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原始积累常血腥
人生没能没理想,但落到实处,尤其是对现在的徐长卿而言,不适合唱高调。
前脚还靠反劫掠凑齐了拾荒者的毕业装,后脚就说打打杀杀不好,这逼装的太贱。
所以创造什么的,是宏大愿景,是他为自己的体系构划的未来蓝图,却未必适合眼下推行。
就像某人说的:理想和爱好一样,都需要金钱支撑。
他现在是原始积累的阶段,好高骛远是大忌。
反劫掠,让他的综合生存力获得了跨越式提升。具体的说,生存也用品一下子丰富起来。
衣服方面,未沾血的目前只搞到一件抓绒衣,一条牛仔裤,一双威朗运动鞋。剩下的不是血衣,就是目测号码过大,拿着会拖累到他,于是都扔到商务大厦,回头再处理。
抓绒衣略大,但这正是他想要的,相比韩版那种紧俏款,他更愿意接受略显邋遢的宽松流。
牛仔裤需要卷裤边,这完全不是问题。
鞋子40码,穿鞋大一码,非常好。四个劫掠者都是人高马大,理论上脚上的鞋子应该一个比一个像船,结果其中之一是小脚,运气。
可这货是个烂脚,多种脚气叠加,那味道,能把苍蝇熏死。
徐长卿很清楚,脚气是由菌引起的,并且是会传染的,洗刷、烫煮、烘烤,不经过这些程序,这鞋子没法穿。
衣服其实也一样,越是穷困,越要做好卫生工作,因为病不起。
再临商务大厦,已经是第三天的上午,这时候徐长卿看起来已经没有了早先的落魄,而是真有了几分废土行者的风采,类似【艾利之书】中的丹素华盛顿。
牛仔裤、抓绒衣、运动鞋,这是现代风;自制鼠皮坎肩、护膝、护肘、手套,这是废土格调;迷彩围巾、防风眼镜、战术背心、快拔套手枪,这是军迷装扮;三者结合,集军、民、野性于一身,就是废土行者风。
被野兽啃过的尸骨,样子很难看,这也是他隔一天才来的原因。
看动物世界就知道,当猛兽将大肉吃掉后,下一波食客是食腐系列,比如秃鹫、乌鸦、豺狗,它们能将骨骼缝隙中的筋肉都雕琢出来吃掉,对内脏中毒含量较高的消化器官和滤毒器官也能下的去嘴。
在魔土,食腐的主要扮演者之一是蟑螂,两个夜晚,足够它们将能清理的清理干净了。它们甚至能把凝聚的血块都清扫干净。
感谢人类的住房习惯,人造大理石的地砖,渗水性较弱,给了血液凝结的时间,使得自然侧的毁尸灭迹活动显得很完美。
森森白骨,四个人,在不到四十八小时后,就只剩下散落的森森白骨,那种做人体骨骼标本而特意用化学药水泡、又或煮洗的,也不过就是这个程度。
散落的、被撕碎的内衣无声诉说着造成这一切的真实时间,徐长卿不觉得可惜,他对别人的内衣没兴趣,尤其是底裤,他宁肯继续穿自制的兜裆布。
这两天时间里,没有智慧生物来过,因此包括当之前未带走的包袱、血衣,都在。
这是个好消息,不仅是又多了一批家当,还在于死掉的四人不太可能是一个组织关系严密的团伙的成员。
失联四十八小时无人来寻,就是个证明。当然想要确认,还得进一步观察。
血衣的号码虽大了些,也还是有浆洗再利用价值的,魔土上的大量棉织品,都因为阴煞带来的多雨潮湿,陪伴家俬一起霉烂掉了,干净无破损的衣物,都是能卖的上钱,或以物易物的。
血衣中有小惊喜,一些人们经常装在衣兜里的零碎。
共有打火机两枚,一枚是一次性的气体打火机,还能用。还有一枚是类似ZIPPO的经典款揭盖打火机,红星牌,看多少显得有些粗卓傻气,制作也不算特别精细,用材很棒,有军工产品特征,也有些年头了,应该是比较有说道的,否则不会没油了,仍揣在身上。
还有一部三防手机,小砖头的那种,非智能,基本功能都有,日历、计时、指南针、计算器、手电筒、还有收音机,哪怕能量干扰厉害,基本没信号,收音机也基本用不成,实用价值也不小。
最上档次的,还是一款高档登山背包,高分子面料,防划防水,最关键的是背板是可调节的,能根据使用者的体型和脊椎弯曲度进行细部调节,双肩背外加胸带、腰带,装的多还贴身紧嵌。
唯一不美,就是原本的使用者不爱惜,有两处破损,需要织补,另外就是很脏,泥油遍布,以至于他没能第一时间发现它的好,否则肯定是当做核心收获带走的。
另外还发现一卷防水油布,2×3,薄厚适中、分量也不重,这是好东西,可以配合树枝绳索当雨棚,也可以配合绳索当包袱皮,还能当防潮垫,能铺能盖能保温。
还有就是一口带柄的小汤锅,十五厘米左右的锅沿,不锈钢的,凹了一块,但不漏,能当帽子戴,徐长卿也这么做了。
迷彩围巾宛如民国村姑般往头上一系,颌下打结,以此当内衬,汤锅两边贴上沿凿孔,绳子一拴,也勒在颌下,锅握柄向后,像个猪尾巴似的翘翘着,妥了。
这比挂在身上叮叮咣咣不利索强。
其他就没什么好说的了,甚至出现了坏消息。
一条睡袋都未发现,这不是个好征兆,这多半意味着四人没打算在角城过夜。
考虑到当时遭遇四人已经是午后接近14点有多,他认为,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这四人要么在附近有营地,要么就是跟随着一个团伙。
而如果是后者,之前的推测就要被推翻了,如果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组织,又或是存在自负盈亏的法则,那么就会容忍更长时间的外出未归。
在这样的背景下,寻人的情况是会发生的,为人,也为物,因为这四人身上有什么,组织是大概能确认的。若是被其他人得了去,不管怎么得的,都是个借口,说不定就能额外再捞一笔。
考虑到这种可能,他抓紧时间收拾,随后快速离开了商务大厦,从再访大厦到回到据点,时间还不到一小时。
他知道他的这个据点需要认真伪装一番了,关键是要掩盖地下室的存在。
它的地面部分,是一家医疗机构,规模不大,给人感觉就是为角城生活工作的人服务的。
它遭遇过不止一次洗劫,药品、医疗舱、乃至可调节的病床都被搬走了。
它的地下部分本就隐秘,有遇到了坍塌,可现在坍塌部分被他清理的差不多了,他现在要做的重点就是把这个漏洞补上。
至于他在一层的种种生活痕迹,反而不需要掩盖,而是进行简陋化就可以。
他拿了四名劫掠者身上的物资,狗人是不会剥衣服、以及拿走武器的,蟑螂也不可能对手机、打火机、工具包有兴趣。
这些东西没了,必然是被人拾取了,既然如此,太过费力的遮掩,反而会用力过度,简陋化,令其误判,则是正正好。
出于原本就警惕心重而养成的良好习惯,伪装工作并不算太费力。
在吃午饭之前,这些已经搞定。
而到了半下午,连二次获取的物资都基本处理完毕了。
洗过的衣服还不够干爽,在火旁烘烤,而他边喝着树皮茶,边查看着之前没发现的一些零碎。
其中,一枚臂章引起了他的注意。
臂章是从登山包的一个小口袋中发现的,包边、针脚细密匀称,尼龙搭扣,刺绣图案也堪称精致,东西虽小,背后的生产能力却是可观的。他仿佛看到了一个稳定的、能够生产衣被等纺织品的生产体系,最差也是个流水作坊。
发放和使用这种东西的,简单三个字:有背景。
徐长卿猜对了,这四人确实有来头,或者说,其中一人是加入了社团的。
摇摆帮,这个在三年后声名狼藉的势力,这时不过是刚刚起步的一个新兴组织。几位核心人物也没有意识到他们就是权贵们养的泥脚,生于污泥、死于烂塘,他们这时还有着憧憬,对未来抱有很大的期望,被权贵的代表的几句甜言蜜语,就忽悠的全情投入到他们的事业中。
将军坪这边,是摇摆帮的一个分支,由老兄弟胡友亮搭理。
这位绰号胡搅哥的男人,是摇摆帮最早的成员,也是最先开始腐烂的一批。
世道有变、社会失稳,治安混乱,在这样的背景下,什么类型的底层混的最好?
就是混子,也不是那种跟红顶白、又或刀头喋血的,但跟两者都搭些边,不做正经事,以灰色生意为主,小道消息多、反应快、也有胆气或者说赌性,捞点大买卖的汤渣,不管买卖是正是邪,有时候也客串赖皮什么的。
就是这种人,有着见机早、敢闯敢干的特点,变革时最易混出名堂,比如天朝改开后最早的那批发家致富中的很多人。
没文化、没工作、不乐意受笨苦,二流子一般,活的跟头把式,大潮来了,下水搏一下,出成果了,市场刚开,机会多,不规范,各种漏洞,易出头,反倒是那种工作饭碗端的稳的,以老为实干的,则多是若干年后下岗潮的一员。
胡友亮就属于前者,灰色人生,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世道平稳的情况下,他就是满河槽捡死娃吃的货色。
可世道一乱,用三俗级别的形容:好逼也草了,好钱也捞了,好人也打了,好事则没做,吃香的、喝辣的,缺德冒烟金腰带。
起先,他还有那么些怕夜班鬼敲门,还会做噩梦。后来,他明白了,什么天道至公、报应不爽,都是假的,是普通人集体意淫出来的玩意儿。
这个世界讲道德,是因为用道德规范出来的好人才更容易压榨。
某些人借上帝之口说,你们要当白羊,你们安生吃草,别惹麻烦,牧羊人饲养更容易,吃羊,卖羊肉,薅羊毛……
而这个二师姐的法律,是强化道德的,是软硬两种手段中硬的那个。主要是用来调教不听话的黑羊的,也用来像白羊展示,看,这就是不好好吃草,挑战牧羊人的下场。
胡友亮发现自己当不了牧羊人,牧羊人也是讲专业技术的,比如得会装逼。装到大象无形,装到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人民公仆。这种逼王就是台面上的老大,现实中的影帝。
他做不来,但他可以做狼。不吃草了,改吃两脚羊。
他还发现了赚钱的本质,人多力量大嘛,自己一个人干,干死能创造多少价值?要懂得让别人干,让别人为你赚钱,才能赚到钱,而不是被别人用来赚钱。
于是他特别做事特别凶狠,各种惩罚,各种恐怖手段,效益也是刚刚的。
他的出色业绩被人嫉妒了,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别人妒忌他,于是抹黑他,于是搞刁状。
结果他的老大发话了,大概意思是:我们现在是势力草创,剥削的不能太明显,还是要点碧莲的,你这样搞影响很不好,要么就改,要么滚到角落,别在核心地区碍眼。
改?改你老母!
胡友亮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自我边缘化。
他觉得他已经看透了这个世道,看透了权贵们的玩法,也看透了包括他的老大在内的所谓有理想的人,甚至连他们的解决都已经看到了。
而现在,让他锦衣玉食的赚钱工具不见了,这个不能忍,这个场子找不回来,将会对他的养羊计划造成伤害。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胡老大,从来都是很罩小弟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