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怎么当小姐
当啷,当啷。
黑不隆冬的旧楼上,一阵阵的脚步声和拖拉声缓缓响起,伴随着木质楼梯咯吱咯吱的响声。
这是一栋老建筑,只有一条十几米长的过道,两道隐蔽地住着十几家住户。男人女人的衣服矮矮地挂在门口的绳子上,走过时候需要低下头,才会避免不被蹭到。
走过一处洗手池旁,一个胖墩墩的小女孩蹲在排水口那里小便,一边抬头看——这里是没有洗手间的,全在一个小小的池子里解决,上面洗衣洗菜,下面排泄污垢。
看了一会儿,她突然站起身,连短裤都没有穿好就跑了,一边敲门一边呜呜哇哇地大喊,“妈,开门,那个女妖怪来抓我了!”
在她尖锐的叫声里,房间里的灯一下子亮起来,光线照在我身上,令黑暗中的我不自觉加快了脚步,一边抬手,将眼睛以下全都遮挡在了口罩中。
跑到门口,我放下了手里的麻袋,一只泡得龟裂的手伸进口袋里,拿出钥匙来开门。
门只扭了一下,就咿呀一下打开了,我不自觉叹了口气——看样子她又来了。
关上门,我换下鞋子,看了一眼合衣躺在床上的贾代娴。她连脸上的妆都没来得及擦干净,看样子又是赶最早的轮渡过来的。
轻手轻脚地脱掉身上麻袋一样的工作服,对着镜子,我缓缓解开了腰间的束腰带。怀孕后松垮的肚子还是没有消掉,妊娠纹丑陋地爬在上面,堆成一堆。
拿起抽屉里消疤的药膏,我从里面挖出一把,顺着纹路慢慢按摩起来。
这时候,背后突然伸出一只手,一把打掉了我手里的药盒。茶色的药膏溅了满地,看得我心疼不已。
贾代娴阴沉沉地看着我,“你有病啊,跟你说了这些东西没用,你买什么买?饭都吃不起的人还天天买这些保养品,我看你真是作疯了!”
置若罔闻地蹲在地上,我用手去扣水泥缝儿里的药膏,然后继续重复刚刚涂抹按摩的步骤。
她气不过,一把将我提起来,推到了镜子前,“你看看你现在的鬼样子,你倒是在打什么主意!”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右脸上那道疤痕已经变浅了很多,除了凹陷和变形的部分无法转圜。
“我觉得挺好的。”
“好你的头!”她怒其不争地扔开我,“你这样还不如去坐牢,为什么还要连累少东家救你!”
我低着头,安静地承受着她的斥责。
这一番抱怨,她几乎每次来都会说一遍,越说越咬牙切齿。
此时,距离我离开F市,已经有半年多。将所有的联系都断了之后,我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那里,辗转来到G省一个偏远的县城里落脚。
大约过了三个月,我安顿好自己之后,给贾代娴打了个电话。她那边已经气得直跳脚,将我骂得狗血喷头,却还是不得不每周一次来见我。
收拾好地上的残渣,我挤了一把热毛巾递到她手上,“擦擦吧,妆都花了。”
复杂地看了我一眼,她拽过我手里的毛巾,“苏扇,你到底要在这里呆多久?”
“快了,”我淡淡地说,接过她不满的眼神,只是一笑掠过,“嘉仇没有说要过来吧。”
擦掉浓艳的底妆,贾代娴白皙的皮肤被烫得微微有点发红,多了几分血气,“没有,你不是让我不要告诉他吗。”
我哑然失笑,让你不说,也没真指望你做到啊。
贾代娴对嘉仇如今是言听计从,恐怕每周来见我,也是受到示意的。
站起身,我说,“还是下午的火车吗?我去做饭,你休息一会儿吧。”
走出房间,我借着窗口的亮光,忙碌地洗菜摘菜。
带着水珠的菜叶倒进锅里,顿时发出刺啦的响声,我左右挥着铲子,油烟很快在走廊里弥漫开来。
每一周,只有这一顿我不是一个人吃饭的。说起来有点丢人,每回贾代娴来前三天,我就会隐隐期待了。
等两菜一汤做好,我晃醒了贾代娴,“吃饭了。”
睡眼惺忪地坐起身,她被我安排坐在小马扎上,我则是找了一个塑料袋,坐在地上。
筷子在碗里拨弄了几下,她的眉头慢慢皱起来,“苏扇,你当自己是牛吗,天天就吃些草叶子?”
我吃得很淡定,“你凑合一下吧,这个月花销见底了。”
重重地放下碗,她拽过皮包,从里面摸出一把钱,拍在床上,“拿去!我先把话说了,这些不是给你买那些保养品的。自己都饿得前胸贴后背,还在这上面砸钱,你是脑子里有坑差不多!”
我塞了一口白饭,只是一副左耳进右耳出的样子。
到了下午五点,我换好衣服,送贾代娴下楼。
她看着我手里的蛇皮袋,口气不快,“别送了,我嫌丢人!”
目送她水蛇般的窈窕背影上了一辆出租车,我才缓缓拉上口罩,低头随着人群离开。
我工作的地方是当地的一家洗浴中心,说直白点,就是一家野鸡店。从晚上六点到早上六点,我负责收拾房间里的垃|圾,尤其是酒瓶,攒满一百个可以换十块钱加班费。
蹲在后面的水池旁,我倒着瓶里的残酒,冲洗干净,放进了篓子里。
隔着一道铁门,就是洒着艳俗红光的一楼房间,无数光着大腿的姑娘站在门口揽客,时不时故意做一些撩人动作,吊得那些路人心里痒痒。
水龙头哗哗地流着,我看得目不转睛,眼神在那些姑娘身上逡巡几遍。
她们,就是我留在这里的原因。
当初来县城的时候,我就直接应聘了这里的清洁员。一方面,我不能出示身份证,也拿不出像样的学历,一方面,我想知道小姐到底该怎么当。
枉我在夜场里过了这么久,竟然连最基本的伺候男人都不懂。
同样是吃一碗饭,为什么有的人能够盆满钵满,有的人却只能赚个三十一晚的便宜钱?
一样的身子,你怎么能够挤出蜜来,让男人吃了还想吃,甚至引得无数人争相来吃。
如梦里的公主,聪明,懂事,可是最重要的还是脸蛋漂亮。所以客人们乐得一掷千金,做美人的裙下之臣。
可是这里呢,一个小小的县城,几乎每条街上都有一家发廊或者按摩房,到了晚上还有无数的暗娼流妓靠在路灯下面揽客。
她们可没有大都市的公主们那么好的资本,绝大多数的长相都是普普通通,可是依旧能够让那些口袋空空的客人砸锅卖铁地来光顾,甘愿抛弃家小的都大有人在。
这是人家做小姐的本事,在无数男人身子下面一点点攒起来的,而我缺的就是这个本事。
伸长脖子,我将她们眉眼间的风情都一一记下,怎么说话怎么转身,都不肯错过。
每每这种痴态被发现,那些姑娘都会讥笑起来,说我这种夜叉也想男人了。
等到天泛起鱼肚白,最后几位客人也餍足地离开之后,我拖着我的袋子,重新往自己的小破屋里走。
耐心地重新按摩完身上疤痕,我衣服也不穿,就这么站在镜子前,将那几个最出色小姐的模样一一学起来。
甚至包括床上的讨好叫声,我也毫不羞涩地重复起来。
停下“功课”,我微微哑着嗓子喘息,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扯出了一丝苦笑。
就在这时候,门外响起了一阵叩门声。
我披上外套,问了一句,“谁啊?”
半天之后,那里传来了一句笑声,“老朋友。”
一句话,听得我怔了半天,看着那一扇薄薄的木门,仿佛已经直接穿透了过去。
门外的人却也不急,只是静静等在外面。
吐了口浊气,我走上前,手摸上门把的时候在微微发抖。
这不是因为害怕,却是因为激动。
吱呀一声,这一层隔阂终于打开,我看着门外的女人,微微一笑,“你比我想象中来的要早。”
门外,赫然站着看守所里的那位“大姐”——她告诉我,她的真名叫邓梅。
邓梅之前齐耳的短发已经长到了肩头,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裙,原本端端正正的脸庞上多了几分笑意。
“我答应要来找你,可不能让你久等。”
当初在离开F市之前,我曾又去过看守所一趟,申请见大姐一面。如果不是她提醒我,几次帮助了我一把,恐怕现在我也走不出来了。
探视的时候,我们寥寥说了几句话,便断了话头。站起身,我想走的时候,大姐喊住了我。
“小苏,你出去之后,可不要走邪路。”她望着我,常年的世情淬炼让她一眼看穿了我的仇恨,“走出去不容易。”
我低低一笑,“这由不得我决定。”
深深叹了口气,她仿佛终于放弃了一般,对我说,“小苏,三天之后,你再来找我一次。”
其实当时我已经决定,按照嘉仇的安排,连夜离开去其他的小城市里住下,去开始所谓的新生活。
然而,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大姐的要求,如坐针毡般又留了三天。
也许就是因为,那种平平淡淡的生活,已经不能够浇熄我满腹的怨恨,我不肯就这么忘记一切!
三天后,我再次从看守所里出来,手里多了一封写了地址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