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子母虫孢
我认真的上下打量了马薇薇几眼。
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马薇薇抬头挺胸收腹,十分认真的看着我,神情坚毅。
我点了点头:“可以是可以,不过就是小了点。”
马薇薇一怔:“小,哪里小了?我今年20了,你看上去比我还小吧。”
我目光在她胸脯上扫了几眼,懒洋洋的离去。
过了好一会儿,我背后才传来了一个迟钝女的怒吼:“吴天,你……你侮辱人,你混蛋!”
……
我在金花大酒店103号房间,美美的睡了一觉。
我手头有一张金花大酒店的永久VIP卡,是张元吉师傅临走时候留下的财产之一。
跟张元吉对于睡觉环境无所谓不同,我睡觉就喜欢宽大软绵的大床,再说了,103号房间连着虫师基地,我睡在上面也舒服安心。
这里就成为了我在杂物科对外联系的固定地址。
为此袁忠明还惊奇了一阵子,但是他也是识货的,在我掏出了金花大酒店的黑色VIP卡片之后,就没多说什么了。
虽然档案里我是一个穷小子,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不是么?
虫师基地。
我面前的书桌上,摊开了一本本的书籍。
《虫鉴》上面虽然有种类繁多的各种虫孢类型,但也不能包罗万象,将所有虫孢包括其中。
平时研究这些古今中外的书籍,是我的工作之一。
只要是留存在木架上的书籍,基本上都多多少少跟虫孢有关。
刚才在《虫鉴》上我翻阅了几个小时,都没有找到符合寄生在黑猫体内那种特征的虫孢,所以就将目光转移到了木架那浩如烟海的书籍上。
足足从半夜忙活到中午的时候,我稍微有点困顿了,这时候,却在一本叫《阅微草堂笔记》的书上看到了一段记载。
记载中是一个人变成一只妖怪的故事。
故事在今天看来平淡无奇,可整个转变的过程却很诡异。
记载中,那个明朝的读书人进入了秦淮河下的水晶宫后出来,就变得喜欢吃女人头发,身上也开始长出各种茂盛的长发,最终整个身体呈现出淡蓝的颜色,被人当成了妖怪……
这故事下面,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备注了一行字——
皮袖虫孢,疑似第六序列组变异虫孢,虫孢呈现蓝色,性喜下水道、厕所、沼泽等阴湿、污秽之处,嗜吃头发,头发中蕴含的某种物质对其生长进化有促进作用,有其喜欢年轻女性的黑发,能力:以头发做武器,锐利如鞭,敏捷、力大无穷,虫孢对肉体有强恢复力。
此虫孢分为子母虫体,母虫深蓝色,子虫浅蓝色。通常子虫虫体由母虫分裂而来,子虫会受到母虫的控制,彼此互相有感应……
最后面的几行字里,皮袖虫孢的弱点,它们害怕的事物等东西,都标注得很明白。
……
第六序列变异虫孢?
子母虫体?
对于这个信息,我疑惑不解。
从纸条上可以知道,这一定是某个虫师甚至就是我师傅留下来的备注,他一定是碰到过类似的变异虫孢。
至于其他的,老师对我说过,在我没有成长之前,接触的只能是虫师基地里的东西。
不过现在看到皮袖虫孢的有关记载,我心里面如明镜似的。
黑猫的诸多特征,完全符合皮袖虫孢的子虫虫体特征。
我清楚看到黑猫扩散出来的淡蓝色虫雾,也发现它似察觉到了我的母孢所在,却依旧冒着风险试图用黑发做武器将马薇薇逮住……
想到这里,我微微一怔,心里面涌起一种不安。
不对啊,那黑猫对于马薇薇很感兴趣,如果我离开了的话,它会不会还去找马薇薇?
我越想越觉得有这种可能,被虫孢寄生的东西,如果是人的话,基本会保持生前的智慧。
如果是动物,也能够提升一定的智慧,刚才那黑猫大概就相当于四五岁孩子的智商。
但是有一点,虫孢是改变不了的。不管是完全体还是有幼年虫孢,有一种近乎队伍的本能,那就是——猎食!
它们不会放弃它们盯上的猎物。
如果这样的话,马薇薇岂不是有危险?
我沉思片刻,打开手机找到了马薇薇的电话……
二十分钟后,我站在了溧阳小区的门口。
午后的阳光热烈,在我虹膜上投射下了一道道的光晕。
马薇薇就站在阳光下,一脸怨气的盯着我。
“没时间解释了,赶紧带我进你房间里。”我毫不客气的道。
马薇薇稍微一犹豫,立刻拿着钥匙带我上了电梯。
马薇薇住的是新小区,装潢精美别致,周围环境优雅,准确的说,是阴森。
她就住在四楼,推开窗户望过去,茂盛的树冠刚好对准了她家的窗户。
我在她加周围都转悠了一圈,观察了一会儿环境后,心中有底气了。
“你看什么看呢?你说那只怪猫会来找我,真的假的?”马薇薇穿着粉红色的家居服,头上绑着一根蓝色发带将短发束了起来,双手环抱在胸前,将信将疑的盯着我。
“本来只有六成把握,不过我看你这个环境,应该有八成了。”我若有所思的盯着窗外的法国梧桐道。
“你可别是装神弄鬼啊。我姑且相信你这么一次。”马薇薇警告我道,她目光对于我的判断显然很狐疑,但是出于职业素养,加上此刻那死人抢劫案确实没多余线索,只能答应我的要求。
我随身携带着一个包裹,来之前,我牢牢记住了书籍上有关皮袖虫孢弱点的记载,从虫师基地里拿到了一些能针对皮袖虫孢的东西。
皮袖虫孢喜欢阴冷湿润的地方,所以对于石灰等干燥物极度厌烦。
我当下在一些门窗附近都洒落了生石灰,唯独只留下靠近法国梧桐的那扇窗户没有弄。
布置完一切,我百无聊赖的玩着手机坐等天黑。
马薇薇看到我在准备,她也准备了一番,拔出64手枪挨个往里面上子弹,还时不时举着手枪有几分示威似的在我面前晃动。
对于她这种有点赌气兴致的举动,我选择性无视。
可将这丫头气得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