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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借着雨天, 所有人可以躲在屋檐下, 她便可以离他更近一点。
那年,成绩单是一份微凉的遗书。
莫炀旁边的一个同学抖了抖身上的雨珠,说:“这该死的雨, 下午的篮球又没得打。”
莫炀表情闲淡,“那就做题。”
“操,最讨厌做题。”
“老子也是。”
那人调侃:“喂, 注意点说话, 您现在可是万人偶像啊。”
他一脸乖戾:“滚。无聊。”
林馥馥就站在他们身后不远。
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刚才一路跑来,帆布鞋上湿了很多,现在水渍散开, 深深浅浅的颜色。
她慢慢地发现,表面上看起来大方又有礼貌的莫炀, 其实骨子里有些离经叛道。
其实她不止一次发现莫炀并非表面上那么乖巧。这样的发现, 竟让她觉得发现了宝藏。
不知何时同事周小琴走到林馥馥的身边和她一起看了眼窗外的雨。
周小琴伸手撞了撞林馥馥:“喂,发什么呆呢?”
林馥馥的确是在发呆,揉了揉眼眶, 困意还未消退。
“昨晚干坏事去啦?我看你今天一整天都没有什么精神。”周小琴一脸坏笑。
林馥馥闻言心跳漏了一拍, “是有些困。”
昨晚她睡下都已经快三点了, 一大早又起床上班, 这一整天难免犯困。
周小琴也趁着这会儿拿出手机在刷微博, 一边刷着还一边调侃:“真不到哪个女生那么幸运, 让莫炀当宝贝似的护着。”
林馥馥:“……”
心虚到不知道怎么接话。
凌晨的时候, 莫炀就上了微博热搜。
热搜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下来过。
#莫炀爆粗口#
#莫炀怒砸酒瓶#
#莫炀女朋友#
……
十条热搜九条与莫炀有关。
这是莫炀演艺生涯当中最重大的事故。
对,事故。
有网友且不止一个网友将莫炀当晚的行径上传至网络。
那个从来在人前万人敬仰又一尘不染的偶像,秘密和女友在小摊吃夜宵就算了,居然还当众砸酒瓶爆粗口。
看看,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偶像。
什么狗屁偶像,骨子里就是一个人包装出来的人渣。
狂拽酷炫吊炸天?还真当自己几斤几两?
一时之间,一场公关危机考验着莫炀的整个团队。
而到了今天下午,网络上的风向开始一边倒。
最初是一个莫炀的粉丝发表了一条原创微博。
@莫你大爷哈哈哈:骂吧,无所谓了,真的。
从十六岁出道到二十六岁,出道十年时间。
你可以说他没能力,可他出了三张精品专辑,每张专辑自己编曲写词后期制作。
得最佳新人奖到流行天王,他不骄不躁,开口第一句话是:感谢自己的粉丝。
转而去当导演,买下剧本自己创作文艺电影,用实力吊打市场口碑,他不不狂妄自大,开口第一句话是:我会继续努力。
十年时间,零绯闻,没有任何社交。不参加综艺节目,不接烂广告。
你可以说他目中无人狂拽酷炫爆粗口,你可以说他是被包装出来的偶像不知自己几斤几两。
但你去试试,当自己的朋友被一帮无脑粉丝撞到一边受伤,而你又手无寸铁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他是人,不是神。他需要朋友,需要社交。
他今年二十六岁了,从国民弟弟到一个成年人,他也需要爱情。
好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么多。
这条微博在短时间内转发破万,很快便上了热搜。
莫炀的死忠粉开始找出昨晚不同路人的视频一一划出重点。
在那场混乱中,
第一次莫炀说“不好意思,请让让”的时候,没人理他。不仅如此,那批所谓的“粉丝”你推我挤,根本不顾现场情况,是莫炀让所有人小心。
第二次莫炀说“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的时候,依旧没人理他。当时现场乱成一片,所有人拿着手机对着莫炀狂拍,更有人把手机贴到了莫炀的脸上拍,饶是这样莫炀都没有生气。
其中仔细看便会发现,莫炀一直在看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有个瘦弱的小女孩弯着腰捂着自己的肚子。
当时莫炀费力挤出人群将女孩子护在自己的怀里,耐心对人群说着不要拍。但是没有人理会他的话,更有人咄咄逼问两人的关系。
所以,公众人物就是应该被消费的,就是因为毫无隐私可言的对吗?
吃瓜群众看了一整天的热搜,最好奇的就是莫炀的“女朋友”到底是何方神圣。
包括周小琴,她也抓着手机看了一整天,好几次激动地抓着林馥馥的手,“妈耶,莫炀真的好帅呀!我现在变成他的脑残粉了。”
“难道不会脱粉吗?”林馥馥小心翼翼地问。
“为什么要脱粉?就因为他谈恋爱吗?”
林馥馥试图做一些抢救:“视频上的他都说了是普通朋友而已的。”
“深夜和一个普通朋友出来吃夜宵?鬼信哦。而且你看那个视频啊,莫炀抱着那个女孩子的样子我要吹爆他。这才是男人啊,护着自己的女朋友可以不顾一切。”
周小琴说着又点开网爆的那个视频看了看,突然转头对林馥馥说:“诶,馥馥,你有没有觉得视频上的那个女孩子和你有点像啊?”
林馥馥闻言整个人一呆,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有种抓坏事被人抓包的羞愧感,让她说不出话来。
不过周小琴说完那句话之后很快又否定了自己,是个人都不可能将自己身边的同事与当红顶级流量联系在一起,周小琴也是。
到了傍晚,网络上关于莫炀的热搜也渐渐被其他热搜替代。
外头的阵雨也停了。
林馥馥悬着的心慢慢落下。
只不过,她还是忍不住将网爆的这几张图片和视频都保存了一起来。
这是第一次,他和她同框。
虽然,全程看不到她的脸。
= = =
下班回到家,林馥馥就见老妈和老爸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
“妈,有客人来吗?”
薛白梅闻言探出脑袋:“你哥这是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你说我这菜准备的够不够?”
显然对这一次的见面非常重视。
大鱼,大虾,大肉……是非常具有烽市特色的家常菜。
薛白梅做得一手好菜,林馥馥是百吃不厌。
“够的。”林馥馥由衷回答。
薛白梅做完最后一个菜端出来,对林馥馥说:“你尝尝我做的狮子头,看看是不是沈梦之喜欢的味道。”
沈梦之,林馥馥高中时最好的玩伴,亦是她的未来大嫂。
只是林馥馥高中毕业后和沈梦之的联系也就渐渐减少,这一年到头能见到的次数屈指可数。当年两个手拉手一起上厕所的少女,现在发展成逢年过节才会问候一声。
不过说来也都是缘分,今年年初的时候林馥馥的哥哥林疆疆相亲,竟然和沈梦之相在了一起,这两人本就有点认识,尬聊尬聊着还真的谈到了一起,如今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品尝完狮子头,林馥馥朝老妈竖了个大拇指。
七点一刻,林疆疆带着沈梦之到了家门口。
“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沈梦之。”女孩芳龄二十五,长发细腰,礼貌大方。
林家二老忙迎出去,林馥馥跟在后面。
林疆疆倒是没有忘记林馥馥,仗着高个子伸手拍了下林馥馥的脑袋:“昨晚哪里鬼混去了?瞒得过爸妈别想瞒得过你老哥我。”
林馥馥心虚,拍掉了林疆疆的手溜走。
一番寒暄,进屋。
这些年沈梦之的变化不太大,她的长相不算特别好看,但稍微一打扮就显得十分有气质。
今天的沈梦之明显也是特别打扮过的,妆容得体,连衣裙让她看起来斯文秀气。
至少在言谈上,沈梦之比林馥馥会说话多了,更是讨地两个家长乐呵呵的。
这顿饭吃下来,林馥馥在一旁也开心,为哥哥开心,也为爸妈开心。
做父母这辈的心愿,无非也就那些。现在就等着林疆疆结婚生子,这辈子的任务也算完成地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