后立刻上提到了罚球线伸长了自己的胳膊干扰他,不再给他在罚球线轻松投篮的机会。
“果然拉出来了吗?”周虚背过身靠住了俄亥俄州大的大前锋,将对方的防守拉出来,吸引到自己的身上,正是周虚在罚球线频繁跳投出手的根本目的。
虽然日复一日的训练让他的中投比以往稳健了许多,但是现在仍然不足够被他当成一件常规武器来使用,今天是他手感火热爆棚才能取得这么好的效果。他要发挥自己最大的威力,终究还是要切入篮下去得分。
背靠了俄亥俄州大的大前锋一下,周虚迅猛的转身向着篮下切入一步,俄亥俄州大的白人中锋立刻包夹了上来,阻挡他深入篮下的脚步,就在俄亥俄州大的中锋包夹上来的刹那,周虚一个迅疾的击地传球将篮球从双人包夹之中传递了出去。
克劳斯此时正在冲向篮筐,他接到周虚的传球之后一个垫步直接起飞。
俄亥俄州大的白人中锋是个206的矮壮型内线,体格强壮,擅长扛人,但是脚步和转身都慢,面对起飞的克劳斯他根本来不及转换防守,转过身来的时候,已经只能目视着克劳斯高高在上的将篮球扣入篮筐!
只要是包夹防守,场上的队友身上肯定会出现空档,而这个时候只要把篮球传到空档队友的手上,一定会出现比较轻松的得分机会。
周虚的传球技术不能说是炉火纯青,但是他的反应确实极快。
丹尼斯·罗德曼的‘羊叫兽电击训练法’,没有教授周虚任何抢篮板的技巧和技术,只是着重锻炼了他的反应能力。而周虚在之后的训练之中发现,他被罗德曼调教出来的快速反应能力,不仅仅只能运用在抢篮板上。
因为罗德曼的调教OR摧残,他的反应明显要比一般人快一筹,这让他在被包夹的情况下不会手足无措的陷入包夹之中,要么只能凭着个人能力强打,要么只能失误收场。
他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空位的队友,并且看到传球路线,将自己手中的篮球交到空位队友的手上!
这就是媒体和球探经常所说的大局观,是阅读防守的能力和反应能力的综合。
周虚的阅读防守能力,来自于自己十几年的野球生涯。
别管这野球生涯让他养成了多少对于正式比赛来说的坏习惯,也别管这些野球比赛的激烈程度有多低,周虚毕竟打了十几年的球,而且还是在思想成熟的情况下打了好几年。
怎么打比赛才会轻松,怎么打才能更容易赢。
他早就用自己丰富的野球经验领悟到了。
而他的反应能力,在丹尼斯·罗德曼的调教OR摧残之下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这让他成功的将这两项能力结合了起来,在被包夹的情况下可以第一时间将篮球传到它应该去的地方。
阅读比赛的能力,快速反应的能力。拥有这两项能力其中之一的球员不在少数。
比如说一些传统后卫,他们阅读比赛的能力就非常强,可以准确的在球场上找到自己球队的强点和对方球队的弱点,然后将球交给自己球队的强点去打击对方球队的弱点。
但是这些传统后卫的反应往往不够快,他们很难在激烈的比赛之中抓住那一瞬即逝的致命杀机,也就是说他们缺乏传出致命球的能力,在球场上总是打的非常谨慎扎实,虽然很少出现失误,但是也很难打出精彩的表现。
还有一些人,他们的反应能力非常的快,这之中最典型的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ESPN曾经将科比布莱恩特评选为进攻选择最好的球员之一,不懂行的人大约会以为ESPN的评选是在瞎扯淡。
蜗壳天天在两三个人的包夹之下出手,然后砰砰砰的打铁,这进攻选择好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出来?
实际上,科比的进攻选择真的非常不错,这得意于他在进攻端极快的反应速度。
作为湖人队当之无愧的核心,NBA如今的第一得分后卫,每次科比突破了对位防守球员,肯定会吸引至少一个,很多时候都是两个防守球员的协防。
这个时候科比会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将球传给因此而被漏出来的队友。但是一者科比的比赛阅读能力不够,想要看到队友出现的空当比较困难。二来……有的时候他的队友确实CBA了一点。
这让很多时候的科比都觉得与其将篮球传给空位队友,还不如自己面对防守人强来的成功率高。
而他极快的反应速度给了他更好的选择,那就是在突破正面防守球员,在防守球员回归防守位置以及协防球员扑上来之前的那一刹那的时间,借由这个防守空档的时间差完成投篮。
所以在比赛之中,很多时候科比看着是在被两三个人包夹防守干扰,但是实际上能够扎实干扰到科比的一个人都没有。
当然,这样的打法不可能每次都成功。
首先是这个防守空档的时间差存在的时间很少,可以说是转瞬即逝,尤其是犹如马刺这样将防守端的轮转换位做到了极致的防守型球队,这个时间差也被他们压缩到了极致。
其次,这个进攻选择对于球员的出手速度也有要求,你稍微缓一下原本被甩开的防守就重新回来了,因为时间差而出现的防守空挡也会被弥补上,想要抓住这个时间差就要求进攻球员的出手速度要很快,在高速和高对抗的运动中很难调整,也没有时间让你从容瞄准,手感不好结果就会是砰砰砰。
而同时具备比赛阅读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的人,在现在NBA也不是没有。
比如说比如说贾森·基德,比如说史蒂夫·纳什,这些都是能在高速运动之中抓住一瞬即逝的机会完成致命传球的家伙。
周虚的传球能力当然不能跟这两个老妖怪相提并论,但是他的传球确实有那么一点意思。
至少在NCAA的球场上,大东区一号种子俄亥俄州大,显然没有办法做到同时封锁他的得分和传球,甚至在很多时候,他们两样都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