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痕篇13酒鬼
经过一次寒毒发作,夏痕的身体十分虚弱,好不容易养胖了的身子也变得有些羸弱不堪。
冉清心疼坏了,儿子醒了以后天天都变着法儿地给儿子做好吃的。
只是,她这做饭的手艺,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咳咳,娘啊,这个,这个是鸡蛋吗?怎么这个样子?”
咬着筷子,夏远有些惊恐地看着桌上摆着的一盘炒鸡蛋,如果它还能被称之为炒鸡蛋的话。
冉清给夏痕夹了一筷子鸡蛋放到碗里,虎着脸嗔道:“怎么了,这就是炒鸡蛋!都给我吃光了!”
夏远撇着嘴,看着碗里那团黑乎乎的东西,有些欲哭无泪,炒糊了的鸡蛋一点儿也不香,一股子烧鸡毛的味儿啊,真是恶心死了!
夏耿也缩起了脖子,抱着自己手里的碗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但是夏痕,不管那鸡蛋有没有炒糊,依然吃的高兴吃得开心。
不仅如此,虚弱的他还笑得露出了小白牙儿:“娘炒的菜,真好吃!”
夏远有些鄙夷地嗤了一声,这家伙真是嘴甜,既然好吃那你就吃光光吧!
“弟弟身子不适,应该多吃一些鸡蛋养养身子。来,哥哥的鸡蛋也让给你吃了。”
“还有这碗鸡汤,也得给痕儿喝了才行。爹爹身子棒的很,不用喝鸡汤养身子了。”
夏耿也赶紧将自己面前的那碗鸡汤送到了儿子面前,不是他不地道,实在是每天一碗鸡汤,把他喝得快要吐了。
自从那年在雁回谷中受了伤,冉清每天都要夏耿喝一碗鸡汤补身子才行。
不知不觉地,这个习惯已经三年了。
看着丈夫和儿子都对夏痕这么好,冉清可不认为他们是为了自己痛快,高兴地劝着夏痕多吃一点儿。
夏痕灿然一笑,低着头继续吃碗里的鸡蛋和米饭了,看得夏远瞠目结舌。
难道弟弟生了一场病,把味觉给病没了?难道他没有尝出来那鸡蛋已经糊了吗?
夏痕自然没有把味觉病没了,想当初他跟着老道士在外流浪的时候,什么东西没有吃过?别说是炒糊了一些的鸡蛋了,就是生鸡蛋也是喝过的。
现在能有娘亲亲手做的饭菜吃,可是他从来没有奢望的事情,哪里还想着去挑剔?
一顿饭下来,夏痕吃得小肚子圆鼓鼓的。
打了个饱嗝,他舒舒服服地仰倒在椅子里,眯着眼睛回味着刚刚喝下的美味鸡汤。
“痕儿,把这个喝了吧!”
一股甘醇的酒香扑鼻而来,夏痕眼睛立马亮了,这酒味儿可比他以前喝过的酒都要香呢!
“娘,这酒真香啊!”
看着儿子欣喜的模样,冉清却是苦笑不已,才三岁的孩子,居然就知道这酒的好坏了,甚至还不嫌酒辣。
想想别的孩子,三岁可是天天吵着要吃糖的时候呢!
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夏痕砸吧砸吧嘴儿,期待地看着冉清。
冉清哭笑不得,一巴掌拍在了他脑门上:“小小年纪居然跟个小酒鬼似的了!这酒是为了压制你体内的寒毒,娘可不希望你真的变成酒鬼!”
别看夏痕小,但是因为从小有寒毒在身,三岁的他就已经懂事了,知道自己的身体跟别人不一样,知道自己的命运也跟别人不一样。
“娘真小气!”
皱了皱鼻子,夏痕嘟着小嘴儿开始卖萌:“痕儿的酒量可好了,连爹爹都说他比不上痕儿的酒量了呢!”
这次寒毒之后,冉清和夏耿的温柔体贴悉心照顾让夏痕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父母亲情,对他们两人也更加亲密了。
“臭小子!爹什么时候说过!”
夏耿一巴掌拍在他屁股上,赶紧给自己洗白。
自从受伤以后,冉清就不许夏耿再饮酒了,他表面上答应着,其实一出家门就喜欢跟朋友们去喝点酒解解馋。
没想到今儿居然让这个小东西给抖落了个干干净净。
别看夏耿在战场上是个英勇无畏的冷面杀将,但是对待妻儿绝对是个逗逼。
夏痕只是回家来三个月就看透了这个爹爹的真面目,自然不会被他故作发怒的样子给吓到。
“咦?爹爹你忘了吗?就是上次你给我送酒咱俩一起喝酒的时候说的啊,你还说娘亲的酒量都不如你呢!”
咳咳!
这下好了,连一起喝酒的事都抖出来了!
“夏耿!”
“清清啊,娘子,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我保证!我发誓!”
夏耿又是讨饶又是赔笑,还不等冉清开口就已经当先发誓保证了。
“我若是再信你,我就不姓冉!”
也不知道从哪儿操起了一把笤帚,冉清举着它就冲夏耿追去了。
“哈哈,爹爹快跑,娘快追快追啊!哈哈。”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夏远又是给这个加油又是给那个叫好地,笑得不亦乐乎。
夏痕的身子还没有彻底恢复,不能像哥哥那样又蹦又跳地加油叫好,不过坐在椅子上看着一家人这样吵吵闹闹,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啊!
因为夏痕身体不好,秦风和红叶也经常带着女儿过来看望他。
秦风的小女儿只比夏痕小一岁,如今正是刚学会说话最闹腾的时候,小姑娘穿着一身红色劲装,梳着高高的马尾辫儿,又可爱又俏皮。
若是以前,夏痕一定十分喜欢这个干净可爱的小妹妹的,可是,自从亲眼目睹了女子打架的激烈场面之后,夏痕就对娘亲以外的女子产生了莫名的抵触感。
所以这个小姑娘一来,夏痕立即钻进被窝里不见人了,弄得秦风和红叶莫名其妙地,还以为他身子没好呢!
等几人走了,躲在被窝里的夏痕才终于钻出了小脑袋瓜儿,一眼就看到坐在床边浅笑的冉清。
“臭小子,干嘛要躲起来?你舅舅他们可疼你了,专门过来看你呢!”
夏痕也知道秦风和红叶是真心疼爱他的,只是,他是真的不想跟那个小妹妹一起玩啊!
眼珠子一转,夏痕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抱着冉清的胳膊开始撒娇:“娘,舅舅的小妹妹那么可爱,要不,您也给我生个小妹妹吧!我想要个自己的小妹妹!”
生个小妹妹?
冉清曾经不止一次地盼望着能够再生一个女儿陪在身边,只是这三年来夏痕生死不明,现在身上的寒毒又没有解开,她和夏耿哪里有心情去考虑再生个孩子的事情?
不过看着儿子那亮晶晶的眼睛,冉清也有些心动了。
她敲了敲儿子的小脑袋瓜儿,好笑地嗔道:“这会儿说小妹妹可爱了,怎么刚才见了小妹妹就跟见了鬼似的?妹妹说要跟你玩,你跑得比兔子都快,当我瞧不见呢?”
夏痕讪讪地笑了笑,原来娘亲都看到了啊!
从儿子院子里回来,冉清走到正在看书的丈夫身边,将儿子千叮咛万嘱咐的话跟丈夫说了一遍。
“什么?那臭小子居然这样说?”
夏耿俨然也被惊到了,别家的孩子都生怕爹娘有了弟妹不再疼爱自己了,偏偏他家两个儿子,一个疼爱弟弟如命,一个又盼着要个小妹妹。
不错不错,他夏耿的育儿方式果然不错!
不仅是对儿子所为十分欣慰,其实夏痕的话也深入了他的心。有了两个儿子,夏耿真的很想再要个女儿的。而且冉清的身子已经恢复的很好了,甄修明说过,就算是再想生个孩子也是没有问题的。
最重要的是,那个早夭的儿子一直是冉清心中最痛,若是再来一个孩子,定然能够帮她减轻心中痛楚。
“清清。”
放下手中的书籍,夏耿温柔地执起妻子的手,动情道:“痕儿身体不好,你不是说要尽量满足他的要求吗?既然儿子觉得孤单,想要个小妹妹陪他一起玩耍,不如,咱们就遂了儿子的心愿,赶紧生个女儿出来好不好?”
咳咳,咳咳。
明明是自己想要生娃了,为什么非要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儿子身上?
冉清狐疑地看着丈夫,打心底里怀疑儿子说起这件事或许都是被这个老狐狸给挑唆了!
夏耿无辜地耸耸肩,笑得人畜无害,天地良心,这件事绝对不是他的杰作,小儿子果然是体贴入微啊!
虽然两人决定要再生个女儿,但是因为夏痕身上的寒毒未清,两人做好了约定,等儿子的寒毒清除之后才会准备生孩子的事情。
寒毒发作一次十分凶险,再加上老道士留下的丹药数量有限,甄修明再三警告冉清和夏耿一定要好生照料夏痕,尽量减少他寒毒发作的次数。
于是,喝酒便成了夏痕每日必做之事了。
说起来也是奇怪,第一次饮酒的时候,夏痕真的是痛苦万分,那酒水的辛辣和呛鼻,差点儿把小夏痕弄得栽个跟头。
但是再次饮酒,他就没有之前那些不适了,反而很是享受。鼻子也不呛了,舌头也不觉得辣了,甚至喝完酒以后都不觉得头疼了。
冉清和夏耿一直以为是寒毒造成他酒量大增的原因,不过甄修明检查之后却发现,这小子的酒量根本就是天生如此。
若不是他身中寒毒不得不小小年纪就得接触酒水,等他长大了一点儿肯定也是个大酒鬼!
对此冉清是又喜又忧,喜的是儿子酒量好,不用太过担心酒水会侵蚀他的身体。忧的是,儿子酒量也太好了,若是将来喝多少酒都不能克制住寒毒,那可如何是好?
不过,好在这份担忧没有持续很久,就在夏痕六岁那年,远去了三年的老道士终于有消息了。
这天冉清正打算带着小儿子去军营中探望夏远,便接到了下人的禀报,说是门口有个小乞丐送了个东西回来,十分重要,要亲手交给夏耿或者冉清才行。
小乞丐能送来什么重要的东西?
若此时遇到此事的是旁人,定然会以为这小乞丐是为了讨银子故意使的招数。
但是冉清出身草莽,素来知晓乞丐的人数众多与人脉广泛的,听说乞丐还成立了一个自己的帮派,几乎全天下的乞丐都入了这个帮派。
用乞丐传递消息或者传送什么东西,也是江湖中不少人的习惯。
不知怎的,冉清的头脑里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远去了三年的老道士。
会不会这个小乞丐是老道士派来的?
顾不得让下人将小乞丐带进来,冉清便带着夏痕匆匆出门去见那小乞丐了。
这小乞丐十分普通,没什么特别的,不过他手里抓着的一团干草却十分显眼。
因为,那草实在是太臭了!
夏痕此时已经长成了大孩子了,一袭白色长袍,脚蹬同色小鹿皮靴子,看上去十分地干净英朗。
看到那脏兮兮的小乞丐时,他立即想到了三年前的自己,不仅没有嫌弃,反而还觉得有几分亲切。
只是,在闻到他手里的那团臭烘烘的干草时,还是忍不住后退了几步,嫌弃地皱起了鼻子。
小乞丐见他如此,觉得十分有趣,故意将那团干草又往他面前伸了伸,好笑地说道:“这东西是有人让我带来交给一个叫做大疙瘩的人的。你们谁是大疙瘩?赶紧过来拿吧,这东西可是给他救命的呢!”
大疙瘩!
果然是给夏痕治病的药引子!
冉清欣喜若狂,再三道谢就要接过来。
那小乞丐却不依了:“委托我的人说了,大疙瘩是个小孩子,怎么会是个女子呢?你还是让大疙瘩亲自来拿吧!”
冉清狐疑地眨了眨眼睛,刚刚下人不是说这小乞丐要把东西亲自交给夏耿或者她的吗?怎么这会儿又变成儿子了?
冉清没有注意到小乞丐眼中的戏谑,若是她看到了定然就知道这小乞丐是故意在整夏痕的了。
夏痕已经三年没有听过大疙瘩这三个字了,他现在可是京城里最有名的翩翩公子呢,小小年纪就有不少女子都倾慕于他。
虽然他自己不是很喜欢那些浑身擦满胭脂,散发着各种难闻刺鼻味道的女子们,但是这可不阻碍他享受被众人追捧的优越感。
若是让那些人知道他以前的名字是大疙瘩,不知道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稀罕他?
不能接,不能接,就算那团干草又香又好看,他也不会去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