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故人之子入京进学,沈三老爷十分高兴,哪里肯让他一个人住在外面,回禀过田氏之后,便在沈昱靖住处的隔壁,收拾出一处小三进的跨院,清清静静的十来间屋子,有门直通夹道,出入也十分方便。
陆云景再三推辞之后,想起入京之前父亲曾说——沈家三郎最是热情好客之人,你此番入京拜见,估计他定要让你住到家中,但若不去拜见却又失礼。好在咱们两家本就是有交情的,你若推辞不过,去他家住也无妨,只是要多注意约束言行,不可如在家这般随意——这才答应了下来。
沈昱靖平白又多了个伴儿,自然是高兴的,不过转念想到妹子一直不理自己,脑袋顿时又耷拉下来。
之后的几日,沈三老爷忙得脚不沾地,沈昱靖也是焦头烂额。
前者忙的是国家大事,朝中阁老们关于先帝的棺椁如何安置的事情,吵了七八日,总算是定下来了,先放在皇觉寺暂时停灵,加紧修建陵寝,修好之后再择黄道吉日入土为安,接下来就是要讨论新帝登基的事情了。
因为皇后信任沈三老爷,所以各位朝臣也不好不把他当回事,自然是请过来一同商议。
好在新帝登基这件事,基本都有成例可考,没什么值得吵架的,叫钦天监算好黄道吉日,吉时吉辰,再叫礼部准备大典所用的一切事宜即可。
虽然新帝年幼,大家心里都有诸多担心,比如会不会刚登基就夭折了,会不会长大后发现是个傻子或者中二之类的,但这毕竟是件喜事,大部分人还是把这种担忧压在心底,面上都做出高兴的样子。
可有些人偏偏不吵架就过不了日子,为了如何处置贵妃和大皇子,又分成几派吵得不可开交。
一派是主张让贵妃和大皇子直接殉葬,一了百了,清爽无后患。
一派觉得子不担母过,主张去母留子。
还有几个顽固老臣,脑子也不知是灌进去了水银还是什么,死脑筋不转弯,说殉葬先帝乃是无上的尊荣,岂能让一罪妇得享?
沈三老爷被他们吵得太阳穴突突直跳,听到这话心道,要不你去享一享这至尊荣宠?估计又要提泪横流,留下一滩黄污了。
他正脑补的高兴,忽听有人问他:“沈大人如何以为?”
“我?”沈三老爷猛地回神,“咳咳,依下官之见,此时新帝登基之事要紧,贵妃和大皇子如何处置,可以容后再议。”
众人也知道,这件事不吵个十天半个月是得不到结果的,听了沈三老爷这话,都点头称是,事情这才重新走上了正轨。
沈昱靖这几日也焦头烂额,忙着哄妹妹,简直是绞尽脑汁想尽了办法,可不管拿什么去献宝,得到的都是后脑勺,眼看沈福喜脸上的痘疤都掉得差不多了,还是没有丝毫进展。
“福喜,阿哥带你去甘道斋好不好?”
沈福喜把身子转到左边。
沈昱靖绕过来陪笑道:“不想出去啊,那阿哥给你读书好不好?”
沈福喜还是一言不发,扭身转到右边。
赵氏在一旁看得直笑,却也不肯上前帮忙。
沈昱靖抓抓头,蹲下抬头看着沈福喜,清了清嗓子努力保证严肃地说:“阿哥知道错了,福喜原谅阿哥好不好?”
见沈福喜没有再转身,赶紧趁热打铁地哄道:“福喜要怎么样才肯原谅阿哥?”
沈福喜道:“你教我骑马!”
还不等沈昱靖说话,赵氏就毫无商量余地地说:“不行!”
沈昱靖一看妹妹又要扭身子,赶紧抱住问:“换一个换一个,阿哥能做到的话肯定答应你。”
沈福喜大眼睛骨碌碌地乱转,最后说:“我要一条小狗。”
赵氏一直竖着耳朵听着这边的动静,原本还以为女儿会提出什么更难的事儿呢,没想到就是想要一条狗。
嗯,养个小狗也不错,毛绒绒的也挺可爱的,还能跟福喜做个伴儿,于是就点了点头。
沈昱靖见阿娘点头,赶紧连声答应,生怕沈福喜再反悔。
不过沈福喜还是提出一个要求,“我要自己去选。”
“行,行,都依你。”沈昱靖满口答应,只要不再生气了,别说是让她亲自去挑了,就算全买回来给她选又有什么关系。
次日一早,沈昱靖到后宅来接福喜,看到妹妹重新对自己张开胳膊,激动得简直热泪盈眶,赶紧上前抱起来道:“走吧,我都联系好了,去了之后,所有的狗狗都任你挑。”
赵氏不放心地追出门来,给女儿紧了紧披风,戴好风帽,又叮嘱儿子道:“你千万当心,狗到底是畜生,别让福喜离得太近,伤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阿娘放心,我肯定照顾好妹妹。”沈昱靖连连答应,抱着沈福喜出了垂花门,穿过夹道,从侧门出去,已经有牛车在门口候着了。
而牛车旁边,还站着个沈福喜一点儿都不想看见的人——陆云景。
前几天丢人现眼的事儿好不容易在自我催眠下忘得差不多了,这一下又全都想起来了。
要不是还被阿哥抱着,沈福喜简直想扭头回去,为毛去买个狗还要带着他啊?
沈昱靖解释说:“陆大郎要留在京城读书,如今住在咱家,你以后也要叫陆大哥,知道么?”
沈福喜不能不给客人面子,听了阿哥这样说,还是笑着叫道:“陆大哥。”
但若是仔细听,这三个字,似乎是咬着牙说的。
陆云景也有些不好意思,拱了拱手道:“先前之事实在抱歉,是在下唐突了,给小娘子赔罪。”
沈福喜这会儿才仔细打量了一下长大后的陆云景,脸上的婴儿肥已经消褪,脸颊轮廓越发分明了,皮肤依旧是白白嫩嫩的,估计是南方水土养人的缘故。
唔,不得不说,长的还是可以的,沈福喜略有些不情愿地想,又飞快地在心里补充一句,不过没有我阿哥帅!
她这会儿倒是忘了还在生沈昱靖的气了。
三个人同乘一辆车,好在车厢宽敞,倒是也不觉拥挤。
陆云景看来是做过功课的,车子缓缓启动之后,便说:“今日所去之处,狗的品种较多,在京城也算得上是最全的了。打猎用的蛮犬、湖州的田犬,甚至连十分凶狠的氂犬都能寻到。不过小娘子既然是养来游戏取乐,倒是赤而尾小的罗江狗,或是毛长而密的狮狗更为合适。”
沈福喜听着并不作声,心里却已经在打自己的小算盘了。
很快便到了狗场,因为沈昱靖提前来打过招呼,所以除了东家和伙计等着招呼再无旁人。
沈昱靖把沈福喜从车上抱下来,却并没有放她自己走路,一方面是怕狗场内有凶犬把她吓到,另一方面也是怕沈福喜太热情把人家的狗吓到,咳咳,万一扑上来咬她可怎么是好。
出于这样复杂又全方面的考虑,沈昱靖决定从头到尾都牢牢抱住妹妹,不让她有任何惹事或是受伤的机会。
这个狗场果然很大,木质大门一打开,狗吠声此起彼伏,沈福喜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狗场的东家叫伙计抱了几只犬上来,都是成年犬,让客人先看看模样,说若是看着哪个喜欢,便可以再看幼犬。
抱上来的都是些比较名贵品种的成犬,毛都打理的十分顺滑光泽,也都训得很乖巧,全都在客人面前一字排开蹲坐好,没有一个乱跑的,更没有乱叫乱闹的。
沈昱靖决定都挺好看的,尤其是有一只毛色纯白的犬,细腿长耳,毛发飘逸,看着十分赏心悦目,不由得问妹妹:“福喜,你觉得白色的那只好看不?”
沈福喜目光扫了一圈,丝毫没有露出喜欢的神色,摇摇头问:“还有别的么?”
东家一看,这是来了挑剔的主顾了,打点起精神,叫伙计又换了一批狗上来,自己亲自上阵,一一介绍一番。
没成想,来的这个小胖丫头,看着挺讨喜的,要求倒是很高,还是摇头。
东家这会儿也来了犟脾气了,心道,我家的狗可是整个京城闻名的,不信还征服不了你了。
他亲自上阵,小心翼翼地抱出来一只半大的狗,嘴里还道:“您看看,这可是从西洋带过来的名犬,我敢说是京城里独一份儿的!”
沈福喜定睛一看,原来是条形似贵宾犬的狗,还是摇头。
东家简直要疯了,你们该不是来砸场子的吧?
沈福喜却问:“有没有大一些的?”
“大一些的?”东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以为是沈福喜不懂,便抚摸着手下的贵宾犬说,“小娘子,这只狗还只有半岁,您买回去好生喂养,会长大的。”
“不是,我听说你们这里有打猎的蛮犬和氂犬?”沈福喜语出惊人地说。
沈昱靖吓得手臂一紧,觉得自己抱紧沈福喜的决定实在是太明智了。
东家也不由咋舌,第一次见到有小娘子来买氂犬的,不过还是点头道:“的确是有的。”
沈昱靖连连摇头,一叠声地说:“氂犬不行,坚决不行!”
他冷汗都要下来了,虽然是要讨好妹妹,但若是真买了条氂犬回去,阿娘还不把自己掰巴掰巴喂狗?
再说氂犬是什么狗啊,别说是成犬了,刚满月的幼犬都快有沈福喜那么大了好么。
陆云景此时也是一头汗,心里懊恼刚才不该介绍的那么全面,如果自己不说什么蛮犬和氂犬,沈福喜又如何会知道这些凶犬。
“阿哥——我就是想看看嘛——”沈福喜使出撒娇*,搂着沈昱靖的脖子扭来扭去。
沈昱靖瞬间投降,对东家道:“麻烦您带我们去看看吧。”
陆云景第一次看到这样宠孩子的,不免有些瞠目结舌,说好的坚持原则呢?
原则什么的都是浮云,沈福喜很快就见到了传说中的氂犬。
不过看着犬舍内那一大坨,额,不是,是一大只狗,沈福喜觉得自己都看到了它闪着寒光的牙齿。
这实在是太挑战承受能力了,这狗一张嘴都能把自己脑袋吞进去。
沈福喜赶紧缩回沈昱靖怀里,然后冲东家比划道:“这个就算了,有没有长大以后大概这么大的狗?要耳朵竖起来的,看起来精神一些的。”
其实沈福喜心中最想要的是一只德牧,可是现如今,有没有德国这个存在都不知道,德牧什么的,还是别妄想了。
谁知道狗主带着他们去看了几只蛮犬和猎犬,路过一个狗舍的时候,沈福喜忽然一把抓住木栏道:“等等,这个是什么狗?”
只见犬舍里的那条狗,立耳垂尾,长脸黑鼻,后背毛色黝黑,腹部和四肢毛色较浅,此时正伸着舌头蹲坐在犬舍内,看起来比沈福喜还高一些。
“这个是狼犬。”东家介绍道,“是用公狼与……”
沈昱靖一个眼刀飞过去,心道你敢当着我妹妹说出配种什么的词,看我怎么收拾你。
东家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想了半天神色窘窘地说:“这个狗的阿爹是狼,阿娘是猎犬……”
狼狗?沈福喜已经兴奋起来,指着那狗问:“有幼犬么?”
沈昱靖听说是用狼配种而成的,觉得是在太过危险,坚决不肯同意。
那东家却道:“小娘子果然是识货的人,这狼犬已经是经过几代优选出来的品种,有狼的敏捷聪明却没有狼的野性,还有狗的忠实可靠,着实是难得的好犬,只不过识货的人太少。不过小娘子运气好,正好有一只母犬上个月生了幼犬,您若是喜欢,我这就带您过去看看。”
沈福喜搂着沈昱靖的脖子小声恳求:“阿哥,我喜欢这个狗,东家都说是很好的呢!”
沈昱靖却觉得这东家根本就是为了卖狗而信口开河,沈福喜才多大年纪,他也好意思说出小娘子真识货这样的话。
但是沈福喜此时已经认定了要买狼犬,八条狗都拉不回来了。
沈昱靖向来都是拿妹妹没法子的,每次顶上了,只要对方眨眨眼睛撒撒娇,顿时就放弃所有原则了。
“那、先去看看小狗再说。”沈昱靖此时也只能用缓兵之计,说不定那小狗都生得难看,沈福喜看不上就最好了。
不过,他却忘了一件事,基本上毛茸茸的生物,不管大了以后什么德行,一两个月的时候却都是爆萌无比的。
当看到四个小毛团子在自己脚下跑来跑去,一不小心就绊倒滚作一团,沈昱靖都觉得真是看哪个都很可爱。
沈福喜扑腾着要下地,自己左看右看,最后选中了一只脸膛和后背毛色最深的幼犬,一把抱住不放道:“阿哥,我要这只!”
沈昱靖差点儿条件反射地一口答应,猛地回神道:“福喜啊,咱们再看看其他的好不好?”
沈福喜的头摇得拨浪鼓一样,抱着小狗上前几步,走到沈昱靖面前道:“阿哥,说好让我自己挑的。”
被两双黑黝黝湿漉漉的眼睛盯着看,简直是压力山大,沈昱靖心里仅存的一点儿坚持也已经开始摇摇欲坠。
“阿哥,好不好?”沈福喜又凑近一些,小狗忽然伸出舌头,在沈昱靖的手背上舔了两下。
沈昱靖只觉手背被一个柔软湿热的东西卷过,低头看见小狗吐着粉红色的舌头看着自己……
好吧,拼着回家被赵氏骂一顿,他拍板决定道:“就这只了。”
“太好了!”沈福喜抱着小狗欢呼道,“阿哥最好了。”
沈昱靖心里泪流满面,只是想做个好阿哥我容易么我!
这个黑锅太大,沈昱靖不好意思让陆云景背,抢着付了钱。
回家的一路上,沈福喜抱着小狗不肯撒手,心里琢磨着给它起个什么名字才好。
沈昱靖心里琢磨回家怎么才能不挨揍,算了,还是想想怎么才能少挨几下揍比较实际。
毕竟幼犬跟成犬还是有很大分别的,这只小狗现在毛细细软软,还有些微微的打卷儿,耳朵还软趴趴地搭在脑袋上,还没变成长脸尖牙的模样,看起来像个毛绒绒的小熊,加上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和不时伸出来舔舔鼻子的粉舌头,实在是个很能戳人心的萌物。
所以赵氏第一看看到狗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还问:“怎么买了只成犬回来?长得……倒是还挺可爱。”
赵氏本来想说长得似乎也不怎么样,为什么不挑个好看点儿的,可一低头看见女儿一脸兴奋的样子,到了嘴边的话顿时咽了回去,心想只要女儿喜欢就行。
沈昱靖真的很想就这样蒙混过关,但一想到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以后被发现只会更惨,于是一五一十地把这个狗的情况向赵氏汇报了一番。
赵氏听说这狗是公狼和母狗配出来的种,简直要晕过去了。
再看那小狗更是觉得眼前发黑,幼犬就有别的小狗成犬那么大了,等长大以后会是个什么模样?
她此时有一种这种狗分分钟会变成狼,把女儿一口吞下去的感觉。
“沈昱靖,我看你是皮痒痒了是不是!”舍不得责怪女儿,赵氏只好把一腔怒火都喷向了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算是两章合一吧,嘤嘤,不要打我,我明天继续多更一些~