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当世第一败家子
“谈判的过程也没有我想象的神奇,说白了,都是一群谁有好处就和谁混的主,我以为会有各种斗智斗勇,间杂有阴谋诡计,说一句话,需要考虑八年的那种。”
云烨很失望,原以为曲卓一定是立了什么盖世奇功,比如杀个人,做个间谍,泡了人家公主之类的传奇段子,原来就是因为走狗运,凭着自己的一张嘴,和自来熟的性格,认识了一个纨绔,结果这个纨绔帮了一点小忙而已。
唐俭的眼中的鄙夷之色越发的浓重了,最后忍不住了才说:“你以为谈判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谁能占到便宜就算谁赢,当初匈奴王冒顿给汉太后条件就是要汉太后陪他睡一晚。汉太后都没有生气,只是推辞说自己年迈色衰,给人家送了好些美女才了结此事,从这里你就能看出来谈判是怎么回事,就是强大的欺负弱小的,弱小的想通过谈判少损失一些,就这么回事,你以为国家弱小,你个人强大就能谈出花花来?
投笔从戎的班固凭借一百人就敢在人家的国土上肆意杀人,纵横西域,最终凭此封侯,你以为他仗的什么,还不是大汉朝的赫赫声威,如果大汉弱小,他的那一百个人早就被斩成肉泥了,狮子和老虎可以达成合约,狮子什么时候会在乎羊的感受。”
“唐公,你确定不会把我书院的学生统统教成见风使舵之辈?晚辈实在有些担心。”
唐俭的人生观有问题,他的理念就是只要有欺负别人的机会就绝对不能放过,一旦放过,说不定人家就会欺负回来。
曲卓一直跪坐在炕沿上,竖起耳朵听两位先生的谈话,这些话不是在课堂上可以听到的,书院的一年多时间。早就把一个连别人讽刺话都听不出来的白丁,演变成一个知书达理,通晓世事的干练之才。
这世界上有三种人不能读书,第一种就是好好的一个人读过书之后会变成坏蛋,而却比白丁坏蛋要坏一百倍,因为他从书里面吸取了足够多的作恶本钱。
第二种就是人生识字糊涂始的那群人,自己朴素的人生信条在读过里教的起冲突。分不清楚对错的糊涂虫。
第三种人就是曲卓这样的人。识字即可,不能钻研学问,否则书里的道理会压制他自己的灵性,读过书以后对他绝对是一场灾难,所以这种人还是不读书的好。
让他从生活和先辈的事迹里汲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最终形成他自己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处事方法。
道法自然么。不是都这么说么,那就随他自己闯荡,以他谨小慎微的性格还闯不出什么大祸来。
在雪中送走了唐俭。微醺的酒意染红了他的脸庞,摇摇晃晃的钻进马车,曲卓就跨坐在车辕上。赶着马车向长安驶去。
白茫茫的大地被车轮碾出两行平行的轨迹,没用多久,又被不断落下的雪花掩盖,消失的无影无踪。
雪后空留马行处,可惜什么都没留下。时间会涤荡人世间所有的痕迹。
不去想李二烦人的计划,你打仗就打啊,该我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今天派个没意思的人跑来嘀咕两句,明天又派来一个,有完没完,老子从长安搬回家都不安生,怕我躲在井里不出来?
书院现在的发展也出乎云烨的预料,科学研究这东西,就是洪水猛兽,只要脱开枷锁,就会按照自己固有的规律运转下去。
李泰已经在纠结大地不平的问题,从云烨这里知道了光的速度之后,就追问云烨是如何测知的,结果被云烨用暴力解决了。
老天爷,我就是一教学流水线上的生产的次品,能知道布莱德雷的光行差法这个名词就已经说明我在上学的时候没有偷懒,还敢让我帮他做实验,真是找打。
他从古书里找出例子,又把墨子的小孔成像做了一遍,得出了一个结论,光的传播路线是直的,虽然云烨知道爱因斯坦证明了光会弯曲这一事实,也不打算告诉他,因为他没有证据能驳倒李泰,再讨论这个问题的话会被他问得哑口无言。
你如果敢提黑洞和极限质量的话,说不定会被鄙视,连人品都会受到质疑,认为是胡说八道,他的小孔成像已经是硬邦邦的证据,有本事你拿出一个黑洞来看看。
水磨已经在长安大大小小的河流上运转,是自然力量运用的一大进步,现在成了祸害,不少的富贵人家为了多架几盘水磨,肆意的修改河道,河道受到了淤积,自然会排水不畅,一旦洪水来临,两岸百姓就会遭灾。
魏征开始着手清查长安八水上的水磨,听说只要发现一座有害于河道的就会处理一座,弘化公主家的水磨已经被他给拆了。
弘化不依不饶的告到哥哥李二哪里,李二很想和稀泥,让魏征给道个歉就算完事,结果可想而知,去道歉的魏征把弘化公主骂了个狗血淋头,不但指出公主的骄奢淫逸,还说她贪财戗民,不但有失皇家体面,蝇营狗苟的连米粒大小的财源都不放过,是长安之耻。
云烨躲在家里都不安生,屁股中箭已是家常便饭,朝堂上早就见怪不怪了。
但是这回不一样,弘化指责魏征表面上清如水,廉如镜,实际上吃拿卡要的事情就没少干,比如云家,就是可怜的受害者,明明三千贯的豪华宅子,只给了一千贯就被蛮横的夺走,可怜的云家惹不起御史大夫,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含泪认了这个闷亏。
别人怕魏征,弘化公主不怕,今天就是为云家出口恶气,仗义执言。
听到这和消息云烨很想问候弘化公主祖上三代,鉴于李二的凶恶,放弃了这一想法。
你有事就去闹,去撒泼,去打滚都好,就是别把云家扯进来好吗?云家已经低调的快从长安消失了,老百姓都时不时的问一声,云家那个败家子哪去了?是不是被陛下给收拾了,大快人心的好事情。
魏征听到弘化的证词,哈哈大笑说的确有这事,还是自己亲手交易的,就给了云烨一千贯,没多给,想起来自己实在是给多了,魏家邻居的房子是一个卖朱砂的富户花了一万贯买的,现在每日饮宴不休,一介贩夫走卒整日里与显贵豪门来来往往,都是因为他是魏家的邻居。
自己的名头都被云烨拿来赚钱了,你说说谁占了便宜谁吃了亏?
这话一出长安哗然,好多人家看看自家的邻居,不由得捶胸顿足,只要是显贵之家,他们的邻居无一不是商贾大户,而且都是些土财主,除了钱以外再无其他的下等人家。
声讨云烨的呼声顿时就响彻了长安城,再一次被云烨坑了的人家,准备联合起来找云家要回自己的房钱。
可惜晚了,云家的钱都变成堆积如山的各种材料,一问云家的管事,都哭哭啼啼的说,侯爷把钱都花光了,就买了这么些破烂。
百万贯啊,听到这个消息的勋贵人家无不捶胸顿足,这才是真正的败家子,全长安的败家子加起来,也没有他一个人败家败得狠。
辛月带着那日暮出门去拜会那些长辈,一说起自家丈夫的花钱手段就珠泪盈盈,强笑着说不碍事,家里还有些结余,庄户们把租子都交了,省一省还过得下去。
”夫君,您看妾身的这个表情如何?“辛月窝在炕上,拿头发轻轻地挠云烨的鼻孔。
装睡的云烨无奈的睁开眼睛坐起来,看看辛月泫然欲泣的作怪模样,在她鼻子上捏一下说:”这下好了,你夫君我的败家子名头算是坐实了,今天长孙冲来看我还说,要是家里过不下去,就言语一声,他随时就会让家丁把钱财送过来好让咱家渡难关。“
那日暮嘻嘻哈哈的趴在云烨的背上娇气,昨天辛月还带着她在库房里数金子,她偷偷拿了一块,准备让集市上那个白胡子的老金匠,给她打一条粗粗的镯子,还有一只金步摇,辛月的金步摇有好多,自己才两个。
爱财如命的辛月哪里会给她偷钱的机会,从手里把金子夺过来,放在架子上欣赏半天,然后就在那日暮的屁股上抽两巴掌。
草原上的实诚孩子,挨揍都不知道跑,硬是站在那里等着挨打,回来就对云烨告状,结果又挨了一顿。
云烨从自己的钱箱子里好不容易找到了两个金锞子,拿给那日暮,让她尽情的去打造自己喜欢的装备,还给了好几颗珠子,和石头。
辛月的脾气就是这样,看到云烨啃罗卜,都要抢过来咬一口,然后说不好吃。现在见到了钱财,立刻就眼红,和那日暮两个在炕上抢成了一团,辛月有身孕,那日暮不敢和她争,眼看着自己只有两个金锞子,其她的都被辛月抢走,急的扯着云烨的袖子哇哇哭。
这不是第一回了,云烨只好对辛月说:”你盒子里的石头和珠子满的快装不下了,怎么还和一个孩子抢东西。“
”你孩子在这,就你这年纪还生不出那么大的闺女,这又是夫君,又是哥哥,又是孩子的,到底算那样啊?“
辛月指指自己的肚子,然后坏笑着对云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