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十章:借一只耳朵 Vip
“双刃太阿?”
施满江记住这个名字,有时间倒是要上昌平吴家溜达一圈。
就算昌平吴家不找施满江麻烦,早晚施满江也要找他们,因为残页,他们注定有交集。
至于西北霍家……
施满江嘴角飞扬,浅露一抹灿烂迷人的笑容,夹杂着一抹不屑。“和尚,你现在手脚麻利点没?”
干这种活儿,还得找专业人士才行。
何振东够呛,封一寒老爷子,总不能老让他跑吧!况且他现在的身份还是通缉犯,另外,在追踪,隐匿方面,饶是封一寒也远远比不上和尚。
专业,顶级!
“霍百亿不是稀罕他宝贝儿子嘛!”
“和尚你去把霍少安的耳朵带回来一只。”
做人不服黑点,容易被人欺负。
况且,现在不只是鸡哥狄哥他们耗不起,施满江更耗不起。陆天豪留给他的摊子,原先生意都挺火红,现在每天都往里搭钱。再这下去,不出一个月,施满江连饭都吃不起了。
“原则性的问题,咱得申明一下。”
施满江表情严肃而认真。“咱不能拿群众的一针一线,所以,事先咱得跟他兜明白,是借,不是拿。借他一只耳朵用几天,等他爹百个亿啥时候想明白了,把咱地买了,再把耳朵还给他。”
就一句话,光脚的不能给穿鞋的脸。
别以为穿上皮鞋就人模狗样了,惹急眼了,照揍!
让霍百亿衡量一下,想明白,是钱重要还是他儿子的小命重要。
今天咱能割你一只耳朵,明天就能要你的小命。
玩呗!
看看谁更狠。
都不爱动他,还长b脸了。
施满江竖起一根中指。“就一个字……”
小东北挥舞着拳头,肛门紧缩,扯着嗓子呐喊道:“肛他!”
“肛他!”
“肛他——”
霍百亿想死磕,成!给他机会。
事不宜迟,当天晚上和尚就准备出发。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和尚的小腿和手掌都被狙击枪打的稀巴烂,到现在还没痊愈,战斗力受一定的影响,不过想来,割掉霍少安那孙子一只耳朵问题不大。
临行前,施满江一如往前一样,拍了拍和尚肩,没吱声,一切尽在不言中。
和尚简单收拾了下,完事儿深吸了一口气,郑重其事询问施满江。“你确定她是狐狼吗?”
和尚当然希望邱佩琳就是狐狼,可狐狼是他跟施满江亲手埋葬的,死去的人,怎么可能再活过来?
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和尚担心邱佩琳怀有不轨之心,故意接近施满江。如果是这样,那就要小心了。
上次屠狼联盟没有得逞,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卷土重来。
施满江虽然已经脱离了狼巢,可他依旧是狼巢的魂。
“呼呼!”
施满江长吐出一口气,他知道和尚的担忧,也很难置信。可是施满江有一种感觉,邱佩琳就是狐狼。
这个世界哪有这么巧合的事儿,长着同一张脸,又都会赛车,而且臀部都还有一块紫荆花的疤痕,怎么可能。
最重要的一点,邱佩琳以前的确有过一段空白记忆,时间特别吻合。
想去当初埋葬肥狼跟狐狼尸体的画面,施满江记忆犹新。“肥狼他们俩儿走的时候,咱看到的是被大火烧的两具焦炭,当时咱也就是从外形上判断,并不能完全断定他们真没了。”
出于感性,施满江觉得邱佩琳就是狐狼。但是理智的思索片刻后,施满江心里也满是狐疑,邱佩琳出现的太巧合了,而且一路跟着他到南华,甚至不惜跟小鬼他们杠。
确实有值得怀疑的地方。
施满江他们的信息,美利坚中情局都掌握的十分详细,凭借高超的技术,完全可以复制出一张一模一样的脸蛋。
但是有的东西,哪怕拥有再高超的医术也无法复制。
譬如气质,眼神,还有狐狼臀部的疤。
那疤是施满江亲手帮她缝的,疤痕的形状,纹理,全烙印在施满江脑海。
其他的东西可以复制,那疤绝对复制不了。
就算美利坚中情局情报再强大,那么隐秘的部位,他们不可能知道。
“看来,回头还得找机会看一眼才行。”
不然心里有一道刺,总是不太舒服的。
就这几天吧!
“狐狼的身份,这两天我想办法确定下,你放心去吧!牛舟那边你注点意。”
有昌平吴家的人在霍百亿身边,施满江或多或少不太放心。
奔雷剑很强,虽然没有交过手,光是从他本身迸发出来的气场便可以看得出来。
整个人犹如一把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
和尚精通追踪隐匿,真干起来,不一定是奔雷剑的对手。
疤子也走了,就剩下独眼狼,火狼,和尚跟他了。
“又不一天两天了,放心吧老大,我会见机行事的。”
和尚并未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切霍少安那孙子一只耳朵而已,多大个事儿。别说切他一只耳朵,挖他一个肾也是分分钟的事儿。
“行了,我得走了,不然赶不上趟了。”
“恩!”
“注意安全!”
随后,和尚手持铜棍,背着个行囊包,离开山庄。
临走前,还去偷偷看了邱佩琳一眼。
不管她身份真假,最起码现在,和尚心里很高兴。
只要她人活着,比什么都强。
“希望是狐狼吧!”
希望从牛舟回来,能有个好的消息。
夕阳西下,万道霞光,将和尚的身影斜长,铜棍泛着幽幽暗金色的光芒,映射在和尚大脑门子上,镀上一层神圣的光芒,宛如一尊伏虎菩萨,庄严,威武,气势不凡。
施满江不知道,和尚此去一别,却是成了永远。
日暮西山,带走所有的光彩,留下一片漆黑。
******
目送和尚走后,狄哥鸡哥他们也都散去,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坐等和尚传来好消息。
闲来无事,施满江溜达到高尔夫球场边上的河畔,贝姐跟邱佩琳都在,带着施可馨沿着湖畔遛弯。
“可馨,来,爸爸抱抱。”
“不要,爸爸坏坏……”施可馨忙趴在贝姐怀里,以免落入施满江魔爪。
“什么?”
“好啊!你个小坏蛋,不给爸爸抱抱,爸爸要哈你痒痒了喔!”
“不要不要……”
“好了好了,成天就知道欺负可馨,有你这么当爸爸的嘛!”
施满江盯着施可馨的眼神,满是溺爱。虽然不是亲生的,还没结婚就有了个小宝贝,然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家伙平添不少欢声笑语,其乐融融,更给施满江带来一份沉重的责任感。
有了这份责任,施满江更加珍惜自己的小命,不像以前那么的疯狂和鲁莽,浑然不顾自己的安危,去冲,去杀。
唯有活着,才能保护身边的亲人,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未来,让他们过的更好。
“看不出来哦!原来你还这么有爱心呀!难得哟!”邱佩琳都听贝姐说了,小丫头片子不是施满江亲生的,是别人的孩子,因为种种关系最后成了施满江的孩子。
要是一般人家,平白无故的多了一个孩子,未婚有子,那就是累赘,是包袱。
整不好一辈子都没办法嫁娶,施满江没这困扰,反倒会让身边的女孩儿觉得他特别有爱心,是个值得依赖的男人。
连别人家的小孩儿,都能够抚养,并且那么的溺爱施可馨。
想不到施满江一大老爷们儿,居然还有这么充满爱心的一面,这一面更令女人心动。
邱佩琳眼神痴醉,看着施满江抱着施可馨耳鬓厮磨的样子,邱佩琳都醉了。
能拥有一个小家庭,真是太幸福了!
“唉!月月那死丫头呢?怎么没瞅着她。”
“出去跟同学玩去了。”
放寒假呢嘛!成天呆在山庄也无聊。
贝姐像个管家婆一样,对山庄的一切了如指掌。
“都这么晚了,快天黑了还不回家呀?这个疯丫头。”施满江略带责备,年轻的小姑娘,大晚上的不回家怎么能行,不能这么惯着。
“行了你,年轻人的事儿,你别老管。好不容易放寒假,这时候不出去疯,上学去疯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