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必要
刘枫的话说出,不仅宋青瓷微微一愣,就是朱晨雨和孙成栋也是一呆,别看刘枫英俊潇洒的模样,但是魔都谁人不知黎耀身边的孤狼林巡乃是狮舞团出身,打小大字不识一个,就钢琴这种需要多年专业训练的玩意,他能玩得转?
“哈哈,我没听错吧,咱们鼎鼎大名的林巡林二爷居然要弹钢琴唱歌?这是谁讲的笑话?真有才啊。”众人还未反应过来,身后便传来了夸张的笑声,回头一看,来人正是带着四个小弟的赵勾。
刘枫昨日才和他打过交道,今日碰上,没有了冯越在旁,刘枫只当他是跳梁小丑,连话都懒得应上一句,这等人,不配自己出马。
孙成栋马上理会刘枫的意图,冷冷一笑道:“赵勾,你算什么东西,冯老大身旁的狗怎么随随便便就放出来咬人?”
赵勾怒容显现,但是却想起什么似的,硬生生将气愤压下,皮笑肉不笑地道:“我只是听说你们兴帮尽做些无耻勾当,特来告知青瓷小姐晚上回去小心一些,莫要步上李月的后尘。”
宋青瓷脸上马上一片铁青,她和李月同是歌女,对李月前些天发生的事情自然有所耳闻,而且听说犯事的不是别人正是己方的庇护者兴帮的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正是因此朱晨雨才忍气吞声,没有深究,倘若自己也同那李月一般,那后果会如何她连想都不敢想。
“我兴帮如何,不需要外人来插手,成栋,送客。”刘枫平静地看了赵勾一眼,就像看一个死物一般,那样视人命为草芥的气势与神态无法伪装,首当其冲地赵勾联想到昨日与死亡相距如此之近,当下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当他反应过来之后才瞬间明白自己出了丑,哪里还有脸继续呆下去,恨恨地看了刘枫一眼,便呼喝手下回到原来的位置。
“老大,就这么算了?”赵勾坐下之后狠灌了一口酒,愤愤地拿起了大烟来,在旁的狗腿马上为他燃了。
赵勾深吸了一口,歹毒地道:“算了?这不可能!待我看看他如何出丑,还钢琴,看别人玩得溜以为自己也可以?不知天高地厚!”
这边赵勾刚说完,那边的刘枫低声对孙成栋吩咐了一声之后已经优雅迈步上了舞台,那种对细节的把握,就是比起法兰西从小熏陶教育的正统贵族都不遑多让,不说令所有女士侧目,就是男人也有不少投过目光,暗骂一句上天不公。
刘枫在万众瞩目之中坐到钢琴之前,露出了柔和温雅的笑容:“为感谢青瓷小姐今晚破例赠予在下的歌曲,这首不才创作的《青花瓷》送给我们的落尘仙女。”
现场钢琴弹唱,对于见惯了只有歌女演唱的宾客来说还真是头一次,因此纷纷露出好奇的神色,他们很多都文化不高,加上这来自西方的玩意听说只有最上等的音乐家才能掌握,当下也觉得自己附庸高雅了一回,皆是兴致勃勃地鼓掌叫好,当然其中有多少是想着看刘枫笑话的,只有自己知道。
喧哗落下,刘枫轻轻地弹奏了起来,曼妙的旋律第一时间将所有人的神经牵扯住,心思也随着刘枫键盘上的修长手指一起跳动。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充满磁性的声音带出如诗词句,一幅水墨画卷随之缓缓在听众面前铺开,古色古香地房间之中,年轻男子一边为素胚上色,一边思绪泉涌,那如同青花瓷一般的江南女子一颦一笑,都让瓶上刻画的牡丹黯然失色……
随着刘枫轻吟浅唱,淡淡的愁思弥漫,却溢出了深藏的爱意,这描绘的又何尝不是在场男女的心中写照?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只消一句,道尽多少痴情!
在台下的宋青瓷不由地有了些痴迷,眼前仿佛又浮现那身着宋服的江南女子,尽显婉约典雅,水墨泼洒而成的精致脸庞,与自己竟一般无二,而那还在深思佳人的年轻男子转身,美如冠玉的脸庞也开始与那正在深情弹奏的林巡慢慢重叠。
钢琴的旋律绕梁,醉人的嗓音悠扬,婉转清雅的曲,如梦似幻的词,让人恍恍惚惚,只觉不是在人间,灰墨白纸勾勒的世界让他们泥足深陷,朦朦胧胧之间,想走却又忍不住徘徊,仿佛只要离开,就将失去最真的美好。
当最后一指落在琴键之上,梦终于结束,而听者还沉溺其中,久久无法自拔,唯有待得刘枫起身上前致词鞠躬之后,才有如潮的掌声和不断的叫好声经久不息。
美的东西,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无法掩埋。尤其在这个文化被桎梏的特殊时期,如此前卫却又复古充满中国气息的歌曲,无疑是骇浪惊涛一般席卷了所有人的心灵,让得他们明白,原来歌还能这样唱!
刘枫在各色目光之中下台回到自己的位置,转头看向宋青瓷,发现她也眼神灼灼的盯着自己,便带着一丝调戏意味地问道:“不知道这首歌青瓷小姐是否喜欢?”
出身并不差的宋青瓷能在人皆唾弃的歌女之路上坚持走下去,可见她对音乐的热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以她的音乐素养和造诣,自然明白刘枫的这一首歌必然是传世佳作,而且这首歌明摆着就是专门为自己而作,她岂有不喜欢的道理?
“喜欢,自然喜欢。林大哥如此才学,更胜柳三变一筹,青瓷有眼无珠,你可千万别见怪。”宋青瓷对刘枫的那一丝怨气早就烟消云散,反添了更多的崇拜。对他的称呼也有意变成了林大哥以示亲近,正如她所言的柳永之于那个朝代的歌伎,刘枫凭借这首《青花瓷》便足以对这个世界所有的魔都歌女造成致命的诱惑。
“青瓷妹子言重了,我可不敢与白衣卿相相提并论。”
“林大哥何必自谦,请恕青瓷冒昧斗胆一问,不知这歌曲我是否可以在丽花演唱?”宋青瓷显得有些迫不及待,尽管知道歌是以自己为名,但没有得到主人的同意,她也不能随意演唱。
刘枫当然不会拒绝:“本就是为你而写的歌,你不能唱谁还有资格能唱?”
宋青瓷脸色一喜,马上谢道:“我不过为林大哥唱了那般简陋的一首歌,却换回林大哥如此天成佳作,林大哥之胸襟为人,着实让我钦佩。”
刘枫也不过是被迫高调,什么胸襟什么为人,全是扯淡,曾经无恶不作的家伙就算现在有所收敛,那也是本性难移,碰上不爽的时候,管她什么倾国倾城的美女都没有脸面可讲。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是话到口中自然变成了“区区一首歌何足挂齿,如果青瓷妹子看得起我,随时可以找我,咱们互相探讨,共同进步。”
“青瓷改日定当登门拜访,到时候林大哥可得不吝赐教哦。”刘枫的一席话无疑让得宋青瓷欢欣雀跃,不自觉便是露出了小女儿的神态,娇憨地玩笑了一句,在旁的刘枫没有防备,见此都不由心中一痒,暗呼一声妖精。
一直高傲得如同孔雀一般的宋青瓷这般模样,别说刘枫,就是身为亲舅舅的朱晨雨都未曾见过,不过看到自己的侄女能放下那臭脾气与林二爷打好关系,他自是高兴都来不及,甚至还巴不得他们更近一步才好。
只是一首歌,能引起几乎所有宾客共鸣并津津乐道,还在瞬间和声名远播的大明星拉近距离,刘枫今晚可说是风头出尽,第二日,只怕魔都所有人都得知道,兴帮二爷不仅武功了得,更是深藏不露的大才子,就是即兴为歌女所做的词曲,都足以名流千古!
快乐总是相对的,有人欢喜就有人愁,在不远处看着宋青瓷巧笑倩兮地与刘枫互动的赵勾便是如此,此刻他紧咬牙关恨不得将刘枫食肉寝皮,他迷恋宋青瓷在魔都早已人尽皆知,而以往对谁都拒之千里的落尘仙女现在却对他人另眼相加,叫本就有着旧仇的他如何能能咽得下这口气?
赵勾沉着脸挥挥手呼来狗腿子,一字一顿地道:“我不想让他看到明天的太阳!”
狗腿顺着他的眼睛看去,自然清楚该怎么做,立马退下去办事。而赵勾坐在原地,端起酒杯扯出了残忍的笑容,不再为青瓷与他的亲近而愤然,生一个死人的气,有必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