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异姓兄妹
那唱歌的声音很像母亲。我坐起来,看看同睡的几个人,都睡得很香。我便轻轻地下了地,出了房门。那个声音似乎就在不远处,虽然不高,但在寂静的夜里依然很清晰。我鼓了鼓勇气,随着声音走了过去。
声音越来越近,我加快了脚步。看到前面有片芦苇被踩倒了,一个人影背对我坐着,摇头晃脑地唱着歌。
我叫了一声:“谁?”
那人停止了唱歌,回过头来,道:“嘿嘿,看来咱们还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我想你想得睡不着,就跑出来唱歌,没想到你竟然真的出来了。”原来她是莎林娜。
我走上前去,道:“你半夜三更不睡觉唱什么歌?我还以为是鬼呢。”
莎林娜幽幽地道:“我倒想变鬼,变不成啊。听说鬼是很自由的,没必要理会尘世间的俗事,想爱就爱,想恨就恨。活着多麻烦,心爱的人就在眼前,却感觉远在天边,想说几句情话都没机会。唉,好心烦啊!”
我冷笑一声,道:“都是你自找的,怪不得别人。”
“是啊!”莎林娜黯然地道,“都是我自找的。我倒真想变成疯子,可是没变疯。装了那么久的疯子,脑子里还是清楚的,还是那么痛苦,痛不欲生。唉,不说了!”她自嘲地笑了笑,道,“我再接着给你唱歌吧,这是你们汉人的歌,你没听过吗?”
于是她又开始唱了:“三十里的明沙二十里的水,五十里的路上来看亲亲你,半个月我跑了十五回,因为看你把我跑成一个罗圈腿……东井上吃水西井上担,因为看你转了一个弯,我在黄河畔担了一担水,没见上你白呀白跑了腿……前半夜想你吹不熄个灯,后半夜想你等不上明……”
说实话,她唱得悠扬动听,如泣如诉。我之前听母亲和村里的人们唱这首山曲时,并没有多少感触,此时听了莎林娜唱,我却忽然觉得那么伤心。它触动着我每一根敏感的神经,我好想哭。
我担心自己被莎林娜的歌声蛊惑了,就说:“你唱吧,我得回去睡觉了!”
我刚走了几步,听到身后脚步声响,莎林娜便从后面把我抱住了,抱得那么紧,我几乎感觉到了疼痛。
“你干嘛!”我喊道,“快点放开我!”
莎林娜低声啜泣了起来,道:“大龙,你就这么恨我吗?”
“是的。”我残忍地说,“以前我没有恨你。如果你还是像以前那样神智不清,我会和碧格把你养到老,终生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可是现在,我恨死你了,恨之入骨。好了,放开我!你别影响我休息,我也不影响你唱歌。”
莎林娜仍在啜泣着,幽幽地道:“大龙,我也是没办法啊!你难道忍心让我嫁给那个桑吉喇嘛吗?如果是那样,我宁愿死!”
“那你干嘛不去死呢?”我冷冷地道,“你不想嫁给桑吉喇嘛,难道碧格就愿意吗?你真自私,恶毒,卑鄙……你葬送了我们的幸福,害了碧格一生。”
“你骂吧!”莎林娜哭着说,“我对不起你们。可是大龙,我是真爱你的啊!父亲逼死了大姐,又把我往死路上逼,只有碧格是幸运的。父亲从小就偏疼她,老天也偏疼她,让她得到你的爱。而我,什么都没有,只有死路一条。”
“这就是你伤害别人的理由吗?”我大声叫道,“碧格是幸运的,但是她冒死把你从王爷府里救出来的时候,她的幸运就都没了。就凭着这一点,你应该对她永远感恩戴德而不是伤害。你这就是恩将仇报你懂吗?你明知道我和碧格相爱着,却还要那样,你,你……”
我狠心地将她甩开,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们在宫清风的窑洞里住了几天,乌云婆婆的伤势逐渐好转。这几天,我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和宫时嫣说话。她也不讨厌我,大概在草原上呆得久了,希罕生人吧。她喜欢听我说学校里的趣事,每每心驰神往地说:“你们那里可真好啊,都能念书。我们村里的人虽然过得富足,可是没人愿意念书,都觉得念书没用,种地才是重要的。”
我说:“你们村里没人识字吗?”
宫时嫣道:“有是有的。可是人人都忙着伺弄庄稼,没有愿意教书。村里也办过学堂,可是顶多教你识几个字,就不教了。有了天籁之石,谁都觉得念书不能安身立命,好好种地才能发家致富。所以无论是念书的还是教书的,都不愿意努力。每个孩子最多上一年的学就都回家了。”
我问:“那你上过学吗?”
“上过一年。”宫时嫣叹口气,道,“我本来是想多上两年的,可是爹爹不让,说上完学最终还是要种地。庄稼这样疯长,就算以后当了官也未必如种地的。谁能料到最后是这样的结果呢?”
我哦了一声,心想,太安逸的生活都会让人丧失斗志,没有了前进的动力,这算是福还是祸呢?
“关键是没老师。”宫时嫣又说,“每个老师也最多教一年学,就无论如何不肯教了,嫌教书费脑子。”
我们相处得很熟了,她忽然说:“要不你做我的哥哥吧,你不是说我很像你的妹妹小凤吗?我本来有个哥哥,可是被齐木斯愣的人抓了,没逃出来。”
我当然求之不得,高兴地答应了她,她从此后就叫我哥哥。宫清风失去了儿子,看到我和宫时嫣认了兄妹,也很高兴,还让我叫他爹呢。我未置可否,反而弄得我不好称呼他了,每次说话的时候都是直接说,连宫村长也不叫了。
这天,借着月光,我隐约看到宫时嫣挑了一担木桶吃力地出了院子。因为院子是一个大方坑,虽然出口的地方是斜坡,但是宫时嫣瘦小的身体几乎是爬出院子的。我急忙追上她问:“你要去干嘛?”
“去挑水啊?”宫时嫣放下担子歇了一歇,擦了把汗,道,“水缸里没水了。”
我赶忙夺过她的担子,道:“我来吧。”她开始不肯,却拗不过我,只得让我挑了。我又问:“每次都是你挑水吗?他们几个都不肯挑吗?”
宫时嫣道:“也不是不肯挑,只是父亲不让别人挑。说是我要学会在草原上生存,必须好好锻炼腿劲儿,要不跑不过狼。”
“有意思!”我苦笑一声,道,“人的腿劲儿再好,能跑得过狼吗?你现在还没成年,正是发育的时候,干这样的重体力活儿会影响长高的。再说了,这双桶盛满水你能挑得动吗?”
“挑不动。”宫时嫣不好意思地说,“我每次都是半桶半桶地挑。”
我怜惜地看她一眼,心想宫清风也真够狠心的。没文化,真可怕,他的独特的教育方法真是无情地在摧残着祖国的花朵。丢了天籁之石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能让他们意识到,改变生活还得靠知识,而不是靠一身难看的肌肉。
我说:“你们村里的人虽然念书不多,名字倒起得都挺有文化气息的。宫清风、宫时嫣,这些好像都是古代小说里才能看到的名字。我的名字就很俗了,我们村里人的名字大多是这样的。男的就是什么龙,什么强之类的,女的就是什么花什么梅之类。”
“嘻嘻,一样的。”宫时嫣笑道,“我和父亲的名字在村里也是一抓一大把,都是有点学问的人给取的,重名太多了,好在我这个姓少见。我们村里就有七个叫时嫣的,名字里带个嫣字的更是不计其数。反倒是张三挠叔叔的名字很特别,十几个村都没听说和他叫一样名字的。”
“他这个名字很土,也挺奇怪的,为什么要用挠这个字呢?”我问,“他是不是还有两个哥哥叫大挠和二挠?”
宫时嫣笑道:“说来可笑。张三挠叔叔小时候,一到晚上就哭闹个不停。他妈也没办法,后来发现一个规律,就是只要给他挠挠背他就不哭了,安稳地睡了。每天晚上他都要哭闹三回,他妈就给他挠三回。正好当时他还没取名字,他妈就干脆叫他张三挠了,就再没让别人给取。”
“哈哈,有意思。”我说,“幸亏是叫了张三挠,叫成张三哭就更有意思了。”
说着话,我们到了一条小河边。小河蜿蜒流向远方,河水清澈,在明亮的月光下泛着鱼鳞般的光泽。我便打满了两桶水,挑着往回走。木桶的份量很重,盛满了水就更重了,连我这个大男人挑得都觉得费力,何况瘦小的宫时嫣呢?真是难为了她。
我问:“你们为什么要用木桶呢?”
“不用木桶用什么?”宫时嫣道,“石桶更重。你们村里的人用石桶挑水吗?我们只用石桶捣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