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天涯各自安好
林书皓突如其来的关心着实让嫣然有些受宠若惊,她何德何能竟让堂堂林氏集团社长亲自开车送她回家。
可对于林书皓来讲他从未将嫣然当成过自己的职员,之所以让她入林氏只是想把她放到身边弄清楚一些事情罢了,可没想到这个女孩却当真了,干活尤其的卖命,连续好几天都在加班,反到让他有些自责。
不知道轩木那小子如果知道她就在他身边,而且还这么使唤她,会有何感想呢?
对于嫣然,林书皓之所以非常感兴趣,无外乎两点。
起初,当他看到嫣然简历里的照片时,确实是心生好感的,这个女孩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尤其是那双眼睛着实与林家人太像了,若不是多年前确认了“书画”已亡的事实,他甚至以为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他的堂妹林书画。
复试,林书皓见到了嫣然本人,嫣然身上静默淡雅的气质让他觉得熟悉而又亲切,但单凭对她的好感并不足以让他录取一个根本不适合这个位置的女孩,毕竟工作是一回事儿,好感又是另一回事儿。
直到他注意到她手腕上的手环,他才意识到也许这个女孩身上冥冥之中早已跟他们有着某种牵连。
嫣然手上的手环林书皓自然是认得的,原因无它,林家和南宫家族是世交,轩木小林书皓八岁,打小跟在他身后叫他哥哥,那个手环是轩木打小带在手上的,造型简单,但材质却难以寻得,轩木一直待在手上。从未摘下来过,如今去带在了嫣然手上,不怪异么?
他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能让轩木将手环送予的人必然是他极为在意的吧!
有些东西,以前他想不明白,如今却渐渐有了头绪。
轩木、云海、夏莫三人从小在一起打闹玩笑,感情比亲兄妹还要要好,如今却天涯咫尺。老死不相往来。这其中又发生了什么呢?
想必定然和这个叫顾嫣然的女孩有着牵扯不断地关系吧!
说来也巧,怎么就恰好让他碰见她了呢?
这个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她本该连初试都过不了。却意外进入复试,进了复试本该被刷下来的,手上的手环却又引起了他的注意,最终将她带入了林氏。
不知为何。他总能从这个女孩身上感觉到某种微妙的感情,熟悉的像上辈子的亲人。此生经历轮回,散落各个角落,再相见,单凭感觉便能认出对方。
这也是为什么。当他看到嫣然一人加班,于心不忍,停下脚步的原因。
嫣然家境困顿他从简历里便已经看出一二。大学四年因家境困顿休学两年……想必这个女孩定然是吃了不少苦吧,竟莫名的让他有些心疼。这倒不像是他的风格,连他自己也是不解的。
这世间万物,有因有果,前世今生,该预见的人总会遇见。
改命改的是什么呢?
也许只是一片树叶的掉落,命迹便会发生转变,而这种转变看似偶然却也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必然。
凡是人世间的人,谁的一生会无憾呢,在经历世事无常,垂垂老矣后谁又不想回到曾经,重新走一遭呢。
大多会说,若再活一世必然不会怎样怎样,必然会抓住时运如何发达之类,又或不再错过良缘,幸福美满的过一辈子……
可实际上呢,即便再活一世,你变了,其他人的命迹也会随之改变,世间万物凡是所有牵连必然会受到影响。
而大多数人即便重新来一遭,结局却也是相似者居多,自然除了那些命中必定会影响大格局的人以外,而他们的命也非一般人能够改的了得,稍有不慎便会生灵涂炭。
改命前,净尘耗尽修为为嫣然创造了两分之差,就是希望能够让他们早早相遇,解开命线牵连,延长轩木的寿命。
改命前净尘一直以为只要多给自己一些时日,他便能解开轩木的命结,企图窥视天机。
如今终于遂了他的愿,却没想到反而弄巧成拙,差点将两人害死,这也是为什么八年前出了那么大的事,净尘却消失无踪的原因。
恐怕那时,他便已经猜到了,现在的这一切都是由改命前的他一手造成的,包括这场自视过高的“改命”
可无论是改命前,还是改命后,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是难以发生变化的。
譬如,顾奶奶。
顾奶奶一生清苦,子女缘薄,夫妻感情深厚却难以维持,中年丧夫,生有数子,存者寥寥,自是可怜之人。
改命前,顾奶奶便是在嫣然升入高三的第二天去世的,时间一模一样,就连去世的原因也是因为脑梗塞突然离世,这便是她的命,是难以回转的,并非因为嫣然中考多考了两分便可以改变的劫数。
再譬如,嫣然与林氏的纠葛。
改命前,嫣然能够进入林氏是因为好友戚雨薇,与戚雨薇相识是在大学时代,两人因缘巧合成为心星相惜的闺蜜,大学毕业戚雨薇将嫣然引荐给了林子涵,成为林子涵的得力助手。
而林书皓的秘书琳达和戚雨薇是同学,两人关系不错,三人经常聚在一起,自然而然的成为关系紧密的闺蜜。
可见,无论是琳达,还是戚雨薇都是嫣然命定的贵人。
此生,这两个人也都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唯一不同的是,嫣然提前加入到了她们的生命之中,嫣然在高中时期的出手相助让琳达一直感激在心,成为共患难的好友,为了报答恩情,琳达将嫣然引荐给了林子涵之子林书皓,成为了他的秘书助理。
林书皓却是因为嫣然手上的手环才决计将嫣然留在身边,这就是蝴蝶效应,犹如纠结在一起的麻,结点众多,稍有不慎便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小小车厢,气氛有些紧张,至少对于嫣然来讲是这样的。
她有些局促不安的坐在副驾驶位上,身为秘书助理却让社长亲自开车送她,这着实让她有些压力。
林书皓却要轻松的多,边开车边跟她聊起天来。
“你和琳达认识?”他问,看似无意,却又像是别有用心。
琳达和嫣然之间相识的事情,恐怕整个林氏就没有人不晓得的吧,竟人事部主管的口,似乎就没有秘密了。
嫣然不希望,刚进林氏便盯着“空降士兵”的名号,却又无可奈何,实际上她也是清楚的,若单单只凭她自己的能力,恐怕连初试都进不了,能进林氏她确实是借了琳达的势。
“是的,我和她是高中同学。”她答。
其实林书皓问这个问题倒也没有嫣然想的那么复杂,琳达似乎是他们之间唯一可以聊的人物,再者他对嫣然、轩木、云海、夏莫之间的故事还是稍稍有些好奇的。
“哪里的高中?m市?”他似是随口问问。
“不是!是g市的南华高中。”她道。
他用余光观察到嫣然有些不自主的摸了摸左手腕处手环,眼眸暗淡,似是不愿回忆,却因为他问了,所以不得不揭开那道疤。
“南华高中啊~那我可是你的学长了,我高中也是在那里读的。”他打趣道,可显然嫣然并没有那个兴致,神情沉寂。
“每天晚上八点查寝,周六日才能回家,还要被迫一定要选一个社团参加是吧!”越是如此,林书皓便越是想知道年纪轻轻的她,到隐藏了什么秘密,为何那双眼睛看起来那般死寂。
“嗯!是的!”她道,声音中散发着淡淡的落寞。
“你报的是哪个社团?”
“……”只觉得心好似被人莫名其妙的锤了一拳,疼痛难忍,手心浸满了汗,疼!来自于灵魂的疼。
“你报的是哪个社团?”林书皓专注开车,以为她没有听到。
“话剧社。”她没有办法不回答,虽然现在她实在是有些后悔坐他的车。
“那真是太巧了,我报的也是话剧社……”
林书皓在讲什么,嫣然后来是一句话都没听进去,只觉得尘封多年的伤疤被人狠狠掀开,血肉相连,扯出丝丝血迹,连骨带肉疼的她忘却了呼吸。
记忆犹如连绵的江水,带着涩涩的味道袭来,尽是血腥的红。
就如八年前的那场大雨,从黑漆漆的天空降落,她的眼睛、口腔被红色侵染,死寂一片。
话剧社,美音楼,图书馆,教学楼,寝室……
关于南华的一切在脑海中死灰复燃,渐渐清晰,包括那条曾一度让她魂牵梦绕的柏油马路,在那里他们说尽了这间最美的誓言,如今却都成了荒唐与不堪。
“我认识一个弟弟,跟你年龄相仿,你应该认识的,叫南宫轩木。”
砰!只觉好像被人狠狠敲中了头,脑袋空白一片,呆愣了好久才缓过神来。
夜深,路灯昏暗,黑漆漆的世界从车窗划过。
久久,毫无血色的她眼神空洞的道:“不认识!”
若有可能,她希望此生都不认识那个叫南宫轩木的男孩,若有可能她宁愿孤独终老也再也不要与他有任何干系,若有可能……她只希望余下的生命里能够与他天涯各自安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