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五年前
他这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也从而把我的目光引到这个叫王明沅的人身上,我很好奇地坐下问他,他说的这个“报复”怎么讲?他唉声叹气和我说,现在这社会好人不好做,当年他和两个很要好的哥们一起喝酒,回去路上路过一片林子,听到有人喊救命,走过去看到王明沅和一个女孩纠缠在一起于是上去阻止。
不过还是晚了,女孩被王明沅强暴了。
他们这个女孩给救了,又把王明沅抓住送到了派出所。因为被强暴的女孩是个残疾人,所以判了十年徒刑,可没想到才五年就给放了。
“你说的这两个很要好的哥们是?”
“其中一个是辛雨的男人……”
“等等。”我打断了他,“你的意思是说五年前你们把王明沅送进派出所,五年后他出狱来报复你们?”
“对对对,就是这样。”
“你叫什么?”
“林荣。”他很担心,央求,“你们可得给好人做主,我不能白做好事啊,政府不给我奖励起码得保证我的安全吧?”
我和旁边的工作人员知会了一声,随后推开门走出去,我立即将这件事汇报给了马院长,这个林荣的口供对案件有突破性的进展,只是口供的真实性还需要进一步核实。马院长立马就给东港区打了一个电话,二十分钟以后对方又把电话打了回来。
马院长冲着电话连连点头,挂断电话后和我说这个林荣说的句句属实,五年前他们的确是抓到过一名强奸犯,而这个强奸犯的名字就叫王明沅,这么说来王明沅应该就是这起案件的真凶。马院长特别重视,派出法警全力保护林荣,同时对王明沅申请通缉。
通缉?!
现在我们可以证实林蓉的话不假,王明沅的确是一个服刑人员,但还不能证明他就是凶手。马院长没有听我的劝告,说像王明沅这种刑满释放出来报仇的人他见多了,所以没什么好说的,抓回来审一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他是院长,最终决定权在他手上。
于是。
第二天检察院法警出击前往王明沅可能藏匿的地点进行抓捕,我则去了一下关押王明沅的那所监狱,从监狱长那里索要到王明沅使用过的生活用具,从上面套取到王明沅的指纹,回来以后又进行了一番仔细的对比,与遗留在凶器上(插在腿上的匕首)的指纹完全吻合。可有一点我还是很糊涂,东港分局法医之前说过,他怀疑第二起案发现场出现过两名凶手,如果照着林荣口供进行推理的话,凶手只有王明沅一人,第二个凶手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么,是法医的推断有误,还是林荣的口供有问题?
不得而知。
这天。
我又跑了一趟辛雨家,我也不想来打扰她,但王明沅的忽然出现让我不得不唐突造访。这一次辛雨没有表现得那么抗拒,很有礼貌地将我请了进去,还比较热情地给我倒了一杯温水,笑着说她家里没什么喝的,叫我被介意。
我礼貌微笑,虽然她看不到。
“孩子上幼儿园了?”
“嗯。”
我把买来的水果篮放进厨房里,“刚好路过水果店,就买了一点。”
“怎么好意思又让您破费。”
“没事,给孩子买的。”说完我回到客厅坐下,看着辛雨,“我今天过来是想问你几个问题,关于……五年前的。”
听到五年前这三个字她一愣,脸上笑容不见。她开始转移话题,似乎有意回避,毕竟那种事情换做是谁都不想再提起。
“我给你洗点水果吧。”
“别麻烦了。”看她柔弱的样子我也真不忍心在问下去,可是办案往往就是这样,越难以启齿就越是不能不开口。
我跟着她走到狭窄,堆满瓶瓶罐罐的厨房里,艰难地开了口,“王明沅出狱了。”
她手里的盘子一下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她便很慌张地蹲下去拾捡碎盘子,不慎将自己的手指刮破,她忍着疼将碎盘子放进纸篓里,越是着急就越是容易出错,她踩到一块没有被拾干净的盘子碎片,啪一下摔倒在了地上。
看着都疼。
顾不得思考所谓的男女有别,我上前将她从地上扶起来。她觉得很尴尬就遮遮掩掩往客厅里面走,轻车熟路地拉开抽屉取出绷带和剪子,我害怕她再一次忙中出错伤到自己,就强行把剪刀抢了下来,“你别动,我帮你。”
她的手型很好看,但是皮肤很糙,就是廉价的护肤品都买不起吗?一个女人生活得如此贫穷实在是让人心疼,于是我包扎得时候特别小心。好了以后她紧张又尴尬地说了一声谢谢,立马就把手抽了回去。
“您是高贵的人,我脏,你还是别碰我了……”
什么?!
这样的一句话听得我心里猛疼,也不知道为何居然有些自责了?
她的自卑来自于悲剧一样的生活,就像是一个傀儡任人摆布怎能不自卑。
“对不起。”
“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应该谢谢你。”
“可能我不该来吧,实在是不好意思。”为了破案而不顾及受害人的心情也是一种极大的自私。
“我经常这样,一个人磕磕碰碰的都习惯了。”她坚强笑着,“其实我也想开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说得难听点破罐子破摔,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她这样说还怎么让我问得出口,一时为难。
其实没有什么好问了的,她的反应已是最好的回答。王明沅的确对她做过禽兽不如的事,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抚摸着她女儿相片自嘲说,这是她和王明沅的女儿。说到这里她终于无法隐忍,又哭了。
她哭得如此绝望,我恨不能去安慰她。
“你是不是也感觉可笑,我不光生了下来,还把她给养大了。”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并说,她是我见过最伟大的女人,是发自肺腑的。
讲一句很不道德,很难听的话,将这样的孩子生下来等同于一种屈辱。但辛雨善良,她说,不管如何这都是她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她没有权利决定她的生死,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忘记过去,把她抚养成人。
“后来我嫁给了王建伟,一是为了感恩,二他也算个好人。开始的时候他对我真的挺好,但有些事看过一眼就会在心里生根发芽,他因为我被王明沅强暴没少嫌弃我和孩子,还因为欠了赌债把男人带到家里,让我和他们……”那些悲痛的过去难以启齿,坚强说到现在她已经付出了很大的勇气。
王建伟因为欠赌债把男人带到家里,让妻子用自己的身子去还赌债?!
该死!
我知道作为一名警察,不应该说这种泄愤的话,但谁都没有理由去同情这样一个败类。
我转开话题,“如果真是这样,那王明沅应该是来报复你们的。”
“我不害怕他。”她很勇敢,但再勇敢也有弱点,“我就怕他伤害我女儿。”
我总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就问她,“你什么学历?”
她脸仰起,有了自信,“本科。”
我点点头。
“为防止王明沅来找你,这样吧……”我把自己家里的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你和孩子暂时住我家里,我在帮你找一份工作。”
“这……”她推辞,“我不能接受。”
“我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孩子。”我把地址写在一张纸上,但忽然想起她是个盲人,小孩子还读幼儿园认不得几个字,无奈换了另外一种方式,“一会儿就收拾收拾,我有点事先回去一下,天黑之前我过来接你们。”
说完这句话我拉开门走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华丽的破折号———————————————
读者针对“田阔秋红案”提问:第七具尸体是谁拼凑,目的是什么?田阔家芭比娃娃是怎么一回事?田阔是如何搞到流浪汉精液的,难到流浪汉又龙阳之癖?徐秋红和徐娇是双胞胎,为什么被羞辱的是徐秋红?
作者简化回答:第七具尸体是徐秋红,徐娇杀六人,拼凑出死去的徐秋红,目的很明确了。田阔家芭比娃娃是田阔故意的,留下线索。至于流浪汉的精液,人都可以杀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文中说田阔长得帅,学校女生都喜欢,而田阔却只喜欢徐娇,那六个女生针对的自然是徐娇,后来误打误撞把徐秋红当成了徐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