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黑白颠倒
我被关进了拘留室,等待警方送审,我不知道这次事件对于泊辰那边是怎么处置的,泊辰意图迷奸我的表姐,这算是强奸未遂罪,真要算下来,我这也算是正当防卫。
第二天,我妈和我表姐带着律师来见我,律师问了一下当时的情况,我妈紧张的说,“何律师,我儿子会不会有事?”
带着眼睛的何律师说,“现在说不好,如果按照法律来,你儿子是属于正当防卫。但受害人那边拒不承认对徐小姐意图强奸。”
我表姐愤怒的说,“医院有证明我服用过迷药,宾馆那边也是有监控视频证实我是被他们带到宾馆的,他不承认又怎么样?”
律师说,“这个案子并不复杂,我会尽力帮他洗脱罪名的,现在主要是收集证据,到时候上法庭的时候,我会尽力,应该问题不大。徐小姐,如果你同意的话,现在就可以起诉对方意图对你实施强奸。”
表姐说,“何律师,对法律我们都不懂,你说怎么做,我们就尽力配合。”何律师点了点头对我说,“你暂时会拘留,无法获取保释,但切记不要乱说话。”
如果可以不坐牢,我当然不想坐牢,毕竟坐过牢的人,人生也算是有了污点,我没那么傻。我妈说,“儿子,你放心,爸妈一定会救你的,你在里面,有没有人欺负你?”
我摇了摇头说,“妈,没人欺负我。我是未成年人,被关在单独的拘留室的,你别担心我,你和爸爸都不要太伤心了。”
表姐和我妈安慰了我一会儿,就离开了,我再次被关进了拘留室。在拘留室里的时间是孤独而漫长的,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我除了睡觉还是睡觉,隐约间,我感觉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我记得泊辰说过他家里是很有背景很有钱的,这个世界上,用钱搞不定的事还真不多,不过我现在也只能听天由命。第二天,何律师又来了,何律师告诉我不用担心,我洗脱罪名的几率很大,就算是不能无罪释放,也不会判刑太重。首先我是未成年人,其次我属于正当防卫,失手杀人。
我妈和表姐都很高兴,但事情正如我想的那样,完全没有那么简单。先是何律师突然放弃这个官司,我爸妈去请了其他的律师,但泊辰那边否认强奸,更否认对我实施殴打。
事情变成了,我表姐勾引泊辰,然后我带着人去抓奸,用仙人跳的招数想敲诈泊辰出钱,泊辰不愿意出现,我带着人动手,上方发生了冲突,最后我拿刀杀人,我从正当的防卫变成了蓄意杀人。
我听到这个消息后,肺都要气炸了,泊辰那孙子这是颠倒黑白啊,不过之前警方调查的时候在宾馆取证了视频监控,医院那边的证明也是我表姐服用了迷药,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
表姐来看我的时候说,“小弟,现在网上和外面都说的是一开始我们就捏造证据,扭曲事实,敲诈不成,反而杀人。”
我说,“警方不是有证据吗?怎么会变成这样。”
表姐摇了摇头说,“现在警方都出来辟谣了,说宾馆当日监控视频出现问题,只拍到了你们冲进宾馆的画面,而医院重新出示了一份证明说我并没有任何受到侵犯的痕迹,也没有在我体内检查到迷药。本来一开始网上很多人都支持我们,但现在网上一公布了这些事,立即出现很多水军洗地,蒙蔽了大众。警方将于明日想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一旦上了法庭,就没办法了!”
…◇C首发
我气得一拳砸在桌子上,咬牙切齿的说,“肯定是泊辰的家里用钱和关系买通了人,又在网上雇佣了一批五毛党水军,故意掩盖事实,蒙蔽大众。”
表姐忧心忡忡的说,“现在所有的证据和言论都对你不利,尽管还有不少人在论坛贴吧等地方发帖子支援我们,但是很快就被水军给淹没了。”
我低着脑袋,事已至此,几乎是没有办法了,泊辰是要把我赶尽杀绝。泊辰说得对,他有背景,家里又有钱,没有什么事是搞不定的!
有钱,坏人可以变成好人,有钱,黑的也能变成白的。这是一种社会现状,不是谁能够改变得了的,被蒙在鼓里的,往往都是大众。
表姐说,“姑妈都被气得一病不起了,姑父也是操碎了心,为什么明明不是这样的,偏偏就弄成了这样。小弟,姐不要看到你坐牢,如果真要坐牢,姐替你坐。”
我抓住表姐的手说,“姐,也许现在只有一个人有办法!”表姐眼睛一亮说,“你说的是林哥?”
我点了点头说,“林哥好歹有一定的关系,你马上去找林哥,把事情告诉他,看他能不能想到办法。”
表姐似乎看到了意思希望,擦了擦眼泪说,“对啊!我怎么办林哥给忘了,找他肯定有办法的。小弟,你等着,我马上就去找林哥。”
我点了点头,我不甘心,凭什么泊辰可以逍遥法外,我反而要坐牢!如果泊辰死了,我坐牢也就忍了,不觉得亏,但是现在泊辰好好的,我咽不下这口气。
一开始,我没打算麻烦林哥,但现在不找他出面不行了,但我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林哥可以搞的定,泊辰的背景似乎也很不简单,林哥毕竟只是混黑道的人,但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能放弃,我已经受够了在拘留室的日子。
虽然只是短短的三天,但是却感觉比三个月都难熬!
在拘留室已经这么难熬了,真要是被判刑几年,我绝对受不了。坐牢这种事,只是说说倒是觉得没啥,只有真正在里面待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痛苦之处。
我表姐刚离开不久,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居然来了。
警察把我带到了一个单独的房间,我走进去就看到了泊辰坐在里面,他脸色挺惨白了,这逼倒是强悍,这才三天就出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