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见倾城笑
我不得不承认唐齐铭很会演戏。
如果他不是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用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误导了我,让我误以为这是一个勤奋好学、文质彬彬的好学生,我想,我肯定不会跟他共住在一个屋檐下。特别是在他搬进这套房子的那天下午,他穿着白色T恤收拾房间的,左臂上的那道小拇指长短的刀疤暴漏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才恍然发觉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引狼入室。
我瞬间就“进化”成了一位保家卫国的女战士,和唐齐铭划清界限,泾渭分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很显然,把一个刚搬进来的房客驱逐“出境”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是那天下午,我所辅导的孩子的母亲给我发信息让我去领这两个月的薪水,一起领回来的还有我被解雇的消息。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几张百元大钞折叠在一起,然后塞进了钱包的夹层里。整个下午,我都用手攥着那个破旧不堪的钱包,哪怕是在人才市场上填写自己的个人资料时,也不曾松开过。
客服经理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等消息吧,有合适的工作我会立马跟您联系的。”
这个“您”用的真叫一个可笑。明明就是案板上的鱼肉,可是他在动刀子的时候却微笑着问你:“疼不疼?”
我从人才市场出来的时候暖黄色的灯光早已取代了白日的光明。喧哗的车鸣声填充了世界的寂寞。一波人流在我的视线内消失,又有一波人流填充了我的视线。
这个世界大抵如此,总会有一些东西来填补某些空缺,不管是时间还是空间,向来如此。
我手里依旧攥着那个有些年纪了的钱包。这个钱包里装着我在这个世界上赖以存活的工具,我自然不敢怠慢,我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拿到眼前看一看,像患有间接性强迫症一般,以确保它还被我牢牢地攥在手心里,就像攥着自己的命运那样。
我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唐齐铭不在家。屋子黑黑的,像个怪兽一样瞬间就将我吞没。我没有开灯,也没有去厨房寻找吃食,我不饿,只是觉得累,从身体到精神,都累。所以,我摸索到房间,挨着床就睡。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才忽然想起来这屋子里还住着一只狼。于是,我又从床上爬了起来,将卧室的门反锁住之后才安心地爬上了床。
我想我真的是太疲惫了,还没刚挨着床我就睡着了。只是这样的睡眠并没有维持太久,敲门声吵醒了我,在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才发觉我的手心里还紧紧地攥着那个破旧的钱包。
我极其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一个劲地在心里“问候”唐齐铭,甚至连他的祖宗十八代也一并“问候”了。我拉开了门,迷糊地瞟了一眼唐齐铭,“有事吗?”我问。
“该吃饭了!”
他的声音极其柔和,带着某种宁静的气息。
我就是在这种气息中瞬间醒来,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唐齐铭红色的衬衫外面套着的是一件黄色的围裙。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男孩子穿着围裙的样子,滑稽的很,只是我没有笑出来,哪有男生会无事献殷勤地为一个毫不相关的女孩子做饭,很显然,这是一个骗局。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学过一篇《武松打虎》的课文,当时,老师用“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来形容武松的胆识和勇气。我的鼻子在嗅到饭菜的香味之后瞬间传输并刺激了我的中枢神经,肚子“咕咕咕”地叫个不停,我咽了一口唾沫,一并咽下了原本打算谢绝这顿在我看来是场骗局的无事献殷勤,做了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女武松。
唐齐铭的手艺果真不错。土豆焖鸡腿的火候把握的恰到好处,所以,布丁大小的土豆块色泽泛黄,入口流香,麻辣之余还带着一种淡淡的甜丝味儿,鸡腿也全然没有腥腻的味道,像是用滚烫的开水煮洗过一样,香辣可口。不过,我更喜欢那道手撕包菜,片叶没有留下刀工的迹象,很显然,为了保持包菜本身的纤维,唐齐铭用手撕的方式取代了刀工的运作,这才保全了包菜本身的甘甜。
我很难想象一个男孩子能把菜肴烧得如此美味,这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的年代,不会做饭的男女比比皆是,更别说做一顿可口的饭菜了。想到这里我忽然就停下了筷子,我忽然觉得自己羡慕那些被父母奉若祖宗的孩子,羡慕被人宠爱的感觉,正因为从未感受过,所以才更为渴望。
可我呢?生来就被亲生父母抛弃,为了苟延残喘的生活,不得不努力挣扎。
而现在,我连家教都没得做了。
唐齐铭显然没有发觉我的感伤,他将碗里的粥喝得一干二净,放下碗筷,擦了擦嘴巴说:“洗碗交给你了噢!”
“没问题!”我回应他,继续喝着粥。在唐齐铭转身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叫住了他,我说:“唐齐铭,谢谢你的晚饭!”
“客气什么,我做饭,你洗碗,分工明确,所以,没有什么谢谢不谢谢的。”
说完之后他就钻进了卧室,很快,他的卧室里传出《恍若如梦》的钢琴曲。
果真是一个会享受的男生。
所幸,唐齐铭并不是什么大灰狼,也不是什么灰太狼,他只是一只披着狼皮的小羊。
对,是披着狼皮的小羊。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更加肯定了这一观点,也更加肯定了这是一个会演戏的男生,不然,他这只披着狼皮的小羊怎么将大灰狼演的近乎以假乱真?
不过,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揣摩这只小羊为什么要披着狼皮存活于世,我也没有那个兴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或喜或悲,都有自己无法阐述的苦衷。
唐齐铭也是有苦衷的。我时常看见他坐在客厅里盯着手臂上的刀疤发呆,偶尔,他也会用手指触碰到那凸凹出来的疤痕,一遍又一遍地抚摸,像是能把这道伤痕抚平了似地。他的表情交错复杂,喜怒无常。所以,直觉告诉我,那道疤痕是他感情创伤留下的产物。
我真为那个离他而去的女生感到羞耻和惋惜,这么好的男生哪里找去?打着灯笼也未必找得到。
我更多的时间还是用于奔波于人才市场。我得生存,我得养活自己,可是一直没有稳定的兼职。于是,我不得不去做促销员或者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发传单。在这期间,江采文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也无外乎问我是否习惯大学的生活,还有没有钱用,没有的话随时回家取。我谢绝了她的好意,我知道,作为一个养母,她对我已算是仁义。如今,我长大成人,自然没有理由再去麻烦她。我更没有想过去寻找我的亲生父母,既然他们当初选择了抛弃我,那么,从此以后,我是生是死,都与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那是一段捉襟见肘的日子。我时刻盘算着钱包里的每一分钱,不该花的钱一个子也不会花。我像个一毛不拔的女人,就连上菜市场买菜也会斤斤计较地讨上半天的价钱。我害怕这种日子,就像鱼儿害怕脱离水一样。所以,我不停歇地利用课余时间去街头发传单,去商场做促销,在奶茶店做小时工,为此,我没少拒绝杨姗姗让我陪她逛街的请求。
我知道杨姗姗让我陪她逛街的目的。其实,她只是怕我太过于劳累,只是想拉我出去逛逛街、散散心,她是那种知情达理的女孩子,她懂得尊重朋友。
即便在我最苦的时候,我也没有抱怨过生活。我深知,苦难的意义并非压垮一个人,而是教会一个人更为深入地学会生活。
我晚上在奶茶店做小时工的时候,杨姗姗总会来看我。这家装饰典雅的奶茶店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七色花。这个名字总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一篇课文,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用“七色花”换来的快乐,这些快乐并非是欲壑难填之下的满足感,而是能带给他人快乐的幸福感,我想,这也是奶茶店老板的寓意。说来也奇怪,自我来奶茶店工作起,我都未曾见过这家店面的老板,只是由一个叫何大为的年轻经理来打理日常的经营工作。说真的,我对这家店面的老板有些好奇,我固执地认为那应该是一个富有韵味的女人,一个能把人生看穿的女人。
由于毗邻几所大学,所以店里的生意极为火爆,尤其在晚上的时候,来奶茶店消遣的情侣更多。那是一段忙碌的时间,而我的工作就是一杯接着一杯地调制一种叫“七色花”的奶茶。你可别小瞧这奶茶,这可是我们店里的招牌,几乎是情侣必点的饮品,入口香醇,回味无穷。杨姗姗习惯在我即将下班的时候朝我挥手,她一边从钱包里掏钱一边对我说:“美女,来两杯七色花哦!”每每此时,何大为都会让杨姗姗收起钱,淡淡地说:“算是我请客,作为江蕙辛勤工作的奖励!”
何大为长了一张娃娃脸,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总会有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我见他第一眼的时候还以为是见到了林志颖,激动得差点没说出话来。所以,面试的那天上午,店外面排了老长的队,而且都是清一色的娘子军,弄得我觉得压力倍儿大。当时我还寻思着,就业压力有这么大么,这么多如花似玉的美女都来抢一个服务生的名额?可是,在我见到何大为的那一刻,我才如梦初醒地发觉原来这群娘子军“醉翁之意不在酒”。
何大为也不过二十多岁,外表虽然看起来很小孩子,但是办事相当老练,绝对不是一只“花瓶”。我在钦佩他的同时更加地钦佩奶茶店幕后的老板,一个懂得充分利用员工优势的老板很不简单。
杨姗姗每次来奶茶店都会坐在临近收银台的位置。那是一排错落有致的小隔层,两张桌子中间都会有槐树木板做成的夹层隔开,桌台上总会放着布质的七色花,所以,这样的位置备受情侣们的欢迎。因为,坐在这样的位置里,世界瞬间就变得寂静而又狭窄,除了眼前人,谁也装不下了。起初,我还以为杨姗姗坐在这样的位置上只是为了在我空暇的时候跟我聊天,后来我才发现这丫的眼神总会偷偷地在何大为的身上游离,又是一个“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是,杨姗姗从来都不曾向我打探何大为的消息,我知道,那是女孩子与生俱来的矜持。宁可偷偷喜欢,也不愿意被人偷窥自己的秘密。我也有过这样的秘密,我也曾在这个秘密里编织出了一个五光十色的世界,独自欢喜独自悲伤,就好像是落日之后天空中大片的潮红,那些潮红都是少女们裸露在天空里的心事。
杨姗姗来七色花奶茶店的次数越来越勤了,她甚至问何经理奶茶店还需要不需要服务生,当然,没有薪水也可以,权当是自我锻炼。丫说这话的时候我差点就笑了,想看帅哥还给自己找了一个这么冠名堂皇的借口,挂羊头卖狗肉。
结果可想而知,杨姗姗自热被录用了,免费的劳动力怎么可能不受欢迎呢?
所以,我每天傍晚到奶茶店的时候都能看到穿着咖啡色制服忙碌的杨姗姗,她的脸上洋溢着流光流彩的笑,在夕阳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羞红,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花。
那个时候,我忽然发觉,其实每一个女孩都是一朵花蕾,在漫长的等待中只为遇见另一个人,只为这一个人而怒放。这是一场浪漫的仪式,浪漫到足够我们用一辈子来遗忘。
只是,萧嘉懿,在我为你而盛开的时候,你却不在我身边,你却没有看见。
我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唐齐铭都还没有睡。他总会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还没等我刚踏进屋子,他就淡淡地说:“回来了啊。”他并不扭头看我,依旧盯着百无聊赖的新闻节目,频繁地换着电视频道,换来换去都是新闻频道。
唐齐铭是会持家的好男人。我不在家的时候,屋子几乎都是他收拾的,地板干净明亮,客厅茶几上浣养着翠绿的节节高竹子,井井有条。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暗自庆幸上天为我安排了这么一个忠厚的室友。
对,是室友,而且还是男性室友。
说来也可笑,对于这个与我共住同一个屋檐下长达两个月之久的男生,我竟然一点都不了解。我只是知道他叫唐齐铭,新闻传媒专业,大二。而仅有的这些,还是他在搬到公寓的那天晚上告诉我的,算是简单明了的自我介绍。他从未与我聊及自己的过去,我想,那些过往的曾经早已在他的心底堆垒成了城堡,住着一个回不去的记忆。
我和唐齐铭仅有一次的闲聊还是关乎我的工作。那天是周末,我休班。中午的时候我们两个窝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唐齐铭问我工作累不累。丫的这不是废话么?!谁都愿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谁都愿意锦衣玉食无所忧虑,可是,这样的生活想想也就算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含着金钥匙出生,也并不是每一个人生来都会幸福。上天在赋予你生命的同时,也赋予了你苦难,你无处可逃,你只得走下去。
可是,那天中午我竟苦涩地笑笑,一边洗菜花一边说:“不累。”
我自知,这是命,我无处可抱怨。
唐齐铭没有看我。他正小心翼翼地煎熬着鲫鱼汤,每掀开一次锅盖。厨房里都会被鲜汤味塞满。后来他将火候调成了文火,边切着辅料边说:“其实人生就像是熬汤,为求汤味鲜美,我们需要文火慢慢炖,漫长的煎熬之后就是色香味俱全的美食!”
唐齐铭说的没错,漫长的煎熬之后就是色香味俱全的美食。
三天之后,我迎来了我人生中的第一顿“美食”。请我吃这顿“美食”的不是别人,正是七色花奶茶店的幕后老板。
和我预想中的一样,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优雅聪明的女人。她穿着淡黄色羊毛外套,在这个阴雨绵绵的秋天显得恰到好处。她将瓷白色的咖啡杯送到嘴边,轻轻地啄上一小口,继而问我说:“你就是江蕙吧?!”我点点头,“是的,我是江蕙。”她笑笑,将咖啡杯放到餐桌上,“你叫我刘姐就好。我听何经理说你很勤奋,为人也聪明,在我们奶茶店当服务生不屈才吗?”她看着我,眼神里放射出淡淡的笑。我忽然就有种即将被炒鱿鱼的预感,在这个阴冷的季节,我的手心里溢出了丝丝的汗水。我并不是害怕被解雇,而是害怕解雇之后我该怎么生活,我还得交房租,还得吃饭,现在找一份稳定的兼职工作不容易,真的很不容易,尖酸刻薄、拖欠薪水的老板比比皆是。在奶茶店虽然辛苦,但是,至少每个小时都能拿到10块钱的薪水。在郑州,这样的薪水足够我养活自己了。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将奶茶店交由你来打理。”她加重了语气,“是的,交由你来打理。”
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毕竟命运从未眷顾过我,我不过是被他遗忘在角落里的孩子,从未被他想起过。所以,我用一种近乎怀疑的眼神看着对面这位优雅的女士,那是一张精致的脸,我无法从这张脸上读出年纪。
“怎么?你不愿意么?这对你来说是一件好事,不是么?至少,你不用再辛辛苦苦地跑人才市场,不用站在吵杂的销售市场,伪装着自己对每一个人微笑。七色花奶茶店的经营已具规模,你每天只需要花费两个多小时来经营管理,按月给我发邮件向我汇报店里的经营状况,那么每个月你都会有两千块的收入。当然,这还是基本工资。如果每个月的销售量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百分之5的收入都归你。这样下来,你再也用不着为生活而担忧,用不着捂着钱包过日子了。这不是你一直想过的日子吗?”
果真是一个不简单的女人。在她面前,我忽然发觉自己变成了透明人,没有丝毫的秘密。
“那么,何经理呢?那是一个优秀的人!”
她又端起咖啡,送到嘴边小啄一口,继而微笑地看着我说:“我自有安排。从明天开始,你就得全面接手七色花奶茶店的所有经营工作,我想,你不会让我失望的。合作愉快!”她放下咖啡杯,端起装着红酒的高脚杯,举到我面前。
“合作愉快!”我说。
就这样,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成了七色花奶茶店的经理,像刘姐说的那样,我用不着继续跑人才市场,用不着站在吵杂的销售市场伪装着自己对每一个人微笑,只是,我不明白,勤奋工作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刘姐选择的人是我,一个尚且读书的学生。
江采文的消息果真灵通。在我晋升为奶茶店经理的第二天,她打电话一个劲地跟我抱怨物价上涨的厉害。不愧是养母,如果是亲生母亲的话,她怎么也不会伸手向我要钱。后来,我很果断地打断了她的絮絮叨叨,我说:“下个月开始,我每个月都交给你一千块,算是你的生活费。”说完之后我就把电话挂断了,我不心疼这点钱,我只是心疼自己,在这个拥挤的世界,没人爱,没人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