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3
“唐千鹤!”
↑↑↑这一声不是北归吼的,而是发现自己心爱的“帅气版小爱限量风衣”正穿在陌生男人身上的宋必方。
唐千鹤转过脸来,手还揪着池上的衣领,眼睛望着他们,惊喜:“你们这么快回来啦!……北归?!”
她松开了池上的衣领,似乎是想过来给久别重逢的友人一个拥抱,却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惨叫一声刷地捂住了自己的眉毛……
饶是北归一肚子闷气,也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微微一愣,探究地看着她,只见她转过身去,过了几秒又转了回来,表情已经恢复如常……
北归视线上移——她的眉毛也没什么异样。他疑惑了,刚才她捂什么呢……
池上“啊”了一声,歪了歪头:“竟然还能这样……”
唐千鹤扭头瞪了他一眼,然后转向玄关的三人:“愣着干嘛,进来啊。”
北归还没说话,被无视了很久的宋必方爆发了:“唐千鹤!看你做的好事!”
唐千鹤一愣,顺着宋必方冒火的视线一看……心虚地干笑:“啊这个,我一下子没注意……”
“这是‘不注意’三个字就能解释的吗?!我出门前是怎么交代的!”
“啧不要这么小气嘛……我现在就让他脱下来洗干净还给你。”
宋必方一脸被侮辱的愤怒:“你以为那是路摊货?随便洗洗就打发我了?!”
唐千鹤嘀咕:“你那算什么地摊货,他接下来要穿的才是地摊货呢……”她用眼神示意池上赶快去换上地摊货,被对方完美地无视后只好将视线移回玄关,试着转移话题,“你们吃过晚饭没有?”
简妮声音响亮:“没有!”
小妮好样的!唐千鹤笑眯眯:“那先去大厅看会儿dvd等着,我去做份挂面。——北归你忘换拖鞋了,快去换。”
唐千鹤去了厨房,留下三人和池上大眼瞪小眼。
宋必方一脸不快,北归面无表情,简妮神情天真:“你是糖糖的朋友?什么时候来的?”
池上:“今天上午。”
简妮好奇地走到他跟前,抬起手在他跟前晃了晃:“你看得到?”
“……”
“啊,因为觉得你的眼睛特别的无神……”简妮解释道。
另一边,宋必方从怒火中稍微冷静下来,也感到了一丝微妙:这双墓碑一样无表情的眼睛,他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
简妮:“啊!”
被她吓了一跳,宋必方不满地看过去:“干什么?想吓死人啊!”
“水珠不见了!”
宋必方一怔,这才发现一直跟着简妮的那只中国田园虎不见了。
哼走丢了正好,他看那只臭猫不顺眼很久了,一只猫的福利居然比人还好!
然而这话他不敢说,不但不敢说还得假惺惺:“大概是路上看到哪只母猫所以忍不住跟过去了吧,晚些会自己回来的。”
不错,水珠是一只公猫,但它享受女孩子膝枕的次数比宋必方摸到简妮的手的次数还多……这也是宋二恨它恨得牙痒痒的重要原因之一。
简妮罕见地露出了不安的表情,她跑出了玄关。
池上目睹了这乱糟糟的一切,没什么感觉地准备转身,却被宋必方叫住了。
“你是千鹤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短发青年顿住了,“池上。”
这语气冷淡得,完全没打算和人好好交流的样子,宋必方瞅着他身上那件卫衣,胸中怒气又升起,半是质疑半是挑衅:“我从没听千鹤说起过你,你该不会是看她一个女生自己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所以赖上她了吧?”
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相了……
池上没什么表情地看着宋必方。他知道这个人,用千里眼观察唐千鹤的时候,偶尔也会看到她周围的人……这个叫宋必方的青年是个非战斗类的异能者,自从去年迷恋上了“爱神”后,就越来越往家里蹲方向发展……蛀虫预备役。
虽然武力镇压简单又有效,但考虑到接下来还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唐千鹤又很护短……
看看四周,池上走到茶几旁取了纸和笔,在纸上写上一串数字,然后将纸条递给宋必方。
宋必方不接,双手抱胸:“干什么?”
“‘爱神’工作室的电话号码。”
“……!”
纸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抽走。宋必方盯着那张纸,惊喜之余也不忘怀疑:“你怎么知道他们家号码的?”
“工作上有联系。爱神三个月后会在北京举办签售会,打这个电话可以联系上他的经纪人,你问他要两张票,报我名字就行。”
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宋必方又信了几分,但他没有急着检验真假——现在全世界的电磁波都不稳定,曾经人手一台的移动电话如今全成了能看不能用的废品,反倒是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有线电话重放光彩,他们家也有电话,但这部电话只能拨打同在青华基地内部的号码,要想同外省联系,还得靠发电报——而且只有去青华基地的外联部发,电报信息才能顺利传到外地。
空气中的电磁波也有相对稳定的时候,那就是每个月接近满月的那两天,理论上来说那两天应该是移动电话的活跃期,但在移动联通电信全面完蛋的现在,光有个充满电的手机也没啥卵用……
所以说,这种时候就凸显出“爱神工作室”的厉害之处了,这个据说只有七人的工作室,硬是在每个月十四号到十六号雷打不动地播放各式各样的特制节目,从“丧尸与自然”到“简易爆头枪的制作方法”再到“直播小爱三分钟内歼灭五只四级丧尸”……花样齐全种类繁多,都不带重复的。
在全民娱乐极其贫乏的现在,打开电视,里面竟然还能播放一个能说会跳的节目,简直是国民福音!
重点是小爱还那么美!又帅又美又美又帅想美就美想帅就帅!光看那张脸就能送下三碗米饭……再搭配上她浑然天成的贵族气质……老板再来一碗外带!
宋必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捏紧了纸条决定明天就去外联部发电报!
有了此等好物,宋必方当然也不再和池上计较那件限量版卫衣了,客套了几句,就走向厨房了——他虽然不像简妮是个吃货,但这大半天粒米未进,饥肠辘辘,现在厨房飘来阵阵面香,他当然优先解决民生大计。
离开之前,宋必方特意瞄了北归一眼:嗯,虽然方才北归身上的信息素非常激动,个个捋袖揎拳恨不得立刻冲出去把敌人打倒在地踩上一万脚的凶狠样,但这会儿大家都平静下来了,显然信息素的主人已经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信息素的暴动也随之平息。
宋必方走了,玄关处就剩下池上和北归。
北归冷静地打量着五步外的面瘫。
到了他们这个层次的人,对各领域的顶尖人物多少都会有些了解。比如北归就听说过“池上”是东南亚一带势力最大的池家这一代长子的名字,而池上也知道“北归”是香港名门北家,那位北家家主最疼爱的晚辈。
视线在空中交汇,互相都对彼此有了一个初步印象。
池上:眼神不错,肌肉群分布科学,显然曾刻苦锻炼过,但现在看来略有萎缩,原因不明。如果雇主选择的对象是他的话,空手对战我赢定,但加上异能的话……嗯,要实际打过才知道。
北归:小白脸,实力不弱,小白脸,小白脸。
……曾对着凶兽们滔滔不绝、啰嗦到听者都忍不住群起抗议的北归军师,现在面对人生强敌,作出的评价居然就这么十三个字,其中九个字还是重复的……真是活生生诠释了“怒令智昏”这句至理名言,顺带还佐证了“红颜祸水”……
总算智商没跌破负数,北归还记得确认一下对方的身份,万一只是恰巧同名同姓呢。
“乌明岛池家?”他唇角的弧度符合礼仪,但眼底半点笑意都欠奉。
“放心,我没接目标是这栋别墅里的人的任务。”这是变相承认自己的身份了,池上说完就转身往里走,走之前不忘丢下一句,“记得换鞋。”
什么“记得换鞋”……那语气仿佛他才是这栋房子的主人似的。
北归身上气息渐冷,简妮就在此时拖着一只好大好大的中华田园猫,走了进来。
“咦,小北你怎么还站在这里?”她来到北归身旁,偏头看他,“小北你在不高兴?因为那个叫池上的男人?”
不得不说,简妮在察觉他人情绪这方面有着过人的天分。大多时候她对四周的人都是“爱怎样怎样”的态度,但只要她想,她很轻易就能发现事情的关键。
北归低下头,他那张仿佛从来没有变过的娃娃脸映入简妮的眼底,带着一点点失落,一点点迷茫。
“这三年我不在,是不是错过了很多事?”
那种神情从来没出现在北归脸上,因此就连简妮都怔了一下,然后有点同情地看着他:“池上的长相确实是糖糖喜欢的类型。”
“……”在意想不到的人身上,遭受了意想不到的一击!
“不过,”刚挥出一巴掌的简妮开始补糖,“糖糖是不会喜欢他的。”
北归来了点兴趣:“怎么说?”
简妮松开了巨猫水珠,然后抬脸看他:“你知道糖糖实际年龄和身体年龄不一致吧?”
“……”他有预感,这个话题他会不太喜欢。
“那个小哥看起来顶多二十出头,太小了,糖糖不会喜欢他的。”
“……”果然还是年龄差吗,作者到底要把这个梗玩多久!
简妮忽然耸了耸鼻子:“番茄面!”
她就这么欢快地跑了,丢下北归与那只叫水珠的巨猫,面面相觑。
“喵呜~”猫眼里仿佛透出一句话:人类你怎么不进去?
北归叹口气:“里面有讨厌的味道,不想进去。”
“喵呜……”本喵也不想进去,里面有怪兽的味道……
到最后,一人一喵还是垂头丧气地进了大厅,北归边走边对水珠抱怨:“你主人究竟是真傻还是假傻,听不出来我在寻求支援吗?安慰我一下会死吗?说点好听的会死吗?会吗!”
“喵呜……”
面汤的香味在整个一楼飘荡,北归走到饭厅,所有人都已经在餐桌旁就位了,唐千鹤正把一碗面端到简妮面前,看到北归,招呼了一声,端出另一碗面放在餐桌上,然后解下围裙,就准备转身往外走,简妮问:“糖糖,你不吃?”
唐千鹤摇摇头:“我吃过了。”
简妮:“那坐下来陪我们吧?好久没一起吃饭了。”
唐千鹤一愣,视线在北归身上掠过,会意地笑笑:“我去盛碗汤。”
确实是很久没一起吃饭了,和北归。
池上不在这里,他一开始就直接回房了,唐千鹤也不以为意,落座之后,边喝汤边听宋必方和简妮讲述这两天的经历,当听到他们不远千里赶到签售会举办的城市,却只听到了签售会取消的消息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么倒霉的事都能让你们遇到……后来举办方有给出解释吗?”
宋必方很沮丧:“说是小爱病了……”
这理由比较俗套,但确实好用,听说心爱的大大因为熬夜写书导致“ufo螺旋菌地中海急性眼神经功能失调急性综合征”发作,粉丝的心疼完全压过了被放鸽子的愤怒,大家纷纷表示“大大你好好休息我们不急不急”。
唐千鹤:“这个‘ufo螺旋菌地中海急性眼神经功能失调急性综合征’究竟是什么鬼……‘急性’这个词重复了两次啊,你们都不觉得奇怪吗!”
宋二神情担忧:“对,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病,当时问了四周的人,大家也全不了解,所以我们都在担心‘爱神工作室’的人究竟能不能好好照顾小爱,我准备明天去外联部试试能不能联系上我以前的大学同学,或许他们对这方面会有研究……”
“……没救了。”不想和智商掉线的狂热粉说话,唐千鹤转向北归,发现他正一脸兴趣缺缺地挑着面条,有些不好意思:“我记得你喜欢菌汤,但现在厨房里没有了香菇了,我就给你丢了点木耳,吃不惯吗?”
北归脸色和缓了些:“还行。”他扯出个笑,“都三年了,你的手艺一点都没进步嘛。”
唐千鹤撇撇嘴:“你就拼命地打击我吧,回头我只煮给小妮一个人吃。”
眼中终于浮现一点真实的笑意,他还没来得及出声,简妮忽然说:“糖糖,今天面里的鸡蛋丝特别好吃。”
“啊,那个不是我做的,我用池上晚饭炒多了的‘金银双丝’,丢进面里加热了一下。”
“他会做饭?”
“嗯,他厨艺超好啊。”唐千鹤整个人写着“输给这个男人我心服口服”。
简妮悠然神往……
北归彻底吃不下了,黑着一张脸收拾了碗筷,走向厨房。
唐千鹤奇怪地看着他:“不吃了吗?”
北归不吭声。唐千鹤眨眨眼,看向简妮,小声说:“他怎么了?”
简妮从面碗里抬起脸,嘴里塞得满当当,眼神茫然,咽下面条,“什么?”
“……”问了白问。
北归从厨房里出来,他目不斜视地穿过饭厅,走向通往二楼的楼梯,唐千鹤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尽头,莫名其妙。
突然累了想休息?……不对,这态度……满满小孩子赌气了等着人去哄的即视感啊!
“你们路上惹他生气了?”唐千鹤望向对面的两人,“怎么说他也是特意过来看我们的,你们多让着点……宋二,是不是又是你?别忘了你那一堆实验材料都怎么来的,做人别太过分了啊,知道什么叫吃水不忘打井人不?”
宋必方鄙视地看着她:“真亏你这么振振有词……”
他的态度太坦荡荡了,唐千鹤想了三秒,“犯人不是你?难道是小妮?”
视线移到短发萝莉身上,她正捧着汤碗咕咚咕咚……终于喝完了,放下碗,满足地擦擦嘴,对上唐千鹤疑惑的目光,终于有空分出一部分大脑cpu来处理眼前的状况,三秒后,她“啊”一声,然后摇头:“不是小妮的错。”一脸认真,“糖糖,这件事该你负责。”
唐千鹤一脸懵逼,手指指着自己:“……我?”
“嗯。糖糖你和池上好不和北归好,小北见你俩这么好,他生气了,所以不和你好了。”
被她一连串的“好”给绕晕,唐千鹤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然后额头就降下黑线:“他这是吃醋?吃一个我才认识了一天的人的醋?”
宋必方挺诧异,没想到她这么快就抓住了重点,下一秒就听到她说:“怎么跟幼儿园孩子似的,这都能生气,玩什么‘和我做朋友就不能和其他人做朋友’……”
宋二暗暗点头。这才对嘛,他就知道事情不可能这么顺利。遇到这个迟钝的女人,北归那个倒霉蛋就哭去吧。
嗯?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北归吃瘪?当然是因为他每次都欺负到我头上啊,我打又打不过,骂也骂不过,还要靠着他给我的材料才能继续实验,成天夹着尾巴做人,还不许我现在幸灾乐祸一下?
“对,别惯着他。”宋必方使劲地往已经倒在雪地里的北归身上多踩了几脚……
唐千鹤却有点迟疑,视线忍不住楼梯上溜去……
最后还是简妮推了她一把:“糖糖,你再不上去小北就要躲起来哭了。”
唐千鹤抽了抽嘴角,站起身。
“他会哭才有鬼……”嘴里这么说着,她却迈开步子,先去储物柜里拿了两个草莓布丁,然后上二楼,回了一趟自己的房间,很快又出来,往走廊左侧走。
她在信里说过在二楼左数第二个房间给他准备了客房,估计他是到那里去了。
唐千鹤走到房前,敲了敲门。
他在里面应了一声,唐千鹤小小地松了口气,拧动门把,推开。
北归正坐在床上玩笔记本电脑。
什么嘛,白让她担心,这不是好好的么。
她走过去,把一个草莓布丁放在床沿,自己找了张椅子坐下。
娃娃脸不理人,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
……果然还是在生气啊。
唐千鹤边吃着草莓布丁,边在迂回路线和投直球之间犹豫,想了好久,最后看在他每次都厚厚几十页的信纸和随信附赠大量晶核的份上,选择了前者。
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若无其事地说:“上次在信里听你说,你这次能出来一个月?”
他“嗯”了一声,辨不出喜怒。
“这样啊……”唐千鹤走到他身旁,弯下腰,鼻尖离他的脸颊只有两分米,“那我们不要吵架了好不好?时间这么宝贵。”
她的声音并没有刻意放得柔软,但她自己不知道,她对这个比自己小的男孩子总是带着几分天然的纵容。
就像她自己说过的那样,如果一开始他一声不吭地离开,经年没有消息,突然有一天他们在路上偶遇了,她也会和他打个招呼……会笑着问他近来可好,或许还会问候他的家人,然后笑着说一些对彼此来说都无关痛痒的琐事。
换了修生生,她大概都等不到两人视线相触,顶风十里闻到味儿就扭头跑了。
很难说造成这种差异的缘由是因为她曾喜欢过修生生,还是因为她偏疼北归,又或是其他北归不愿深思的理由。
无论如何,这一刻,当她用这样温软的面孔,这么犯规的向他求和,温柔气息就落在他的脸上……北归终于绷不住脸,心里生出几分,将电脑丢到一边,手指抚上她的脸。
唐千鹤一怔,然后抓住他的手,向上一拉,他顺着她的力道站起来,两个人就挨得极近了,唐千鹤忽然皱起眉,松开手,说:“你是不是变瘦了?”
北归脸色微微一变。
她将自己的右手摊开又握紧,仿佛在感受他的体重似的,然后抬起头,打量他,神情有点紧张:“我一直忘了问,你的嗜睡症治得怎样了?”
哪有什么嗜睡症,也就她和简妮会被他这个拙劣的借口骗到了。
他享受着她的关切,摆出受了委屈的样子:“没治好,那几个人都是庸医,没什么本事,就会骗钱。”
唐千鹤就拧着眉骂了几句,然后安慰他别着急,三年治不好,咱就治五年十年,反正现在异能者辈出,总有找到能治好这病的奇人异士的时候。
两人重归旧好,唐千鹤惦记着北归晚上没怎么吃东西,问他饿了没有,得到一枚斜眼:“晚饭到现在都没吃上,你说呢?”
还不是你自己矫情害的,她心里吐槽,但还是拿起床沿的草莓布丁塞给他:“先吃这个垫肚子,我去给你弄点吃的,你想吃什么?”
“红豆汤。”
她挺稀罕地看着他。口味变了?他以前对甜品没什么特别的爱好,除了草莓布丁。
“成,现在给你做。”
“我和你一起去。”
这种小事怎样都可以啦。
两人一起出了房间,北归反手合上房门,忽然眼前多出了一个镯子。
“什么?”他问。
“一看就明白了吧,礼物啊。”
他有点诧异地接过,灯光下看了看,是个黑底白斑的镯子,摸起来毛绒绒,手感颇好。
这镯子挺合他眼缘的,不过他一个大男人戴这个是不是有点奇怪……
但他还是挺开心的收下了,唐千鹤这只铁公鸡一毛不拔光吃不吐,这些年收他的晶核没有一万没有八千,从没见她回礼……咳,礼物不是重点,贵在看你有没有这份心意嘛。
所以现在得了这个镯子,北归感觉自己今天的好感度瞬间就被刷满了。啧,当铁公鸡也有好处,万年不送礼的人,偶尔送出个镯子就能把对方感动得不要不要的……手段高啊。
他当然也给她准备了生日礼物,准备明天生日晚会上拿出来献宝。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下了楼梯,刚踏上一楼的原木地板,就听到大厅里什么东西砸碎在地上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