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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们也看到了秦风的杀伐果断,两尊人仙都说杀就杀了,他们又算的上什么、
“这时才想和我说这样的话?晚了!在你们决定要偷袭击杀我的一刹那,就注定了你们要死在我的手上!还是安心的去吧,要怪就怪你们跟错了主人!”
秦风下手丝毫不留情,两记白骨神拳崩出,把这二人的身体打爆,漫天血雾被他催动玲珑金塔全部吸纳当中。
“哈哈,这二人虽然境界不高,但是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存货,一些下品灵器级别的法宝不说,单说法灵丹,居然每人都有十亿,到底是怎么积累下来的?”
武阳这时得到了二人的法宝囊,打开之后,发现里面竟然存了许多法灵丹,有些惊讶的问道。要知道他,守着大量的灵脉,每时每刻不停的炼化,也炼不出来多少,这二人修为普通,竟有这么多的存货,自然有些不能理解。
秦风倒是见怪不怪,他知道飘香楼那种纯交易的场所,想得到大量丹药是非常容易的。况且那二人在这里虽然不显山不露水,算不上什么出奇的人物,但是换是平时不管到哪都是高人一等,被人唤做老祖,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存有十亿枚法灵丹都是少的了。
“好!好!好!二十亿枚法灵丹,虽然不算多,但也够我挥霍几次,有总比没有要好的多!”
秦风心中畅快,就想把那尊真正的人仙强者也击杀,半步人仙都能有十亿法灵丹,真正的人仙想必会有更多的丹药与法宝。
“秦风,你不要杀我,如果你不杀我,我可以做你的奴隶,你也知道我是炼虚一重的人仙强者,无论是炼制法宝,还是提炼丹药,都比别人要快上许多啊,不要杀我,千万不要杀我?”
在那两名半步人仙高手被秦风击杀之后,这名人仙便独撑他化自在天魔主化身的威压,在天魔四宝的连番轰击之下,他连法力都凝聚不起来,便知道自已凶多吉少。
这种人物虽然境界不低,但是在打杀方面却不是很强,主要是他们以做生意为主,对于打生打死方面自然没有身经百战的秦风凶狠。
人仙境的修为,在世俗之中被称之为传奇,在仙道大门派之中也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不过如今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这尊“传奇”也不得不放下了自已的尊严,委屈求全起来。
这就是境界越高越知道具生命的可贵,只有那些境界低微的人,才会去无谓的拼命,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体会到那种来自于高深境界的带来的精彩。
“你身为人仙,怎么可能会做我的奴隶?你认为我会相信你么?我看还是把你打死最为稳妥,精血元气一样能为我所用。”
秦风自然不会相信他会甘心做自已的奴隶,他虽然说要投诚,其实那也只不过是权宜之计,就算暂时委屈求全,以后也会反水,到时会给自已留下无穷隐患,除非真心让他用红日之光照化才是真正的降伏。
“主人,不如先将他收入玲珑金塔之中,寻找机会在把他照化,要知道如果塔中多一名人仙境的高手,你的实力会大幅度增长,击杀人仙会更加的轻松,就算炼虚二重也可以正面抗衡。”武阳这时建议道。
“我也正是这个意思,只有把他用红日之光完全照化,净化心灵,他才能真正的为我所用。”
秦风丝毫不犹豫,反手一抓将这尊人仙抓起,血海真罡的印记打入他的身体之中将他控制起来,然后扔入玲珑金塔的深处。
秦风也不怕他反水,必竟时面还有恶妖凌霄和众多的高手压制,就算他失去了掌控,也有压制他的能力。
“你不必对我大废心机,我凌云尊者即然说要投靠于你就不会反水。我虽然是人仙境的修为,但是却并不出彩,无论在哪里都是别人的附庸。所以谁是我的主人我并不在乎,我看你实力超强,但境界却不高,显然不是平常人,兴许我跟了你以后还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好,即然是这样,那你就接受我红日之光的洗礼,这样就能成为我真正的仆人了!”
秦风神念一动,立刻祭出红日之光,想将他彻底照化。
他也想多收几尊人仙成为自己的苦力,要知道一尊人仙能比的上十个半步人仙,多一个无论是操纵法宝,对敌作战,都有着无穷的好处。
“什么?你要将我炼制成为傀儡?那我不是失去了自我?那样的话还不如被你炼化。”
凌云尊者显然接受不了自己被炼制成为傀儡的后果。
“你知道什么,接受我的红日之光,只不过与我有一样的理念,你的一切并不会有多大的影响,甚至就算是你的思维都不会受我控制。凌霄,你出来让他看一看。”
听到秦风的召唤,凌霄从塔中显现出自己的身形。
“恶妖凌霄?居然是你,你怎么也被他炼制成为傀儡了?”
凌云尊者不敢相信的问道。
恶妖凌霄乃是与他同一级别的存在,也是同一时期崛起的人物,他自然对他有所了解,也深知他的手段。
“混帐!你知道什么,我现在只不过感受到了主人的远大理想,自愿加入他的阵营之中,与他共同创造红色完美世界,什么叫做被炼制成为傀儡?”
凌霄训斥道。
“什么?这………”
凌云尊者仔细的观察,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之处,一时间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你还不快放下执念,接引红日之光进入自已的心灵?难道真的是想死么?如果再抗拒我的照化,前两个人就是你的榜样,是生是死,就在你一念之间,我已经没有耐性了!”秦风吼道。
听到秦风的吼声,凌云尊者浑身哆嗦了一下,心灵开始放开,红日之光进入他的元神之内,渐渐的,他的元神沾染上了一层金色,由外向内开始渗透,而他的脸则由恐惧转化为祥合。
被红日之光照化的人,哪怕是之前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也会全然放下,对你死心塌地,这就是红日之光的威力,鸿钧秘法之中最强的威能。
“凌云尊者在此多谢主人替我解除孽缘,我此时此刻,心情前所未有的平静,以前一切种种,是非恩怨,都是冤孽,现在只有在主人的麾下,全心全力助其成就大业,才能弥补我以前的过失。”
“凌云尊者,你以为罪孽深重,现在归顺于我,就好好的在玲珑金塔之中出力,每天祭炼法宝,提取灵脉之气炼制丹药吧。”
“是,我以前的罪孽太过深重了,不如此不足以弥补我的罪孽。”凌云尊者点点头,脸上无比的虔诚,身体一动,端坐在玲珑金塔的正中,全身法力涌动出来,玲珑金塔的力量变的更加强横。
他的法宝囊也主动交了出来,武阳清点了一下,见到里面居然有二十亿枚法灵丹,宝器级别的法宝足有十余件,下品灵器也有三件,中品灵器有一件,实实在在的发了一笔小财。
“看来我要找个机会,把这些法宝全部变卖,换成法灵丹,现在宝器级别的法宝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就算是下品灵器也没有多大的作用,只有中品灵器以上的法宝对我来说才算有些价值。”
秦风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法宝,玲珑金塔,冥神之翼,五角星核,还有他自已祭炼的骨魔神宫,无论哪一件都是重中之重,蕴含无穷威力,所以一般法宝根本就入不了秦风的法眼。
冥浩宇这时说道:“主人,这些宝器级别的法宝多少都不嫌多。”
“哦?你来说说,这些低级别的法宝都能有什么用?你要知道我的那帮兄弟,实力最弱的一个用的都是绝品宝器。”
冥浩宇说道:“主人你忘记了?刚才与无极门皇玉秋对战之时,玲珑金塔之中渡化了万余个自然神灵,现在这些神灵都已经成为了金塔之中的护法明王,它们大多数都是炼神一重二重的实力,正缺少法宝,如果能把它们全部配备齐全,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啊!”
“那好,就由你全部分配下去吧!”秦风倒是把那些渡化过来的自然神灵给忘记了,不过他也不会操心这些小事,全部交给武阳去操办就可以了,他也能落个清静。
冥浩宇这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冥族那么简单,他的真实身份乃是冥神之子,虽然不是嫡系,但也受到过冥界最好的培养,不光是修炼方面,包括支配用人,战争布阵等等,都有研习,可以说是个全才。
一下子击杀两尊半步人仙,渡化一尊真正的人仙强者凌云尊者,说起来好像时间挺长,但其实也就是在一瞬之间,飘香公子都看傻眼了。
他原本以为让三尊高手联手偷袭,完全可以成功击杀秦风,夺取他的绝品灵器法宝,但是却没想到竟然颠倒了过来,让他把他的人全部击杀,真是偷鸡不成失把米。
这三尊高手都是飘香楼里面的顶尖人物,回去之后都不知道怎么向他的父亲交待。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关键是他这一次能不能成功的逃离出去都是个问题。
还没等他转身想跑,秦风身形一转,便来到了他的面前,阴森森的问道:“飘香公子,你就这么想走了么?”
“秦风,你想干什么?我可是飘香楼的少主,柳千山的儿子,我父亲乃是炼虚三重的强者,你敢杀我?我就不信你敢杀我?你不过是个二流门派出来的小人物,就算实力在强也是小人物,你若杀我,不但你会死,就算你的门派也会跟着一起覆灭!”飘香公子大声的叫嚣道。
他现在虽然也一步登天,晋升到了炼神境九重,但是与秦风的实力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秦风现在伸出一根手指,都能轻意点死他。
“我这人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威胁我,你越威胁我,我越要杀你!我到要看看你们是怎么样让我死的,你的父亲又有什么样惊人的手段!”
秦风白骨法身的两个空洞洞的眼眶里面冒出两道绿色的光芒,身形一动,一爪抓了过去,正抠在飘香公子的肩膀之上。
“秦风兄先不要动手,这飘香公子虽然可恶,但是他背后的势力不小,柳千山也不是一般人物,要杀他还要三思后行啊。”
凌秀衣这时上前说道。
“凌兄快来救我,先万不要让他杀我,大不了我送你一件中品灵器,不但如此,我还可以给你无穷丹药。”
飘香公子求助道。
“云笛公子不必为他求情,比他势力强大之人我都杀了,也不在乎多他一个,这种人留在世上只会害人,只有杀了才会还世道一个清净。”
“扑哧!”
“啊!”
秦风的骨爪向下一带,竟然把飘香公子的一条胳膊给生生的扯了下来,顺手扔给了在一旁的他化自在天魔主化身。那化身接过血淋淋的手臂,嘿嘿一阵怪笑,随后嘎嘣嘎嘣的咀嚼起来。
“秦风……你敢伤我?你竟敢扯掉我一条手臂,你死了,你知道吗?你死定了!我飘香楼是不会放过你的!”飘香公子疯狂的叫道。
“是么?”一般和我说这样话的人都已经被我杀死了,飘香公子,你今天难逃我的杀手!还是给我去死吧!“
“不!”
还没等飘香公子在说话,秦风一记白骨神拳崩出,砰的一声,把飘香公子的脑袋如砸西瓜一般打的稀碎,元神都直接轰击的崩裂,彻底将他杀死。
“落在我的手上,还敢和我叫嚣,真是不知死活!”秦风把飘香公子的死尸整个扔给魔神,以他现在的实力,炼神九重修为人对他来说炼化进入效果都微乎甚微,还不如给他的化身魔神打牙祭。
他的他化自在魔主化身也是由精气神组成,每日都要用精血祭炼,这样才能维持供养,现在直接扔给他炼神境九重强者的尸身,也等于是给它精血供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