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人面桃花相映红
白发老道人如此郑重的样子,林锋也不好推却,便在他的带领下,来到一处古木丛林里。
这里人迹罕至,他挥手示意大家席地而坐,好将此事娓娓道来。
“不知前辈究竟有何事相商,但说无妨。”林锋拱手笑道。
虽然白发老道人身上没有任何罡气的波动,就跟没修炼过的普通人一样,但林锋早看出他的不凡之处,很可能是世外高人。
那个瓷娃娃一样的小女孩正津津有味的吃着冰糖葫芦,偶尔大眼睛忽闪闪的盯着林锋。
“贫道名为周易仙,专修相术,从未修炼,却在星辰海上游历七十余载。五年前贫道在摩羯海域的一处仙山里拾得一枚珠子,还请过目。”周易仙翻手从储物袋里拿出一个紫色的玉盒,小心翼翼的将其打开。
“嗡~”
一道磅礴的血煞之气扑面而来,如同水波一样的往周围扩散。
周易仙当即撕裂一张灵符,化作一道光盾将自己和孙女护在其中。
至于林锋这边的血煞之气,倒算不得什么威胁,林锋挥手间便将之击溃。
林锋深深的望了一眼玉盒之中的珠子,但见红如泣血,有葡萄大小,浓重的煞气源源不断的从其中散发出来。
下一瞬间,林锋挥掌发出一道罡气将玉盒盖上,道:“周易仙前辈果然修为不凡,竟然将这等血煞之物随身携带这么多年。”
“贫道也是没有办法呀,此珠名为血煞珠,乃是上古流传下来的魔道之物。总不能任由其散落在仙山幽谷之中,若是让心狠手辣的魔道修士得到,岂不会造成巨大危害?”周易仙手捋雪白的长须,作出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
而他的孙女仍然在吃着糖葫芦,似乎对于此事一点都不好奇。
林锋在修炼界混迹已久,岂会不知道周易仙的话里虚实参半,不可尽信。
一颗如此珍稀的血煞珠,怎么可能在幽谷之中随意可以捡到?林锋觉得这是周易仙在忽悠着想把这颗珠子以高价卖给他。
“那么你直接将血煞珠扔到星辰海里,茫茫大海,血煞珠便会隐没于世,没法再造成危害。”林锋淡笑道。
他身旁的崔莺莺默不作声,因为她知道此事不宜多问,林锋自有决断。
“你这年轻人,天赋是高,可为何这么一根筋呢?天地万物自有其两面性,就跟阴阳之分一样,好人也有坏的一面,而这血煞珠也自有它的妙用,怎能将其投掷到苍茫海域里,埋没呢?”周易仙忽悠得很带劲,保持着道貌岸然的样子,继续道:“你得学会如何引导其中的强大血煞之气,用以战斗,克敌制胜!”
“我自从修炼以来,都是凭着一人一剑,磨练至今,觉得本身的实力才是最重要的,法器宝物不过是辅助之物而已。并且魔道之物我是不想要的,你这颗血煞珠,我没甚兴趣。”林锋拉着崔莺莺的手,转身就要走。
“少侠且慢,请听贫道一句良言。”周易仙用一种很肯定的语气道,似乎不听取他的话,就错过了一番正确的指导一般。
林锋驻足转头,悠然等着他如何说。
“修炼界的凶煞之地多不胜数,你既然经常到处历练,必定也会去那种地方。有了这颗血煞珠,你按照老夫的方法去引导其中的血煞之气,可以降服大部分的妖物鬼魅。”周易仙翻手从储物袋中抛出一枚漆黑的骨片。
林锋接着,看上面符文错综复杂,是一个小型的阵法,并不是直接可以看的文字,便觉得这跟玉简一般的功用。
于是他将精神力探入其中,一片暗红的光幕笼罩而来,其中有大量的古朴文字,林锋虽难以将这所有的文字尽数了解,但这些文字随着暗红光幕,化作许多道意念,让林锋清楚的感知到其大意。
这是一门鬼道的修炼之法,名为《玄冥诀》,不过这枚骨片之上只有前三层的口诀,若修炼成功,可以驱使血煞珠中的强大血煞之气,不过却不能控制得很好,容易被反噬。
毕竟只有《玄冥诀》的前三层口诀,想必后续的口诀才能更高层次的控制血煞之气。
“前辈为何会有鬼道的秘典?难道不怕沾染魔气么?”林锋淡然道。
“心佛即佛,心魔即魔。心正则练魔法也正,心魔则练正法也魔。难道以你的悟性还想不通这个道理么?
世间万道没有绝对的是与非,关键要看人如何去对待。这《玄冥诀》是贫道多年的珍藏,看与你有缘,才传于你的。”周易仙表情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林锋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嗤笑道:“莫要跟我扯这些看似玄而又玄的大道理,我向来认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是修炼魔道之法过于深入,便会堕入魔道。难道你这般年纪,还没认识到这问题的严重性么?”
这话听得周易仙不由得一窒,他没想到林锋如此难忽悠。
“呵呵,林少侠你确实是个有主见的人,贫道不与你争辩这正魔之分。见你我有缘,这颗血煞珠就与你换一件上品法器,如何?”周易仙退而求其次,微笑道。
“上品法器有血煞珠珍贵?”林锋淡笑道。
“贫道使用上品法器容易得多,这是很实际的事,还请理解下。”周易仙道。
林锋心中思索了片刻,觉得将血煞珠留下也未尝不可,以后有空研究下《玄冥诀》也无可厚非,毕竟他认为自己可以压制这股魔气。
他有自己的原则,也善于变通。
于是,林锋翻手从储物袋里拿出一面深红长枪,这是当初击杀九鼎教弟子宇文龙得到的上品法器之一,此刻正好用来与周易仙交换血煞珠。
对于周易仙,林锋还看不透,此人没有展现出一点修为,不过在符?上边的造诣极高。
交易完成之后,林锋便告辞,并不为得到血煞珠而高兴,因为他只是觉得留着它或许有用,而不是有意要去得到。
周易仙仍然是那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挥手与林锋告别。
望着林锋和崔莺莺远去的背影,周易仙露出市井之徒的得意嬉笑表情,嘿嘿笑道:“一颗难以炼化的血煞珠换来一柄上品法器,真是太赚了,小环,你说爷爷厉害不?”
瓷娃娃一样的小女孩正在吃着冰糖葫芦,哼了声,有些不屑的道:“爷爷你总忽悠好人,而且血煞珠这样凶戾的东西,你怎么能给别人呢?真是害人呀!”
“嘿,你这小家伙,倒说起爷爷的不对了。如果你刚才捣乱的话,爷爷可就生气了。还好你懂事,爷爷就不追究你了,带你去金牛海域游玩!”周易仙悠然笑道。
小环毕竟是小孩,不会真的对爷爷不屑,只是吐了下舌头,天真的笑着跟着周易仙往碧落峰山下走去。
他是个世外高人,虽没展现修士的种种能力,却自有一番气度。
而此刻,林锋与崔莺莺继续往碧落峰的山道之上信步而行,本来就是来游览的,并不急于赶路,两人就这么并肩漫步于云雾中的碧落峰。
“锋哥,我觉得血煞珠的价值跟灵器有得一比,你可是赚了呀!”崔莺莺温婉的笑道。
“谈不上什么赚不赚,血煞珠的确比上品法器有价值,不过以后若是使用其中的血煞之气,也是有副作用的,这些都需要以后慢慢的调和。”林锋道。
崔莺莺深深的望了林锋一眼,觉得林锋的思想很成熟稳重,却又不缺乏活力和冒险精神,真是让人倾心。
尤其是那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气度,极为难得。
仲春时节,桃花朵朵开,一派云蒸霞尉的壮观,风吹过,落英缤纷,红雨漫天。
崔莺莺站在桃树下,林锋与她凝望,两人都不由得笑了,那是一种没有其他心思的真诚的微笑,发自心底。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每当遇到美妙的时刻,林锋都会很认真的对待,虽不会去傻傻的许下虚妄的诺言,但要品味的就是当下这一份相依相偎的欢愉。
美妙的瞬间留存于深深的脑海里,便是永恒。
曾经拥有,便已足够!
林锋没有对崔莺莺说喜欢二字,甚至都没有一点明确的表示,因为他觉得没必要。
其实林锋并不多喜欢崔莺莺,毕竟她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让林锋感动,不像陆雪瑶和颜月那般令人难以忘怀。
不过在桃花春风之中,有如此佳人相伴,林锋还不解风情的将崔莺莺推开,那就不对了,林锋当然也懂得这个道理。
因此他俩就静静的坐在一株桃花树下,在缤纷飘落的花瓣中,享受这一刻的美妙。
“锋哥,要是能够经常与你一起赏桃花,那该有多好呀!”崔莺莺娇声道。
“月有阴晴圆缺,人生总是百般滋味错杂,何必执着于这一刻的美景。你若珍而重之,便将其深深的记在脑海里,那么当你忧伤的时候,想起曾经的美妙时刻,就会心情舒缓。”林锋微笑道。
“我觉得咱们修士虽然看似逍遥自在,其实却并没有普通人对身边的美好感悟得多,错过真是让人遗憾的事。”崔莺莺在暗示林锋不要错过她。
林锋岂能不明白她的意思,不过他真的不想许下承诺,因为未来的事谁能确定?
就这样静静的一起赏桃花,珍惜此刻此景,便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