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现实世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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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斯对于乐景说他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怪物的这一点并不在意。从小到大他一直是众人眼中的怪物。甚至他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怪物。
所以他好奇地问青年:“你也是怪物吗?”
青年仿佛没注意到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含笑点点头。
“你也对杀人没感觉吗?”凯恩斯又问。
青年眨了眨眼睛, 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他:“你怎么看待杀人?”
青年眼中只有纯粹的好奇,哪怕被凯恩斯用匕首指着, 眼中也没有任何针对凯恩斯的个人情绪。凯恩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他以为他不会杀了他?
不,能被全大陆通缉的男人不会这么天真。
那么他特别勇敢,不畏死亡?
凯恩斯觉得也不是这样。
正在纠结间, 他发现了那个男人眼中跃跃欲试的探究之意。
他终于茅塞顿开。
这个男人不是不怕死,他是在漠视死亡。以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姿态驾驭了对死亡的恐惧。
就精神层面而言,他征服了死亡。
想明白这点后, 一股电流自尾椎蔓延到大脑皮层, 他兴奋的缩紧了瞳孔, 全身情不自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终于确定了。这个男人毫无疑问也是个怪物。
他干脆利落地收回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 看着他的怪物同伴:“可以请我喝一杯茶吗?”
青年露出一个亲切友好的笑容, 微微颔首道:“当然可以。”
于是在维克多瞠目结舌的目光中,号称杀人魔的半精灵和他的猎物和平的坐在了一起, 就这袅袅的茶香,相谈甚欢。
不知为何,在想到主角之一是乐景那个可怕的怪物后, 他又不觉得很吃惊。毕竟乐景可是他平生所见最可怕的怪物了,那么大怪物降服小怪物好像也很正常?
……虽然他没明白乐景是怎么通过那几句话化敌为友的。
凯恩斯抿了一口热茶后, 终于开始回答乐景的问题:“从小到大, 我对于杀人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对于我来说, 杀人就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情,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人类们给杀人赋予了那么多的定义。我想杀人,而我又有足以杀人的力量,那么我为什么不杀呢?”
半精灵看向乐景,目光满是困惑。他是真的在疑惑这些事。他不是传说中以杀人为乐的愉悦犯,也不是反社会人格,杀人也不会让他有罪恶感。对于他来说,杀人只是他【日常】的一部分。
可以说凯恩斯完全是乐景从来没见过的类型。
青年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愉悦的笑容,让一直偷偷观察这边的黑猫惊恐地炸起了毛,差点来了个平地摔。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能够理解你的想法。”乐景抿了一口茶,隔着氤氲的茶香安静地回视迷茫的半精灵,“要来听听我的过去吗?”
凯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愿闻其详。”
乐景轻笑一声,开始缓缓讲诉他的曾经。
※
乐景是一个普通人。
或者说,他在尽可能的成为一个普通人。
成绩永远维持在中等,为人处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一副符合社会审美的好相貌,却一直把自己打扮的不起眼。
任何出格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因为会引人注意。
引人注意,就是他最讨厌的事情。一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了他的内在的话,他作为【异类】的身份就彻底瞒不住了。
虽然他无所谓被人孤立或者攻击,敢这样做的人他不介意让他付出代价。可是那样的话,他估计就要跟母亲一样被关进精神病院了。
虽然他觉得母亲是一个正常人,但是医生和父亲都说母亲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是潜在的犯罪分子。所以当警察的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母亲关进了精神病院。
在他看来,母亲太不小心了,而且也太过愚蠢。既然选择了警察作为伴侣,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的异常。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被父亲看出了异常,从而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足够小心,不会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常的。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扮演着一个平庸无聊的正常人。
而且一直以来在父亲对他的监控下,他都表现的完美无缺,并且成功的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了正常的评价。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的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父亲一直没放松对他的监控。也许是他表现的太过完美了?
还好他热爱阅读,每当他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时,他才能从父亲严密的监视下获得喘息的空间。他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
多么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弃了他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的【日常】。
如是这般工作了三年,乐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他的“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他提拔成了编辑。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剧情发展,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老家传来了消息,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老实说,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蕴藏的竟然是庞大的欣喜和如负释重。
父母死了,没有人能束缚自己了。
他自由了!
有生第一次,他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然而父母的去世颇有种罗生门的色彩。
因为肇事者是他舅舅家的儿子,他的表弟。
表弟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因为惊惶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造成了这项惨案。
舅舅舅妈一家也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说表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因为赶时间去医院看望生病的舅妈而闯了红灯,谁知却……他们希望他能原谅表弟。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么他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只需要负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来,舅舅一家和自家向来和睦,根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于是他露出了微笑,轻声细语原谅了自己的表弟,换来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他眯起双眼,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认知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爸宝男”。
虽然父母死了他确实松了口气,但是毫无疑问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虽然稀薄,但是足够他完成所谓的“复仇”。
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你是请了杀手吗?”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我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他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猫的想法,随后叹了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我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尽管理智告诉他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你认为你表弟故意杀了你父母?为什么?”
“我也好奇过呀。然后我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他想这么做罢了。”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杀人而感到开心的愉悦犯罢了。”
“科里。”树人说,“听埃里克说,你是…从异世界过来的。如果…没事的话,能过来…跟我聊聊…你的世界吗?”
“当然,我也有很多事情想向您请教呢。”
索菲亚惊恐地看着那位大人和传说中邪恶的树精谈笑风生的样子,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脚步声立刻吸引了乐景的注意,他停止了交流,歉意地对索菲亚笑了笑:“抱歉,忘记和你提前说一声了,吓到你了吗?”
“他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人。”青年神态稀疏平常,好像那并不是邪恶的树精,而是一位普通的长者,“这是树人科里。刚刚就是他救了你。”他又对科里说,“她是索菲亚。”
树人碧绿的双眼随之看上了索菲亚,“你好啊,索菲亚。”树人友好地说。
看着树干上浮现的诡异的老人脸,索菲亚吞了下口水,小心地瞄了一眼乐景,发现他鼓励的目光后终于鼓起了勇气,“您,您好。”她小声说道:“谢谢您救了我。”
树人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索菲亚强忍住后退的冲动,勇敢地与他对视。半响,树人发出沙哑的笑声:“是个好孩子。”
“是的。”乐景笑眯眯地点了点头:“是个很温柔的孩子。”
索菲亚站在那里听着他们交流,小心翼翼地偷眼打量乐景。
能和树精在一起的一定不是普通人类。也许,他就是传说中森林里的魔鬼?
看着青年恬淡的眉眼,她忍不住想,原来魔鬼长的那么好看啊。
故事里说,魔鬼救了人是要索取人类的灵魂作为报酬的。可是她还要等妈妈,不能把灵魂交给他。并且她也没有钱,所以她该怎么样报答魔鬼先生呢?
她想啊想,在魔鬼先生把她带到奢华美丽的房子里,并给她接了一盆洗澡水让她洗个澡后,她终于想到该怎么办了。
这让她不由得松了口气。
她叫住了就要离开的魔鬼先生,毫不在意的掀起了自己的裙子,“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样报答您好。”女孩湛蓝的双眸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表情天真懵懂地宛如一个天使,“妈妈说我现在太小了,男人不会喜欢我的。可是我只有自己的身体了,我会努力的,先生。”
乐景愣住了。
那双白种人惯有的白皙双腿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青色淤痕,有些痕迹还很新!
他移开目光,后退一步,厉声道:“你先把裙子拉下来!”
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么可怕的语气跟索菲亚说话。索菲亚的脸顿时白了,她立刻放下裙子,条件反射地抱住身体瑟瑟发抖:“对不起,我错了,我错了,对不起,不要打我,先生……”那双湛蓝的双眸此时弥漫上一层水雾,泪水却迟迟没有落下。
她连哭泣都不敢!
这个认知让乐景心中的怒火更加旺盛。他深吸一口气,缓和了脸色,声音轻柔:“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对我来说,索菲亚就像我的妹妹一样,我怎么会生妹妹的气呢?”
经过短暂的安抚,索菲亚终于镇静了下来。乐景蹲下身子,轻柔地抚过她柔软的红发,斟酌着开口问道:“索菲亚,你腿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有人打你了吗?”乐景故意用随意轻松的语气开口,仿佛那并不是什么大事。
果然索菲亚也轻快地回答道:“是妈妈打的。因为我惹妈妈生气了。”
虽然相识不久,但是乐景知道索菲亚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他并不认为索菲亚能做出什么过分到需要打那么狠的事情。
“你做了什么事让妈妈生气了?”
“因为弟弟死了,而我活下来了。”索菲亚沮丧地垂下眸,“妈妈很难过,为什么死的不是我。”
短暂的沮丧后,女孩又再次扬起了天真的笑脸:“不过妈妈大多数时间还是很爱我的,她愿意给我饭吃,已经很好了。汤姆的姐妹们都被缇娜大婶沉入水塘淹死了。”末了,她点点头,肯定地做下总结,“所以妈妈还是很爱我的。”
贫穷是什么?
贫穷并不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而是没有爱。
爱这种娇弱的东西,只有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才能有存活,生长的机会。
乐景突然想起他之前看过的一个叫做《人类》的纪录片。影片开头就是一名黑人死刑犯的独白。
他自小生活在贫民窟,和继父和母亲一起生活。继父经常打他,并告诉他,他是因为爱他才会打他的,“打在你身,痛在我心。”
所以他从小就认为,爱就是伤害。
后来他长大了,他抢劫,他谋杀,他犯下了累累罪行,因为他继父告诉他:“打你是因为爱你。”他伤害了每一个他爱的人,并用伤害的力度来衡量他的爱的深度。
他只会用暴力来面对这个对他并不温柔的世界。
然而这样的他,却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他说:“不管怎么样她应该恨我,但她没有。”说到这里,这个表情一直木然的黑人第一次潸然泪下。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能做到这点的,必是伟人。而尘世中的,大多只是庸庸碌碌的平凡人。没有被世界温柔以待过的人,又怎么会温柔地对待这个世界呢?
孩子是一面镜子,你怎么样对待他,他就会成为怎么样的人。
就是因为这样,乐景才不愿拥有属于自己的后代。因为他没信心教好自己的孩子,并带给Ta幸福。
乐景深吸一口气才控制住自己不要露出狰狞的脸色,他俯下身,温柔的帮索菲亚拭去眼角泪花:“我不会打你的,我保证,永远不会。”
※
索菲亚很快就洗完澡了,因为乐景这里没有小女孩的衣服,所以只能委屈她继续穿自己的脏衣服了。
青年坐在餐桌前温柔地招呼他向前:“饿了吧?我给你烤了点面包,来吃点吧。”
烤的金黄的面包飘着香气,索菲亚眼前一亮,肚子几乎是立刻叫了起来。她脸红地吐了吐舌头,也顾不得矜持,飞快地坐下开始狼吞虎咽。
乐景递给了她一杯牛奶,轻声说:“慢点吃,喝点牛奶,别噎着了。”
等到索菲亚吃的差不多的时候,乐景笑着问:“你喜欢听故事吗?”
索菲亚嘴边还带着白色的奶渍,眼睛亮亮的点了点头。
乐景起身:“等我一下。”他很快就回来了,这次手里多了一本书。
他冲索菲亚扬了扬手里的书,神秘的冲她眨眨眼:“我敢打赌,你肯定会喜欢它的。”
索菲亚敬畏的看着那本绿色硬皮书,手足无措起来:“先生,我不认字。”
乐景对此毫不惊讶,别说像索菲亚这样的贫民了,就连现在的贵族们,有好多也是大字不识一个。
“没关系,我给你读。”乐景安抚地对她笑了笑,成功缓和了索菲亚的情绪。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它是世界上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故事。而它的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
这是乐景小时候翻了无数遍的童话。主角尼尔斯骑飞鹅在全世界旅行的奇幻经历也让年幼的他浮想联翩。仿佛他也长出了翅膀,飞出那个闭塞的城市,去看到了更大的世界。
这世界很大,所以一定能遇到温柔的人,一定能找到属于你的栖身之所。
而这,就是他想告诉索菲亚的。
“从前有一个男孩子。他大概十四岁左右,身体很单薄,是个瘦高个儿,而且还长着一头像亚麻那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没有多大出息。他最乐意睡觉和吃饭,再就是很爱调皮捣蛋……”
于是,这个美好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被村民当做女巫放逐的贫苦女孩儿遇到了过分善良慷慨的“魔鬼”,然后从“魔鬼”那里听到了一个过分美好,不可思议的奇幻故事。
这听起来像一个伟大的传奇故事开端,对不对?
而且乐景并不担心他的生命安全,一来已经能源充足的乐灵能够帮他防御任何带有恶意的攻击。
二来麼……
他撑着头,似笑非笑的看着维克多:“你舍得吗?”
黑猫抬起头,不情愿的承认道:“的确有些不舍得。毕竟你看起来那么好吃。”他专注的看着乐景,咽了咽口水,“反正你都要死了,与其便宜别人,不如让我吃了你好了。”
“我暂时还没活够,还不想死呢。”乐景笑着挠了挠他的下巴,黑猫情不自禁眯起眼,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声音软的像棉花糖,“那你就跟我签订契约好了,我保护你,你只要死后把你的灵魂和肉体给我就好了。”
乐景手上动作一顿,引来了黑猫喉咙里不满的抗议声,他连忙继续给这位喵主子顺毛:“我以为你一直想要吃的是我的灵魂?”
黑猫就算舒服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双瞳还是垂涎欲滴的盯着乐景,鼻子更是陶醉地在他手上嗅来嗅去:“灵魂是正餐,身体是甜点,各有各的美味。”
乐景看着已经情不自禁把他的手指含进嘴里用力咀嚼的黑猫,无奈的把自己的手指从它嘴里硬拔了出来。
手指上糊满了猫的口水,除此之外连个牙印都没有。他嫌弃的在黑猫油光水滑的皮毛上蹭了蹭:“你不是早就知道你是吃不了我的吗?”
维克多也知道这一点。这个人类明明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魔力波动,却能使一种古怪的防御魔法,无论维克多怎么尝试,都无法在他身上留下任何伤口,这点让维克多很是憋屈。
所以对于青年的质问黑猫振振有词:“吃不了品个味儿也行啊!”
乐景:……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请进。”乐景说:“门没锁。”
门被推开,从外面走进来了一位全身都裹在黑色斗篷里的怪人。斗篷很脏,他看起来像是一位风尘仆仆的旅人。
“欢迎光临。”乐景站了起来,露出友好的笑容,“有什么我可以帮助你的吗?”
旅人拉下斗篷帽子,露出一张苍白年轻的脸。金发碧眼,高鼻深目,典型的雅利安人种特征,唯一暴露出他异类身份的是一双不属于人类的尖耳朵。维克多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份——一名半精灵。
半精灵面无表情的垂眸看着地下,不得不说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宛如暴风雨席卷后的森林,带着惊心动魄的绿意。然而如此好看,生机勃勃的绿色也盖不住他眼底的死气沉沉,这让他看起来有种诡异的不协调感。
“东方人?”他轻轻问道,声音低的仿佛自言自语。
“对,我是。”乐景的声音好像吓到了他,他惊惶的飞快看了他一眼,又瞟了一眼维克多,小声嘀咕道:“黑猫。”
在很多西方人看来,黑猫都是不详的象征,甚至有一种说法,如果在早上看到一只黑猫,那么你一整天都将会倒霉。
维克多眯了眯眼,站了起来,眼中闪过一丝忌惮。
乐景差点以为这位旅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了,直到这位旅人又重新抬起头来,轻轻问:“你是黑龙吗?”
乐景短暂的愣了一下,被旅人敏锐的捕捉到了,他牵动嘴角,露出一个古怪而僵硬的微笑:“我叫凯恩斯。”他轻描淡写说道:“我来这里为了杀你。”
他眉眼平和安静,就算说要杀乐景,眸光还是一如既往的暗沉,里面没有出现任何戾气和杀意,就好像他刚刚只是开了个玩笑。
乐景好奇地看着他:“你是杀手吗?”
凯恩斯想了想,摇了摇头,认真的解释道:“他们称我为食尸鬼和杀人魔,所以我应该不是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