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五虎破阵
却说遥在并州大地之上,一场影响深远的战役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远远地望上去,无边无际的大军正处于猛烈的交锋之中,尸横遍野,满目苍夷,真可谓是伏尸百万,呸!不对,这不是玄幻小说,目前这个时代的军事战争的数量级还没有到上百万的程度,所谓人数上万,无边无际,这边尸横遍野的局面再怎么也有上万的数量级。
不过,话说回来,双方打到阵亡上万数量级的程度还在胶着之中,如火如荼的厮杀着,分不出胜负,可见双方对于此战的决心,更是可以看得到他们双方士卒的训练度绝对也是有水准的,将领的本事也是看得到的。
在那群黄巾批额的军团之中,一小伙人马在其中左突右冲,纵横驰骋,所到之处,人仰马翻,试图搅乱黄巾军的阵势。
奈何黄巾军也不知道是经历了何等的训练,或者说也不知道将领是如何统辖这些士卒的,面对在乱军阵中如入无人之境的万人敌猛将,黄巾军一方面能够组织抵挡,甚至在正面交锋之中的前阵也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依旧与汉军胶着厮杀。
军阵中那一将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棉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画戟,马踏军阵,无人能挡。掌中画戟剁、刺,勾、片、探、挂、磕,施展开来,无可匹敌。
此人不用多说,自然是吕布无疑。
上一次吕布就曾经冲撞过一次黄巾张角本阵,奈何黄巾人多势众,吕布虽勇却也难以顺利杀到张角所在,更不用说擒贼擒王了。
“贾君文!你丫的不是数次马踏王莽百万联营嘛?怎么杀不过去了?”吕布一戟荡开马前一众黄巾士卒,踏马而过,对着身旁之人招呼道。
此人身高丈二头戴一顶铺霜耀日盔,上撒着一把青缨;身穿一副钓嵌梅花榆叶甲,系一条红绒打就勒甲条,前后兽面掩心;上笼着一领白罗生色花袍,垂着条紫绒飞带;脚登一支黄皮衬底靴;一张皮靶弓,数根凿子箭;手使画杆方天戟,据说足有一百二十斤之重,可谓是世间罕见。
要知道不管是吕布这个100武力的变态还是贾复这个变态都是演义里面出来的怪物,简直是凶残至极。
银戟太岁、雪天王。武艺绝伦。曾与大齐王田布为友,不满田布为人,不肯为之效力,遂至抱月双槐岭落草。莽军围困昆阳时,跟随前往三江搬兵的刘秀,为与城中通信单枪匹马三闯敌营,拖肠大战,名成一役。
在连丽如的评书《东汉演义》中,贾复外号银戟太岁雪天王,是云台三十六将之一,星号氐土貉。贾复曾到长安参加武举,古洞祠力举千斤鼎,校场比武战败岑彭。后与表兄臧宫在抱月双槐岭落草。归顺刘秀后,昆阳报号,四闯联营,拖肠大战。回营后被大帅邓禹治疗,痊愈后又在潼关战阎虬,草桥关战梁林。
在田连元的评书《刘秀传》中,贾复在朗桃南天门,挡箭引路后在碧云山艺服郅恽,被尊为大寨主,与郅恽、表弟臧宫带人马投奔刘秀,在昆阳大战新军大将巨毋霸被挑出肠子,郅恽缠住巨毋霸。贾复杀出重围,发现郅恽不在,二次杀入重围,拖肠大战,惊住巨毋霸,救出郅恽。回营后奄奄一息,刘秀命大夫诊治。
正如吕布所说,你丫的号称百万联营都踏过几次,黄巾军就把你拦在外面了?
“前朝秦国的人都是变态,一群黄巾农民军居然能够被他们整合至此,那蒙恬不愧是大秦名将,而且就算是冲过去,还有那个章邯阻拦,此人武艺也是非同小可,貌似你上次就是被他拦下的吧?”贾复掌中方天画戟一带,戟头上的月牙好似死神镰刀一般划过,横扫周遭一片黄巾士卒。
“他能拦得住我?”吕布不屑道,“上次要不是那黑厮在关键时刻出了问题,老子早就宰了张角那厮了!”
“俺那完全是意外,莫名起来流矢射中马匹俺能咋办?”另一则的那位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手中丈八蛇矛黝黑发亮,杀气凌然,自是张飞无疑,“再说要不是俺一声大吼,你那次折回来不是也差点出事!”
张飞也是勇猛无匹,蛇矛刷刷刷扫过去,效果也不比前两者画戟差多少。
“不过,那公孙瓒手下居然有这么多猛将,也是厉害了!”吕布一戟扫开眼前黄巾,纵马杀入,“赶紧的,这一波冲锋要是再被打回来,那就基本上没戏了。红脸的和白脸的也一起上啊,话说你们家白马义从不是精擅骑射吗?丫的给我冲上去射啊,先把那张角吓一跳,自然就不会这么大阻碍了!”
那边红脸的关羽摆开阵势,手在下边,刀在下边拖着走,忽然手一起,使出起手刀,叫“开弓效学养由基”,刀尖子半削半刺,就到了敌军眼前。
养由基是列国的神射手,别人射箭先瞄准,他射箭不瞄准,他就记着往哪个角度哪个方位射,因此他要射箭你看不见他先做准备,把弓拉好了才回身,根据对手的动向、方位射提前量,等你看见他回身持箭了,已经来不及躲了。这招起手刀叫“开弓效学养由基”,就说明这一刀来的极其突然,角度也刁,那架式象射箭,刀伸过来的距离比一般的刀招要长,你认为还没够上交手距离呢,刀却够过来了,让人防不胜防!
关羽杀招上手,瞬间砍掉眼前的一批敌人,也是纵马奔入,再次冲向张角所在。
至于赵云,则是这一次才冒头,按照道理,却是白马义从里面的人,一身骑射本事较之关张其实要更胜一筹。
毕竟关张出身并不是军伍,在这方面更多的是吃身体天赋。
白马义从原指跟随公孙瓒的那些善射之士,后公孙瓒在与胡人的对战中,深深的感觉一队精锐骑兵的重要性。因此,以那些善射之士为原形,组建了一支轻骑部队。由于公孙瓒酷爱白马,因而部队清一色全是白色的战马,因而得名——白马义从。
在浩瀚的三国历史中,白马义从就像一颗流星,只经历了短暂的辉煌。白马义从是典型的轻骑兵部队,有着强大的机动力和射程优势。公孙瓒能依靠这支轻骑部队长期威震塞外,并让鲜卑这样的骁勇善战的轻骑“世家”闻风而逃,不难看出,白马义从无愧于东汉末年第一轻骑的美喻。
沮授为监军,白绍:“瓒好白马,屡乘以破虏,虏呼为‘白马将军’。故选精锐三千,尽乘白马,号‘白马义从’,以实禁卫也。”在三国的征战中,“白马义从”只是一颗流星,它是公孙瓒的精锐骑兵部队,可惜,只经过短暂的辉煌,就在界桥战役中被袁绍的大将鞠义歼灭了。公孙瓒是在和北方胡人的作战中以勇猛豪迈而成名的,他善使双头铁矛,《后汉书》曰:“瓒常与善射之士数十人,皆乘白马,以为左右翼,自号“白马义从”。乌桓更相告语,避白马长史。“,白马义从后扩充成相当规模的部队,一时威震塞外,乌桓“乃画作瓒形,驰马射之,中者辄呼万岁,虏自此之后,遂远窜塞外。”。可惜,界桥之战公孙瓒碰上了他一生的克星鞠义,白马义从就此一蹶不振。“…瓒见其兵少,便放骑欲陵蹈之。义兵皆伏盾下不动,未至数十步,乃同时俱起,扬尘大叫,直前冲突,强弩雨发,所中必倒,临陈斩瓒所署冀州剌史严纲甲首千余级。瓒军败绩,步骑奔走,不复还营。”这是一个典型的用弓弩击破骑兵的战例。值得一提的是有资料提到赵云原是白马义从之一,也算给这支精兵保留了种子。
史料中记载中,胡人是何等惧怕瓒的白马义从:“瓒每与虏战,常乘白马,追不虚发,数获戎捷,虏相告云:‘当避白马’。”
辉煌后就是坠落……在界桥之战中,瓒的白马义从碰到了它的克星——鞠义的八百先登。战局的情况,史料同样有记载——“瓒见其兵少,便放骑欲陵蹈之。义兵皆伏盾下不动,未至数十步,乃同时俱起,扬尘大叫,直前冲突,强弩雨发,所中必倒,临阵斩瓒所署冀州剌史严纲甲首千余级。瓒军败绩,步骑奔走,不复还营。”
白马义从被歼灭,罪魁祸首当为瓒。在那场战斗中,瓒犯了几个严重的错误!
1、见敌兵少,便认为对方弱,轻视对方战斗力。
2、在最不适合白马义从的地形,让白马义从冲锋。
3、低级的用轻骑去对弩兵(八百先登属步兵,但袁绍配给鞠义千张强弩)正面进攻。
当然,现在还没有发生界桥之战,但是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却已经死伤不少了,乃是先前在幽州的时候被蒙恬所击破,损失惨重。不过因为公孙瓒自己的军官层还在,也不算是彻底灭亡。
不过,也算是有得有失吧,也正因为如此,赵云才能够在其中脱颖而出,否则的话,赵云压根就没有冒头的机会,后来冒头也压根没得到公孙瓒的重视。
初平二年,赵云受常山郡百姓推举,率领本郡义从吏兵投奔公孙瓒。公孙瓒对赵云说:“听说冀州的人都想要依附袁绍,怎么唯独你能迷途知返呢?”赵云回答说:“天下大乱,不知道谁是明主,百姓有倒悬之危,鄙州经过商议讨论,要追随仁政所在,并不是因为我们个人疏远袁绍而偏向于将军您。”赵云自此随公孙瓒四处征讨。
当时刘备亦依附在公孙瓒处,见赵云,奇之,深加接纳。公孙瓒与袁绍交战,派遣青州刺史田楷占据山东附近的土地,袁绍亦派数万大军前来争地,公孙瓒便上表将刘备提升为别部司马,派刘备前去帮助田楷抵抗袁绍。赵云随刘备出征,为刘备掌管骑兵。
后来,赵云因为兄长去世,向公孙瓒请辞归乡,刘备知道赵云此去便不会再回来,因此握着赵云的手不舍得分别。赵云向刘备辞别说:“终究不能做有违德操的事。”
后来,刘备被曹操打败之后前去依附袁绍。赵云至邺城求见刘备,二人同床眠卧。刘备密谴赵云招募兵士数百,对外宣称是左将军刘备余部,袁绍并不知道此事。赵云从此便追随刘备,后来随他至荆州。
在历史上来说,公孙瓒倒也算不上不用人,纯粹是没刘备那么能拉拢人心,但是回过头来说,历史上赵云的能力本身也是有所质疑的,没有演义那么凶残。
回头说在小说《三国演义》中,赵云以一个浓眉大眼,阔面重颜,相貌堂堂的英气少年形象出场。他一登场即和河北名将文丑大战,救了公孙瓒,这样下来,他都没能拉着赵云,还让赵云走掉了,实在是说不过去。
赵云在《三国志平话》中登场时为袁绍之将,当时刘备失了徐州,与关张相失,欲向袁谭借兵以讨曹操,袁谭久不能决,后来赵云便以刘备为仁德之人,舍了袁绍跟随刘备。之后刘备、赵云听说古城有一“无姓大王”,使一条枪丈八神矛,万人难敌。刘备怀疑是张飞,赵云便出战“无姓大王”,硬战六十合,赵云气力不加,败回马本阵里来。刘备乃认出“无姓大王”果然就是张飞,兄弟相认。
平话这个,前面介绍过一次李肃引用过这段内容,里面说的是李肃也是一员猛将,当然,按照平话里所说是足以匹敌吕布,但是最终结果也就是一流中游的武将水准而已。
而这里面这个赵云却没什么带她的分歧,赵云最强的表现是在评书之中,长坂坡连挑几十员曹将,虎痴大将许褚、枪王张绣等变态都能被他三招两式拿下,简直是逆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