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林家采薇
此时日头已经很高了,气温也不低,天流儿额头沁出了数颗汗珠。
他和银狼已经对峙了一个时辰有余,彼此都十分忌惮,谁也不敢先动手。表面上双方像在玩木头人,实际上是在比拼耐力。
都说先发制人,殊不知,谁先动手谁就先露出破绽,而等候已久的对方必定会抓住这一破绽攻击,所以以不变应万变才是上策。
银狼没有动,天流儿没有动,那倒在地上的姑娘自然不敢动。
虽然此刻风平浪静,但她知道,一旦动起手来便是惊涛骇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是以她一直提着心吊着胆。
她的鼻尖也蒙上了一层汗珠。
太阳开始西落。
实在是过了太久了。
终于那头银狼忍不住,低吼一声,竟调转头要离开了。
天流儿心想,这家伙终于还是没有把握胜我,哼,算它知趣!
当下松了一口气,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正准备带着那姑娘离开此地。
哪知就在他放松的一刹那,那已经转过头准备要离开的银狼突然杀了个回马枪,跃起一丈多高,朝天流儿扑来!
原来这银狼十分狡猾,装作要离开的样子,故意让天流儿放松警惕,然后趁机突然发难。
银狼这一扑,瞬间就扑到了天流儿面前。天流儿大惊,慌乱之中拔刀斜挥而上!
天流儿刀一出鞘,两只厚实的狼爪已然抓在了他胸口。
只是在同时,他的断水刀法中的“举杯邀月”也已经使出。
登时只见鲜血飞扬,天流儿被银狼一扑扑出了一丈之外。
不过,这飞溅的鲜血却是从银狼脖子上飙射而出。
银狼只知道天流儿放松了警惕,露出了破绽,却不知道当对手放松警惕的时候,自己也会不由自主的大意起来。因为它以为胜券在握,所以毫无防备。
殊不知,这断水刀法之快,即使是慌乱之中仓促出刀,其威力也不是普通刀法可比的。
天流儿的胸口被狼爪抓出了好几道深深的血痕,自己的血混合着银狼的血,染黑了身上的蓝布长衫。
他也受伤不轻。
但他却没心思顾及伤口,而是直愣愣盯着那狂舞的银狼。
刚才的那一刀,准确地割断了银狼的喉咙,它显然是活不成了。
只见它边跳边转圈,殷红的血四处纷扬,飘洒。
像红色的雪,美极了。
是否生命的尽头总是美丽的?天流儿想,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这最后的美丽,是应该赞扬还是应该惋惜?
银狼已经倒在了地上,动也不动,仿佛它一直就是死的,仿佛它从来就没动过。天流儿有些内疚,毕竟是他让它再也动不了的。
直到此时,那倒地的少女方才敢爬起来朝天流儿跑去。
“你怎么样了?”她扶着天流儿急切地问。
天流儿勉强笑了笑,道:“我没事。”说罢立即晕了过去。
等天流儿醒来的时候,天空已换上了一片星辰。
他发现胸口的伤痕已经被包扎过了,他从草地上坐起身来,看到不远处一道人影在火光中模糊迷离。
听到声响,那人影转过头来问道:“你醒啦?”正是白天天流儿救的那女孩。
天流儿点点头,感觉胸口还隐隐作痛,但并无大碍,过段时间自会痊愈。
那女孩又道:“今天谢谢你救了我,我叫林采薇,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天流儿走过去,坐在了她对面,看着火苗,说道:“我叫石天流,你可以叫我天流儿。”
林采薇笑道:“天流儿?倒是个好名字!怪不得你武功这么高。”她的声音清脆悦耳。
天流儿失笑道:“名字好武功就高吗?再说,我的武功也算不得高,比我厉害的大有人在。”他一说到比他厉害的人,心头就不禁浮现庄风的身影。庄风就像是一个梦魇,又像是一块巨石,一直压着他,令他喘不过气来。他必须战胜他,才能够自己站起来。
林采薇道:“你的武功还不算高?你都能把那银狼杀掉,而我只能被它追得到处逃,总是比我厉害很多倍了吧?”
天流儿不禁觉得好笑,心道:“我纵使比你厉害上百倍上千倍,那又有何用,就能算得是厉害了吗?”但嘴里却问道:“你也会武功?”
林采薇佯怒道:“我当然会武功,不会武功又如何能爬上那样高的山崖!”
天流儿笑了笑,没说什么,心中却悄悄道:“爬上那么高的山崖,自然是要会轻功才行,可是爬得上去却退不下来,可见这武功也算不得什么武功。”
林采薇见天流儿没说话,又幽怨道:“可惜我爹教我武功的时候我没好好学,只学到了一些皮毛,连逃跑自保都不够。”
天流儿问道:“话说,你怎么会一个人跑到这深山里来?”
林采薇白嫩的脸在火光照耀下带着浓浓的悲戚之色,只听她说道:“我爹受了重伤,前段时间又感染了风寒,没法子,我听人说深山里有着珍贵药材,于是便独自上山来采药,却不曾想碰着了这凶狠的银狼……”
她于是把自己的家世讲给了天流儿听。
原来她是林家镖局的大小姐,她爹林山在南华境北部创办的林家镖局在江湖上小有名气,她一直在富家豪宅被娇生惯养着,从不曾体会过江湖的辛酸苦辣。直到一年前林家镖局接了一趟镖,在保镖的途中遇上了强人,这伙强人不仅抢走了他们保的货物,还将同行的镖师杀了个干净,幸亏总镖头林山武功高强,方才能活下来。可是他也在这一场劫难中被打成重伤,功力大减。他好不容易逃回镖局,此时托付货物的主顾又找上了门,非要林家镖局赔偿损失。林山没法子,只好倾家荡产赔给主顾。于是林家镖局不复存在,林山和林采薇父女二人带着变卖了的家产,一直往南走,最终来到这偏僻的小城镇才落下脚来。
林采薇一直娇生惯养,哪里受过这般艰苦的生活?这一开始跟天流儿倾诉起来,便关不上话匣子,把一年以来受过的委屈和辛酸都一股脑说与天流儿听。说着说着,眼泪不禁连连滑落。
天流儿不知不觉看得呆了,她就像这暗夜里盛开的兰花,幽香而惹人疼,薄弱而天见怜。
他忽然想,若能一辈子守护着她,让她一直如花般盛放,不为任何事而悲伤,那该多好!
他几乎忍不住伸手轻抚她的柔发。
可这个念头刚一出现,他又想起了道宗的那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孩。
于是他终于压住了内心的冲动,安慰自己道:“她此刻虽悲伤,需要人抚慰,但我和她认识尚且不到一天,这样子未免太过唐突。”
林采薇像是自然自语般把自己的故事讲完,感觉心头舒畅了不少,此刻泪水早已风干了,脸颊又露出可爱的酒窝,她笑道:“我的故事讲完了,你也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呗。”
天流儿于是老老实实把他在无剑山庄的生活讲给了她听。
年轻人总是如此,很容易就向别人袒露心迹,本想寻求一些安慰或认同的话,可最后总是被伤得满身伤痕。
成长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受的伤越多,学到的也就越多。
此时的两人,一个深居闺房,一个与世隔绝,他们对这个世界都所知甚少。也正因如此,他们才能至今仍保持着单纯无邪的心思;也正因如此,他们不受江湖、世俗太多的约束,能随心所欲地谈心。
心无城府,知者必言。
两人难逢知己,一直兴致勃勃聊到深夜,才心满意足各自睡去。
第二天清晨,天流儿是被自己身上的血腥味熏醒的。
这狼血闻起来令人作呕。
林采薇还蜷缩在草地上熟睡着,天流儿朝她望了望两眼,起身走向树林深处。
“好了,这里足够隐蔽。”他直到离林采薇百米之外方才停了下来,从包袱中拿出一件干净的蓝布长衫。
他刚换下身上又脏又烂的衣服,突然不知从哪里窜出两头浑身银白色的狼,立马一前一后围住了他。
这正是两头银狼!只是比天流儿杀死的那一头小了一圈。
天流儿立马握住了刀柄。
忽然,又有一群人拥着一名少年快速朝这里赶来。
走在前面的那少年和天流儿年龄相仿,一身华贵服饰,脸上满是傲慢之色,一看就知道是个富家少爷。
他身后跟着六个中年大汉,这六个大汉皆是背扛大刀,个个身强力壮,长得十分粗犷。
那少年穿着一身银白丝绸长衫,六个大汉则是黄色短衫,坦胸露乳不在话下。
天流儿不禁皱眉,不知道这伙人在搞什么名堂,但看这架势,显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不消一刻,那七人便像狼一般围住了天流儿。
那少年一脸英气,指着天流儿喝问道:“就是你杀了‘大黑’?”
天流儿不谙世事,见这少年盛气凌人,心中不免大怒,心道:“你算什么东西,你和我年龄相仿,竟也敢用这种语气来质问我?”
天流儿冷冷道:“‘大黑’是什么东西?”
那少年怒道:“‘大黑’就是那头高大的银狼!你身上怎么会有它的血?你说,是不是你杀了它?”按他的少爷脾气,本不需要询问清楚后再动手拿人,大可以先将天流儿暴打一顿再仔细查问。他这样问只是因为他不相信天流儿这般年纪轻轻便能杀得了“大黑”。
天流儿心中盘算着:这伙人必定是来给那银狼报仇的,想必是那两头小狼追寻着我身上的血腥味找到了这里,他们人多势众,加上我的伤势尚未痊愈,动起手来难免要吃亏。
但他总不能说谎,只好老实道:“是我杀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