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揭秘
秦歌并不意外,他一直觉得沈沐很聪明,发现自己这边的人隐藏了些东西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既然准备找合作者,那么完全地隐瞒并不可取,尤其是对方已经发现端倪的时候。
不过,在交底之前,还有些事要处理。
朝王武使个眼色,忠心的保镖一手提起一个俘虏,走在一个听不到他们说话的地方放哨去了。
沈浩张大了嘴:“王哥好力气!”
“嗯,而且身手也相当不错,”沈沐淡然接上:“绑人的两根绳子是昨晚的床单接成的,王哥是收了绳子直接跳下来的吧?”
虽是疑问,却是肯定的口吻。
其实加油站二楼的起居室也不算高,窗子下沿距离地面大概有五六米的距离,跳下去应该死不了人,但受伤的几率就比较大了。在这缺医少药的时候,留下大的伤口甚至摔断手脚会很麻烦,变成累赘后会大大增加死亡的可能性——用个词来总结,就是“伤不起”。
除非艺高人胆大。
照沈沐的推测,李和光直接跳应该也问题不大,只不过是为了保险才借助了一下绳子,但李和光和王武还是有所不同的,这是种很微妙的感觉。比喻一下,如果说李和光是条无害的狗,王武就是头舔血的狼。
在秦歌身上,沈沐也有类似的感觉,不过比王武的淡些。
这也许就是血腥气。
看样子,他从休伊斯那里得到的好处不仅仅是普通意义上的感官敏锐。
沈沐目光灼灼,盯着秦歌。
所有人都盯着秦歌。
在目光聚焦中,帅气的男人点了点头,露出个感兴趣的笑容,反身坐入车中:“不妨说说,你还看出了什么?”
“昨晚六个敌人被枪杀却没有明显的声音,是消-音-器的功劳,即使你们是刑警,逃亡的时候也不会特别配备这个吧?”沈沐侃侃而谈:“夜视望远镜的功能好像超出了民间的认知,或许是军方产品,这个我不能确定,不过,我发现习姐的枪耍得不错。”
他话锋一转:“李哥应该也发现了一些事,对吧?”
李和光伸手在沈沐头上划拉两下,被推开,笑着道:“习娜身上有伤,从右边制服会比较容易。”
看起来木讷老实的,不代表容易欺瞒。
习娜惊异地瞧了李和光一眼,妩媚地撩了撩耳边的碎发,用一副“哎呀被你们发现了还是坦白吧”的口吻道:“其实我和秦歌都是市刑警队的,不过他是来镀金的少爷,还有保镖跟着,典型的高富帅,我倒是想倒贴,可人不愿意……”
秦歌打断了她:“得了吧娜娜,这话你自己信吗?”
沈浩内心的小人咬着手绢。
呜呜,羡慕嫉妒恨啊。
不管怎么说,秦歌的身份绝对不简单,长得帅,家里要么有钱要么有势,两样都有的可能性更高,而且肯定不缺女人,看那熟练的捆绑手法……老天,你为什么不收了他!作为一个妹子,这样的汉子难道还看不上眼?
沈沐根本不用看,就知道弟弟在想什么。
这家伙在家天天看yy小说,做梦都想变成种马大收四方,如今眼前尽然有个现实模板,暗地里肯定把牙都咬碎了。
唉,末日了弟弟还没过中二期,肿么破?
“王武是我的保镖这一点没错,没办法,老爷子不放心。”秦歌笑了笑,仿佛卸下了某种伪装,看起来越发风流倜傥,英武不凡,沈浩龇了龇牙,感受到了蛋蛋的疼痛,转头看哥哥洗眼睛。
光论颜值,沈沐是比秦歌强的,但人的魅力不仅仅是看脸,还要加上身材气质等各种方面。如果让妹子来选,学校里的小女生或许会比较喜欢沈沐这种如同精灵或者白马王子之类的长相,而早已过了相信童话年龄的女人,则会更欣赏秦歌的宽阔的胸膛和孕育其中的男子气概。
这也是瘦子觉得秦歌最帅的原因。
相对来说,沈沐这种类型,在同性之间引发的敌意要小些,某种程度上算是男女通吃,秦歌则更吸引异性。
这人形吸妹器此时唇角挂着淡淡的笑意——他好像一直在笑,和沈沐惯常的面无表情成为鲜明对比:“既然怀疑,那你们觉得我和娜娜是什么关系?”
之前还是喊习娜的……沈浩克制不住地在心里吐槽,怀着对人生赢家人品的极端不信任,阴郁道:“炮-友?”
沈沐盯着弟弟的头顶,突然很想再敲一下。
李和光再次冒了出来:“炮-友啥?”
沈沐扶额:“只上床不谈情。”
李和光点了点头,恢复了待机状态。
即使对方比自己大四岁,沈沐依然有种教坏小朋友的错觉,对上秦歌含着笑意的眼眸,他说出了自己的判断:“习姐也是你的保镖吧,秦哥。”
秦歌露出欣赏的神色,点点头。
沈浩竖起大拇指:“卧槽,这一手玩的溜啊!一明一暗,英雄难过美人关,真遇上棘手的情况,来个出其不意,习姐就是王牌啊!等等,”他忽然又疑惑起来:“这配备有点太奢侈了吧,现在是投奔基地不是潜入啊。”
习娜悠悠道:“你怎么知道不是潜入呢?”
一瞬间,沈浩的脑海里浮现出某种深受广大宅男欢迎的小电影:美女潜入搜查官.avi
关注点完全不对。
李和光认真道:“有任务?”
“嗯。”
话语很简洁,带着军人特有的利落。
“和加油站的犯罪团伙有关?”沈沐眸光清明:“有件事我一直觉得很奇怪,在二楼起居室里,听到的声音并不清晰,王哥怎么能判断出楼下的人手上不但犯过事,还都是是重刑犯。”
俊俏的大男孩唇角微扬:“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个判断?”
秦歌心跳加快了。
都说不笑的人偶尔笑起来,要么让人呕血要么让人惊艳,沈沐绝对是后一种。秦歌的名字在某一个圈子里广为流传,被称为“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自认为赏遍天下美色,可见到沈沐,他却又有了种冲动,像是愣头愣脑的毛头小子和意中人相处,想要博取好感又不知道如何表现。
好在秦歌并非是个真正的毛头小子。
他摸了摸鼻子,苦笑:“你猜得不错,我们接了基地的任务出来。别看都是好手,这一路上可不平静,已经折损了两个人手了。”秦歌伤感道:“他们都是我的好兄弟,可惜被丧尸抓了,我亲手结果了他们。”
“节哀。”
秦歌又道:“人手不够,我在路上看到李和光,认出他当过兵,看起来人也不错,才邀他一起的。”他耸了耸肩:“老实说,看到你们两个的时候,我已经后悔了,这趟任务的意义再重要,也不应该把你俩扯进来。”
“因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
沈浩搭上哥哥的肩膀,咧嘴笑一口白牙,看起来朝气没有,傻气爆棚。
“嗯,”习娜被逗笑了:“八-九点钟的太阳。”
“能说说是什么任务吗?”李和光问道。
在秦歌回答之前,习娜抢着道:“这是机密,如果知道了,就必须入伙,这样你们还要听吗?”
“什么机密不机密,都是唬人的。”秦歌却和她唱反调:“没关系,如果我们失败了,消息一样会传到敌人耳边。”
习娜看起来想说什么,几次张口欲言,最终还是愤愤地放弃了。
“这附近有一个国家支持的秘密研究机构,末日到来的时候还没转移,现在里面还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和一些重要的实验资料在,我们的任务就是把人和资料都安全地带回去。”
“不过,事情比想象中的更难,一伙穷凶极恶的武装分子占领了研究院——没错,就是那些重刑犯。”
李和光插话:“没有更多的人手吗?”
“难。”
沈沐的注意力则集中在另外的方面:“距离血雨才几天,听你的意思,所在的基地已经有模有样了?”莫非官方有内部消息,早有准备?
“主要是先天优势。”秦歌不再透露这方面的消息,转而道:“等任务结束,我带你们去基地定居。”他的眼中透露出期盼:“李兄弟,这位老教授是研究生物的,蔡知书,你应该也听说过吧?”
如雷贯耳。
国宝级科学家。
绝对的生物学领军人物。
难以想象,他竟然就在附近。
习娜已铿锵有力道:“这次任务是为了全人类的生存,只要是还有良心的人,都应该贡献一份力量!”
日哟。
全人类都乐意被你代表?
老子呵呵你一脸。
沈浩低下头,免得被人发现自己鄙视的眼神。
“如果我只有一个人,那肯定会参加,但……”
谁都知道李和光的意思。
他带着两个学生,如果出了意外,不只是一个人的事情。
众人的目光都不自觉地落在沈沐身上。
成为焦点的某人沉吟半晌:“一定要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